小学生过马路被撞身亡,滁州男子抱小女孩横穿公路被撞身亡?
首先我觉得不应该站在道德的最高点来指责这个孩子的家属。更多的我们应该关系孩子的状况,祈祷她能平安度过危险。相信这个孩子的家长内心创伤也不小,我们不要去批判他横穿马路的事,而是以这件事来启发和提现大众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避免同样的事件再次发生。
过马路被撞身亡事故怎么认定?
关于这个问题,过马路被撞身亡事故的认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现场的调查情况: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了解路面情况、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等情况,以及现场留下的车辆碎片、轮胎痕迹等物证。
2. 车辆驾驶员的行为:需要了解驾驶员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超速、违反交通标志等,以及是否饮酒、吸毒等情况。
3. 行人的行为:需要了解行人是否按照交通规则过马路,是否在斑马线、人行道等区域内过马路,是否佩戴安全带或者头盔等。
4. 目击证人的证言:需要了解目击证人对事故的描述,是否与现场物证和调查结果相符合。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的情况,可以认定过马路被撞身亡事故的责任方。如果司机负有主要责任,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行人负有主要责任,将会被追究民事责任。
新郑一7岁男孩过斑马线被撞身亡?
关于儿童过马路的问题,应该注意几点:
第一,教孩子学会如何正确的通过马路,学会认识交通信号灯。
第二,较小的孩子应该有大人的陪同下。
第三,交通较密集的地方,应该有交警或协警。
第四,路口安装监控设备。
现实生活中,车不让人,人不让车,都觉得可以行走,抢路、抢灯的现象特别多,造成很多严重的交通事故。怎样减少或者避免呢?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个人觉得。还是靠个人素质,宁愿多等一分钟,也不抢那一秒钟。开车的司机朋友,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主动让行,为了个人和他人的安全。请大家礼貌通行。
将一个飞奔过马路的小学生撞飞数米?
斑马线礼让行人必须严格执行下去。因为礼让行人的监控抓拍只是部分交通要道有,很多车主还是报着侥幸心理,更多的是一些豪车过斑马线更是一脚油门,觉得逼格高,所有人眼光都会集中过去。对于这种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驾驶员必须严惩不贷!可能国家相关法规对这样的违法行为处罚过于轻了,导致很多驾驶员无视,以身试法。如果跟醉驾一样,根据情节轻重扣12分、吊销驾驶证、拘留、重金罚款,看谁还敢以身试法。
葫芦岛驾车撞小学生案致5死19伤?
大家好我是头虾君,以前昆山砍人事件也是我做的网络辩护,不知大家还有印象没?对于此次葫芦岛撞人事件,我做如下分析。
1,驾车男因家庭琐事产生厌世报复心理,驾车撞向学生群。动机明显,且就是报复社会。
2,在撞击学生后,在暴力行为发生后并无反悔态度,则继续驾车逃跑,构成肇事逃逸罪。这样的情况法院不予同情处理,且不构成情绪失控。
3,伤亡均为小学生,且人数较多。我国对于妇女儿童有特殊保护权益。如果是妇女儿童遭受暴力袭击所导致伤亡的,法院会从重处罚。
4,定性,我认为本案定性不应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应该是故意杀人罪。因为,驾车男撞击孩子,并非是在车辆行驶期间,突然产生厌世报复心态;厌世心态和报复杀人两者之间并无同时进行。而是在跟自己妻子争吵过后,情绪失控,故意驾车撞向学生。且作案动机明显,因个人家庭琐事产生报复社会,因此,故意杀人没有问题。
5,区别,危害公共安全罪,举个例子,之前南京的醉驾司机张明宝,在饮酒后驾驶汽车,连撞9人,致其5人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他的情况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他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并非是他本意,动机无故意成分。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且不可减刑。。而本案不同于,驾车男的故意成分爆表,吵完架发泄自己的愤怒,驾车撞向学生群。动机明显,情节严重,手段特别恶劣。且撞人后选择逃跑。并无悔过之表现。
综上所述,葫芦岛撞人事件,作案动机明显,厌世报复社会,动机明显,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为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当事人其刑事责任。。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