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公共女洗澡XXXX,偷看女孩属于什么罪?
偷看不违法,构不成犯罪,但会受到道德谴责。如果构成偷窥就会触犯法律,所谓偷窥行为一般不会触犯刑法,但依情节严重程度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偷窥是指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暗中偷看别人隐私的行为,包括偷看别人穿衣服,偷看别人裙底等。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有可能触犯法律。
虽然“偷窥”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偷窥行为一般不会触犯刑法,但依情节严重程度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
人体油画和人体雕塑哪个更有艺术性?
依山野耕樵之愚见,窃以为这两者的艺术性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创作者的艺术创造能力的高低而已。
就像《蒙娜丽莎》这幅经典的巨著,欣赏者站在《蒙娜丽莎》的面前,除了叹服之外还是叹服。因为达·芬奇的绘画艺术实在太高超了,一幅创作于五百多年前的油画,即便是五百年后的摄影师,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还是拍摄不出这么精美的画面来。
可是如果就此得出结论说:“人体油画的艺术性要高于人体雕塑的艺术性,”那么即使不是大错特错,也是相当的片面,相当的以概偏全,正好落入了“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窼臼了。😂😂😂
不信您看,比《蒙娜丽莎》问世还要早的《断臂维纳斯》,同样的是惊艳了世界。因为她是断了手臂的,所以才会具备了其它的《维纳斯》题材所不具有的美,一种不可复制的残缺的美。《断臂维纳斯》出土后,有人对她失去了双臂而感到惋惜。于是,有好事者又创作了没有失去双臂的维纳斯雕像。然而,不管这些好事者怎样挖空心思地去维纳斯补上双臂,比如说双手持剑,或者是一手拿着鲜花,一首拿着苹果等等……反正都赶不上没有双臂的维纳斯,没有失去双臂的维纳斯哀婉美丽!“画蛇添足”的中国古训,在这些给维纳斯添上手臂的好事者们的身上,得到了十足的验证效果。
看来,就如我在前面所说的那样:“不管是油画人体艺术还是雕塑人体艺术,只要创作者的艺术功力到了家。那么他们所创作出来的人体艺术作品,就是一样的具有永恒的艺术价值和艺术魅力。在油画人体艺术和雕塑人体艺术两者之间,并没有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至于它们谁才更有艺术性的问题,根本是不存在的。”(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图片创作者及始发媒体。)
老师从教室后门窥视学生是否符合法律?
虽然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教室是公共场所,窥视并不侵犯隐私权。
但停课的行为侵犯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这肯定是违法的。不过法律规定的落实存在很大问题,教师违法操作也是屡禁不止,只能怪你命不好。芜湖一浴场员工偷拍女子洗澡被拘?
刚刚有九吋黑白电视,刚刚引进外国的影片。记得是一个夏日夜晚,几十号人围着一台九吋电视机,观看日本影片《追捕》。当镜头出现身着短裙露出修长大白腿的跳芭蕾舞演员时,观众一阵小小的骚动和惊叹。这可能是他们第一次见到神秘而又惊悚的画面。
开放了,滿大街都是晃着白晰的大腿,露脐装,还有精心琢磨的尺度刚好暴露的乳沟乳晕,再也引不起绅士们垂诞和青睐,而是想发生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过度渲染两性的事,色食性也又是人性的本质,难免会有诱导的成份。芜湖男子偷拍女子洗澡,是变态心理的应激反应。地铁等公共场所,甚至是衣冠楚楚的男士,也会用手机偷偷伸入女性的裙底,拍出的内裤和海边浴场女性穿着的比基尼有何区别?前者就是犯法,后者却是美景。
女人不是洪水猛兽,没必要用猎奇的心态无下限追求,用极端探寻女人不能展示的秘密,也会让当事人染上麻烦。该男子的偷窥,己经抓了现行,拘留是免不了的。改革开放前,女人裸露的大腿对男人来说都是奢侈,现在的放开和宽容,真的不应该太贪心了,还是见好就收吧!
房顶突然掉下一个摄像头?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魔鬼,有的人控制不住就会发生这样的事了。你看现在网络直播上露着大白腿没任何才艺也是粉丝过万。这就是人性,不必义愤填膺的谴责,要谴责只能谴责这种神秘的两性教育害了多少青年才俊。要及早疏导教育青少年解决这种神秘感,建议教育领域专家多想办法。不要让青年人本该奋斗事业的年龄去偷拍去偷窥,这点事拘留有可能毁了一生。有的因为这种神秘感早早偷吃禁果怀孕而过早走进婚姻这座城。该创事业的年龄被家庭拖累,太遗憾也太可悲了。不要因为下半身而毁了整个人生,还没规划好人生就稀里糊涂当了爹和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