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发展观,联系观,矛盾观,辩证否定观(既是联系的环节,又是发展的环节)。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它要求人们在观察和分析问题时,要从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入手,不能只看到一个个孤立的食物;要把事物的现状与它的过去和将来联系起来考查;既要看到事物位置的移动和数量的增减,更要看到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和发展;在分析事物发展的原因时,要着重抓住事物发展的内部矛盾(内因),又不忽视事物发展的外部矛盾(外因)。本回答原创,嘻嘻
唯物辩证法史观高中知识?
唯物辩证法:即辩证法;
辩证唯物观:包括唯物论、认识论、辩证法;专
(以上两个在区分的时属候可以去掉谓语,直接看最后的落脚点)
唯物历史观:包括社会历史观、人生价值观。
(辩证唯物观、唯物历史观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论
(materialism)
同于唯物主义,是将物质视为世界的本源(第一性),将精神和意识视为人对物质的反应的(第二性)的、与唯心论相对立的世界观。
辩证法
dialectics
与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一词源于古希腊语,意为谈话的艺术。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对辩证法有不同的认识,古希腊哲学认为它是论证和分析命题中的矛盾、揭露谈话的矛盾及克服矛盾的方法。德国哲学家G.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研究对象本质的自身矛盾,不仅是一种思维方法,而且是一种宇宙观。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认为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律,思维中的辩证法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
唯物辨证法的概念
唯物主义讲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即:世界的本质具有物质性和客观性;辨证法讲的是“世界的状态是怎么样?”即:世界是客观的、物质的世界,遵循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所以, 唯物辨证法是指世界是客观的、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
唯物史观的发现
(1)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第一个伟大发现”。恩格斯指出,马克思一生中有两大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是马克思的“第一个伟大发现”,“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列宁指出,马克思恩格斯是通过“两个归结”发现和创立唯物史观的,他说“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
(2)发现和创立唯物史观的社会历史条件
唯物史观是时代的产物,在过去的时代就是最天才的头脑也不能把它硬想出来,只有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即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才能发现和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社会关系的急剧变化,人们才能清楚的看到,任何社会制度都在变化发展,社会发展的最终原因是生产方式的变革;才能发现社会历史的发展是有规律的进程;才能锻造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即无产阶级,历史唯物主义正是适应了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斗争需要而产生的。
(3)发现和创立唯物史观的理论前提
任何理论的发现和创立,都需要以前人的思想、理论为前提。恩格斯说:“每一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者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资料作为前提。”对于唯物史观的发现和创立来说,也是如此。
辩证法的观点有哪些?
有以下八大观点:
(1)联系的普遍性
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把握因果联系的重要性;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2)运动和发展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运动和发展的普遍性;正确理解发展的实质;要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学会创造性思维。
(3)规律
规律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认识和利用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
(4)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
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
(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6)内因和外因
内因和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7)量变和质变
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
(8)事物发展的趋势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辩证法的四大规律内容?
辩证法三大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黑格尔全面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对辩证法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辩证法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2、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3、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特点?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唯物辩证法的三大特点也是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A、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B、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的质、量、。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C、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