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审判场隐藏英雄密码,河北唐山烧烤店事件发生50天了?
是啊,我也觉得奇怪。
但是当你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去看就理解为什么了。
首先,这件事情影响太大了,以至于央视都报道了这件事【很罕见吧】。如果他们现身的话必然又会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这就占用了公共资源。
然后就是这件事对唐山的影响非常恶劣,据说文明城市的称号都被摘了。所以啊,当地有关部门肯定会尽量减少这件事情的热度【微博热搜一直在压】。你想啊,如果她们露面了,热度又会起来,影响唐山形象。所以他们一定不会露面的,毕竟互联网是没有记忆的,热度过去了就会被遗忘。
最后我推测她们也不想露面,只想好好重新过日子,不希望网络打扰他们的生活。
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话?
在中国古代,女子地位低下,受到很多伦理道德的束缚,其中贞洁观便是对女子坑害最大的观念。在古代,一旦女子被认为失去贞洁,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永世翻不了身了。而在古代,新婚之夜检验女子是否贞洁最普遍的手段就是“落红”,在古代民间,常在新婚之夜在新娘身下铺上一层白布来检验新娘是否“落红”,以此来检验新娘的贞洁,如果“落红”表明是“黄花闺女”,新郎喜悦,新娘也会赢得尊重,反之,如果古代女子在新娘之夜没有落红的话,会有什么下场呢?如果古代女子新婚洞房花烛之夜,没有“落红”,那她的下场就不是一般的悲惨了,将会遭到以下惩罚:第一:毒打休妻
如果古代女子新婚夜没有“落红”的话,女子会当场遭受毒打,还会被当场休妻,将其带来的嫁妆全部扔到门外,女子被毒打后,会被绑着游街,被打回娘家,被彻底休弃,回到娘家,女子的夫家还会站在娘家门口大骂,而有些严苛的女子家族会选择干脆把赶回家的女子浸猪笼,任由死去,来挽回家族形象。
第二:被烧
古代女子如果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男方会请求自己本家族长给自己做主,一般有些族长为了保全全家族颜面,会将女子活活烧死,女方家长不仅不会阻拦,还会觉得家门不幸,感到蒙羞。
第三:永没有出头之日
古代有些贫苦家庭娶一个媳妇很不容易,并做不到毒打休妻或者把新娘子浸猪笼,但大多过得很悲剧,即使丈夫心肠软,为了保存新娘子的名誉没有将这件事宣扬出去,可是同样对妻子使用冷暴力,不会爱护妻子,反倒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新娘子不仅要忍受丈夫的婚后家庭暴力,还要忍受一家老小的白眼。这样的痛苦,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并不比被休了好受多少。所以说,古代女子新婚之夜“落红”是必须的,不然的话,那就是人命关天,等待她的将是悲惨的下场!
女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之前?
电视剧《黑冰》有类似的情节,已判死刑的刘眉,为了逃出生天,买通狱警拿到男犯人的精细胞,在戒备森严的牢房中成功受孕,想以此来摆脱死刑的束缚。
01在一次狱警来送饭的时间,刘眉突然感到一阵反胃,此时的她知道,这事成了。
于是,立即向狱警提出,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和自己的律师马上见面。
律师来了之后,此时并不知道刘眉已经怀孕,刘眉也没加以解释,向律师抛来一句话:请你,立即通知法院,我怀孕了。
本以为刘眉在开玩笑,要知道进看守所之前,都要进行身体检查,尤其是女囚犯,当时刘眉并没有检查到怀孕,现在突然冒出已经怀孕的说辞,自然以为她在胡说八道。
然而,此时的刘眉头脑异常冷静,很坚定地让律师通知有关部门,她现在要的就是一份医学上的证明。
而看守所这边,也得到了刘眉怀孕的消息,起初以为是刘眉施的苦肉计,是在垂死挣扎。
但根据现场的看守人员了解到,刘眉在和律师会面交谈的过程中思维清晰,并不像无理取闹的样子。
这一切都只是猜测,只有带刘眉去医院做一下鉴定,是无理取闹还是真有其事,做出来便知道了。
等狱警再去医院,当值医生给出医学报告,刘眉已经妊娠一个月了。
因为事关重大,狱警又问了一句:不会弄错吧?医生非常肯定地回答:绝不会弄错,自愿承担法律责任。02得到这份鉴定的结果,最大获利者当然是刘眉,但对于看守所的同志们来说,出现这样的局面让大家如坐针毡。
在死囚牢房里居然能凭空在怀孕,大家觉得不可思议,然而事实摆在眼前,又不得不信。
首先质疑是不是内部人员被刘眉利用了,随后这个猜想立马被否定掉了,其中一位名警说:在在电厂工作的人,谁会去触碰高压线呢?
意思很明显,知法犯法那是罪加一等,谁会赔上自己的未来铤而走险呢,再说,一旦孩子生下来,亲子鉴定一做,逃都逃不了。在分析案情中,有一位民警算是猜到了重点:“刘眉又不是植物,难道她能通过风来授粉?”
看守所的同志们面临着这样一个局面,刘眉当初已经自己承认了手上有三条命案,一审死刑是铁板钉钉上的事,现在弄出“怀孕”这个意外,最多只能判个无期了。
这样一来,不仅是刘眉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万一“怀孕”这事再查不出个所以然,狱警们都会遇到上大麻烦。到底有多严重?
借用其中一位狱警的话来说,“怀孕,这几乎等同越狱啊。”再说,在大家鼻子底下发生的怀孕,算不上突发事件,这不是一天两天能办到的。
死囚犯在羁押期间,见什么人都有详细的记录,何况整个关押过程刘眉只见过自己的律师,旁边还有看守的狱警在,也绝不可能接受外来的一针一线。
而怀孕的必要条件是要两个人,就是这样看似没可能的事,居然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后来,终于查到刘眉怀孕背后的真相,前不久看守所进来一位叫杨春的犯人,他故意犯罪进来的,目的就是救刘眉出去,期间利用医用针管运输让刘眉怀的孕。
我们再回到本篇文章的议题:女刑犯发现自己怀孕了,可以免除死刑吗?按照惯例,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对怀孕中的女人通常都会有一些照顾和特权:
比如,在工作岗位上,有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降低工资或辞退等不合法的行为,明确孕妇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包括新推出的《民法典》中也有这样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以及生完孩子一年内,丈夫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主动提出。那么同理,在妇女触犯了法律之后,哪怕是死刑,只要有怀孕了的事实,都会暂时地免除死刑,那么问题又来了,孩子生下来之后,原先的死刑是否还要再重新执行吗?
这又要分两种情况:
A:判罚死刑之前
在法院宣判之前,通常犯人会在看守所待一段时间,而在进看守所之前,任何人都要进行身体检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体检。
所以,在审判之前的一段时间内,有没有怀孕的情况会一一排除,当然也有意外,如果审判之前被查出怀孕了,无论犯的罪有多严重,一般都不会判处死刑。
B:判罚死刑之后
就像《黑冰》里的情节,罪大恶极的刘眉通过特殊的方式让自己受孕成功,去医院检查后,已经有妊娠一个月的事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在等待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如果发现犯人已经怀孕的,需要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由最高人民法院来裁定是否执行。
这也就应证了,为什么刘眉见到律师的第一句话就是:请你立即通知法院,我怀孕了。
如果确实已经怀孕,哪怕已经判决了死刑,甚至在行刑的前一刻,最高法都会依实际情况改判为死缓或者无期徒刑。
既然已经改判,那么以前宣判的死刑自然就无效了,孩子生下来之后,也就不用再去继续履行之前的死刑。
死刑都能改判,那么不是死刑的女犯人关押期间怀孕了,是否也能降低刑事标准呢?事实上确实如此,因为怀孕改判的例子有很多,以前宣判的有期徒刑或无期,甚至可以改判缓刑或者暂予监外执行。
这是人道主义的最好体现,毕竟女囚犯是有罪,但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他也是一条生命,也有活下来的权利。黑龙江也有一个这样的案例:
一名孕妇不小心摔倒在地,一名护士出于好心,将她送回家,后来却被孕妇夫妻二人合谋害死了。案件侦破之后,两人均以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拘。
到了最后的审判时刻,丈夫被依法判处死刑,而妻子因为怀孕,却只判处了无期徒刑。
这样的判决可能有人会不理解,为什么同等的犯罪,孕妇就可以减刑呢?再退一步,就算减刑了,生完孩子后也要加重刑罚,这才公平。但没办法,这就是法律。法律是保障人权,就算是犯罪也是人,哪怕在行刑前得了重病,也会在第一时间送去就医,因为在行刑之前,他们也有活着的权利。
随着依法治国的持续推进,一个法治的社会,需要有张有弛,在惩处坏人的同时,也要彰显人道关怀,而孕妇这样的特殊人群,就是最好的证明。最后,纵然孕妇可以躲避暂时的死刑,但余生还是要在牢房里度过下半生,对自己和对狱中生下的孩子同样都是一种煎熬。
大家还是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但他是18年前楼某某被害的元凶吗?
据说犯罪会上瘾的,尤其是高智商犯罪,如果第一次没有被抓到,心理可能会有沾沾自喜的感觉,从而为再次犯罪埋下祸根。
杀害来女士的许某,作案前细心谋划,案发后淡定接受采访,精心编织失踪谎言,在亲友面前信誓旦旦伪装,
展现了强大的心理素质和反侦察能力,被众多网友怀疑不像是初犯。
仔细想想,网友的怀疑不是没有道理,许某当过兵,退伍后一直在外闯荡,走过多个地方,从事过多种工作,养鸭子赚到了钱又因炒股全部输光,婚姻上也是诸多波折,生活经历极其复杂。
生活和婚姻不顺,钱不够花,这样的状态极易滋生犯罪的种子。
题主所说的十八年前旧案,指的是许某前妻刘女士16岁女儿被害一案。
刘女士外出逛街,女儿独自在家被害,脖子上有伤口,门窗都没破损。
有同楼目击者看到案发当天下午有一个差不多1米7高,身形较瘦的男子从她家走出。
熟人作案,身材相似,且在葬礼上送寿衣,种种迹象都表明许某有重大嫌疑。
许某已经交待杀害来女士的事实,如今又牵扯出多年前的一桩血案,相信警方一定会并案调查,给死者和大众一个交代。
总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做过的一切都会留下痕迹,即使当年没有监控,没有DNA,没有先进的刑侦技术,但命运或许早已在未来的某一处设定好了坐标等着你。
唐雪事件如果发生在你身上?
唐雪事件发生在我身上,我要向唐雪学习的地方是开始李某酒闹拦车时她做得很好:让开车送她的朋友先走,自己下车没理李某独自回家,显得非常冷静高素质,一副不与垃圾人计较的风范,很值得赞赏!事情本可以就此收场,李某酒醒了就没事,难说会主动去给唐雪道歉。可她告诉唐父后,父女俩又去找李某理论就显得不理智,这个环节唐父做得很差,他不但不劝唐雪,还找回去三人扭打在一起让矛盾升级,当然李某先动脚踢了唐父肯定又错了。后来在李父劝导下,儿子李某虽然和他一起主动去向唐雪认错,但他心胸狭窄放不下,也希望唐家为打伤了他道歉。因为唐家不愿道歉就发生了李某回头提刀并约了人上唐雪家讨说法后死于唐雪刀下……。在这件事中,除了李父表现无可指责其余人都做得不到位,都值得我们吸取教训,有所感悟,但判案是法官的事,宣判之前谁说的都不算。每个人都有权支持某一方,但不可以忽略每个事实细节和整个过程到网络平台上乱叫嚣,显得没文化,没素质,没法制观念。现在只回答了题主问题的部分。如果我是唐雪,听到外边吵闹坎门,听准确后计划行事,像最开始一样冷静,首先可以准备好各种武器以防闹事者翻墙进来可正当防卫;其次就算一时警察来不了也该报警,这是自我防卫的常识;还有也可叫醒家人,但务必让他们拿着防身武器待在安全处不要乱跑。一切准备就绪后自己静静呆在门内以静制动,不管对方是否进来最终李某都会受到应有惩罚。当然我们现在来分析这些策略有点事后诸葛亮,处在唐雪的位置,当时不冷静是可以理解的。但怎么她都不该主动出门迎战,不出门就不会有太大的事,因为对方还没对她采取人生侵害,有生命危险的可能不大。如果李某杀人动机很大,三人扭打后去道歉时就会行凶,再后来也不会叫嚣砸门嚷着要讨说法,他想伤人会直接翻墙入门。我对死者及其家属,对唐雪都很同情,死者已死,生命不可重来,唐雪正值青春年华,事出有因,而且事后有悔意,不管检方怎样起诉,希望法院对唐雪的处罚不应该太重。这就是我对整个案件的真实观点,也不怕喷子来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