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是怎么受伤的,莫虎在美国起诉周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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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是怎么受伤的,莫虎在美国起诉周立波?

周立波在美涉枪涉毒一案的相关当事人在近期陆续发声,周立波在声明中谴责了首任律师莫虎,对方随即以“编织谎言、侮辱诽谤”向纽约法院起诉周立波,对此今天周立波已经正式在他的微博上给出回应:我们会堂堂正正地应诉!

正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虽然周立波能否称得上“君子”多少会有一些异议,但是我想周立波应该不会食言。

桑兰是怎么受伤的,莫虎在美国起诉周立波

首先,周立波是名人,名人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会受到公众的关注,如果说身为名人言而无信耍了公众,那么公众在之后自然不会再买他的账。所以,不管周立波本人去美国应诉也好聘请律师代理应诉也罢,既然他说了要“堂堂正正地应诉”,那么这场官司他无论如何都是去打的。

其次,周立波作为事件的当事人虽然他涉及枪支和毒品的案件被撤销,但撤销的原因只是基于警方的执法瑕疵,美国是过度追求程序正义的国家,程序正义能否等同于事实正义尚且有待商榷。目前该是该案件的几方当事人说法不一,这就让原本破朔迷离的真相距离公众愈加遥远。

周立波在之前声明中声称自己的清白,枪毒一案系遭人陷害,而莫虎却借机讹诈高额的律师费。而如今,莫虎以此为明起诉周立波,如果周立波不去应诉,那么说明了他是做贼心虚,之前所发声明不过是自己替自己洗地,那些挺周的粉丝们恐怕也会对他失望至极。这样的结果是周立波不愿意看到,也不能承受的,为了圆自己之前的“阴谋论”、“清白论”他不管怎样都要去应诉。

周立波在今天的声明中将莫虎称为“中华之殇,华人之辱”,虽然这八个字尚且算得上是斯文用语,但明显是在继续贬低莫虎,说明了周立波根本不惧对方,至少嘴皮子上根本没有服软的迹象。

除此之外,周立波还特意发布了另外一条微博,内容是说刘国生也正在告莫虎!刘国生何许人也,此人曾经是桑兰的在美监护人。2011年4月28日,桑兰在美国起诉刘国生,以监护不力、侵犯隐私及不当得利为由向其索赔一亿美元,而彼时莫虎的正是刘国生的律师!

这条微博的话外音不言而喻:两任雇主都和你闹僵,你说你能是个好东西吗?!

莫虎在美起诉周立波,周立波既然表示应诉,相信此事一定会有定论,从周立波的角度而言这场与莫虎之间的官司不仅要打,而且还要打赢,当然至于最终的结局如何且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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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操女子运动员把腰摔坏的叫什么名字?

体操女子运动员把腰摔坏,伤的很严重的叫桑兰。

桑兰,1981年6月11日出生于浙江宁波,原中国女子体操队队员。

1993年进入国家队。1997年获得全国跳马冠军。2002年进入北京大学新闻系攻读学士学位。2007年7月从学校毕业。2008年成为北京申奥大使之一。同年担当北京奥运官方网站特约记者。2011年4月6日维权律师团队在美国组建完毕。

1998年7月22日参加第四届美国友好运动会的练习中不慎受伤,造成颈椎骨折,胸部以下高位截瘫。

人为啥不直接从飞机上降落珠峰?

珠穆朗玛峰,被称为世界“第三极”。世界第一高峰,2020年我国测量珠峰最新高度8848.86米。其位于世界最长的喜马拉雅山山脉中部。喜马拉雅山位于我国的“世界屋脊”青藏高原南部边缘,长度约2400公里,东西走向,平均海拔6000米以上,而且7350米高的山峰110多座,世界上最高的山脉,而且受印度洋板块和亚欧板块的作用,高度还在上升。目前珠峰每年以几厘米的增长,就是最好的证明。而在1300万年以前,珠峰最高高度达曾到12000米左右,但因为自身重力原因而坍塌。

因为珠峰是世界第一高峰,每年吸引大量登山爱好者慕名而来。1953年,由英国人埃德蒙.希拉里、丹增创下首登成功的纪录。到1998年底,全世界有1054人享有登临世界巅峰的殊誉。登山爱好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发现和开创了11条登山路线,他们都是人类的“英雄”,战胜重重困难,成功登顶。大家如果看过吴京主演的《攀登者》就知道,攀登珠峰有多么的困难了。

目前,攀登一次珠峰费用是相当昂贵的。在攀登珠峰前,登山者完成一系列“进阶”所产生的费用总计将接近30万元人民币,而再加上攀登珠峰的费用,一名登山者至少将花费70万人民币左右。因此,攀登珠峰不仅仅考验的是登山对员身体素质,也是的考验登山爱好者的财力和出身,这种极限运动不是一般人能“玩”的起的。2019年攀登珠峰的人数为378人,也就是说每年登珠峰消费的费用为26460万元,一笔不小的开支。而每年仅4、5月份为攀登珠穆朗玛峰的最佳时间。

面对珠穆朗玛峰登顶这么难。曾经有人大脑洞开,提议给珠穆朗玛峰按装电梯,但经过论证,这种方法可行性不大。后来,又有人提出:“用直升机将登山队员直接降落到珠峰之上,是否可惜呢?”答案是肯定的,不行。下面我们分析一下原因。

第一、气候、环境问题

珠穆朗玛峰高8848.86米,峰顶的最低气温常年在零下三四十摄氏度,由于气候极度寒冷,又被称为世界“第三极”。峰顶常年积雪不化,冰川、冰坡、冰塔林到处可见。经常刮七八级大风,十二级大风也不少见。珠峰附近有着非常独特天气特点,分别有三个:天气现象转变快、风力大和气温低。 珠峰的“大风口”,风速最大可达12级 ,在海拔7500米的地方。一般来说,安全攀登珠峰的风速是15米/秒,而当超过20米/秒的时候就会有危险,也就是风力大于8级的时候,而且常年大雪相伴。风吹积雪,四溅飞舞,弥漫天际。据珠峰脚下的定日气象站的无线电探空资料表明,在海拔7500米的高度上最冷在2月,其平均气温为-27.1℃,最热是8月,平均气温-10.4℃,年平均气温为-19.6℃。

珠峰地区及其附近高峰的气候复杂多变,即使在一天之内,也往往变化莫测, 更不用说在一年四季之内的翻云覆雨。大体来说,每年6月初至9月中旬为雨季, 强烈的东南季风造成暴雨频繁,云雾弥漫,冰雪肆虐无常的恶劣气候。11月中旬至翌年2月中旬,因受强劲的西北寒流控制,最低气温可达-50℃,平均气温在-30℃左右。最大风速可达90米/秒。每年3月初至5月末,这里是风季过度至雨季的春季,而9月初至10月末是雨季过度至风季的秋季。在此期间,有可能出现较好的天气,是登山的最佳季节。珠峰峰顶环境恶劣,气候复杂,温度较低,直升机难以降落。即使登山队员跳伞登顶,危险系数也相当大,峰顶经常大风不断,地势不平,路况复杂,万丈深渊到处都是,一不留神,就有生命危险。因此,珠峰峰顶气候和环境因素,不利于用直升机将登山队员降落到峰顶。

第二、缺氧问题

珠峰峰顶空气稀薄,空气的含氧量只有东部平原地区的四分之一。青藏高原平均海拔4000至4500米,东部沿海地区的游客到青藏高原都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更何况8848.86米高的世界第一高峰呢。在所难免,云南大理的玉龙雪山,许多游客登顶都需要氧气瓶,高度为5596米,珠峰要比它高将近3300多米,因此,登青藏高原需要注意高原反应。

大气压是由于大气层受到重力作用而产生的,离地面越高的地方,上面的大气层越薄,空气的密度也越小,那里的大气压强越小。在海拔 3000m以内,大约每升高 10m,大气压减小100Pa。珠穆朗玛峰高 8848.86米,即将近 9千米,大气压约为31千帕,而海平面大气压约为101千帕。而登山队员从山脚下一步步攀登到峰顶,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有适应高原反应的过程。而乘坐直升飞机,速度太快,从对高原反应没有适应过程,高原反应必然强烈,严重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这就是为什么沿海地区的游客去青藏高原尽量坐火车或汽车,而不是直接乘坐飞机,就是这个道理。因此,珠峰峰顶缺氧问题,也不利于用直升机将登山队员降落到峰顶。

第三、技术问题

用直升机将登山队员直接降落到珠峰之上,珠峰高度为8848.86米,但是直升机的最大升限高度是有限的,最高在6000米左右。一般民用直升机的上限在2000-4000米,军机可达到6000多米。像我国陆军航空兵的Z-9直升机最大升限6000千米。美国休斯公司研制的“阿帕奇”武装直升机,实用升限6250米。目前直升机领域升限记录是1972年法国SA315B"美洲驼"在平原地区创造的12442米记录。

2005年5月11号,据【大公网讯】报道:欧洲主要直升机制造商--欧洲直升机公司生产的直升机,准备在今年的登山季节,在世界屋脊珠穆朗玛峰地区创造直升机飞行海拔高度新纪录。目前欧洲直升机公司派出的一个由法国飞行员担任领队的11人组成的飞行队已经到达尼泊尔的卢克拉地区,准备从12日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飞,力图创造直升机高海拔飞行世界新纪录。如果这次试飞成功,其纪录将被加载世界民航史册,同时也将证明,高海拔登山者一旦遇险,是有可能被直升机营救的。在此之前,尼泊尔皇家空军飞行员曾在海拔6500米的高度创造过营救遇险登山者的世界纪录。

理论上,直升机是可以飞珠峰顶上的,但由于珠穆朗玛峰地区气象环境极为复杂,气象条件极为恶劣,中国目前还没有一种直升机可以飞上去的记录。而我国直-18高原型直升机在2015年在青藏高原试飞时,实现过9000米的最高飞行高度纪录。在这个高度下直升机的升力水平已经非常勉强,操控性能和安全性也难以有效保障,更不要说装载货物人员了,非常危险,不适宜载入登峰。

综上所述,直升机目前还不具备降落登山爱好者到珠峰峰顶的能力。此外,一句话就是保护环境、保护自然、保护雪山景观,让珠峰地区始终保持一方净土,让登山爱好者充满希望,探险挑战自然。如果以后用直升机降落登山爱好者,珠峰的价值将大打折扣,不知毁坏多少人的三观,将对珠峰自然与人文景观造成极大消噬,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发展当中极大败笔。不知道大家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呢?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原创作品,谢谢阅读。

坚强的事例就是素材?

桑兰在面对人生中如此重大的变故时表现出来的乐观使人们为之感动

1998年7月21日晚在纽约友好运动会上意外受伤之后,默默无闻的、17岁的中国体操队队员桑兰成了全世界最受关注的人。

这确实是个意外。当时桑兰正在进行跳马比赛的赛前热身,在她起跳的那一瞬间,外队一教练“马”前探头干扰了她,导致她动作变形,从高空裁到地上,而且是头先着地。

这个笑容甜美的姑娘来自浙江宁波,1993年进入国家队,个性温顺,但在遭受如此重大的变故后却表现出难得的坚毅,她的主治医生说:“桑兰表现得非常勇敢,她从未抱怨什么,对她我能找到表达的词就是‘勇气’。”就算是知道自己再也站不起来之后,她也绝不后悔练体操,她说:“我对自己有信心,我永远不会放弃希望。”

因为她的坚强、乐观,美国院方称她为“伟大的中国人民光辉形象”,而那么多美国普通人去看她,并不只是因为她受伤了,而是为她的精神所感染。

一些律师忽悠当事人都有哪些套路?

律师作为一个职业自古以来是容易被调侃的行业,这与律师职业特性有关,看似高大上的职业,其实就是一个自苦自吃的行为,所以就不可避免的存在有的律师见钱眼开,不顾行业健康,不思长远发展,不虑口碑传播的自私行为,而这种自私行为里面甚至隐藏着许多违反职业道德和做人原则,甚至违法行为在里面。

律师忽悠的套路有哪些?怎么防止律师忽悠呢?

01律师忽悠套路多,淡看识破防被骗

许多律师给人的感觉总是滔滔不绝,口才了得,其实大多是废话。找委托律师,谈服务代理,不看广告,要看疗效!

首先,当事人要有社会常识,律师忽悠当事人的招数和电视广告卖假药的专家教授的套路差不多。

一、扯虎皮做大旗。

这是许多律师惯用的忽悠手段,比如名片上写满许多头衔,各种协会的理事会成员、什么书籍的作者,什么研究协会的成员,或者什么野鸡大学的教授、什么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等等。

就名片来说,越简单越有价值,比如马云,可能就是一个简单的名字,名字就是招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名片越长的律师忽悠人的本领越高。各种会长之类,除了当地律师协会的会长和副会长,其他什么商会会长,一个小乡镇都可以成立一个商会,纯属忽悠,而且也是民间组织。

有的律师办公室挂满的是和谁谁的合影,各种锦旗,大家想一下,现在什么年代,一个电话几百元可以送几十面锦旗了挂上。而且现代人送锦旗的风气没有了,更多是应律师要求才会送。

二、自大承诺。

这类律师为了接案件,总是说“没有问题包在我身上”,你这个案件一定会赢的,本质目的是忽悠当事人赶快委托。既然一定赢的官司,为什么你没有想到?

而且稳重负责任的律师,绝对不会给当事人乱承诺,因为法官都不可能知道案件结果的走向,不要说随便谈几句就给出肯定的答复。

不看案件材料,只顾宣传自己的人际关系,比如自己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的人熟悉,利用当事人急迫的心理和国人传统的人情理念,忽悠当事人信任。

对当事人过于热情,就像卖保险一样,如果对你热情过度要小心了,真正的律师是有理有节,却不会过分注重人情心理的把握。

三、低价吸引。

律师的收费在各省的律师协会有指导意见和要求的,如果当事人无限低价竞争,就要小心了,把心思放在业务上的人,是不会随便改变收费原则而妥协收费标准的。而只有没案源,或者想通过其他费用来弥补的律师才会想着先把案源拿过来,然后通过什么请客费,交通费,关系费等等骗取当事人的钱。

那时候已经投入了部分,当事人又害怕有不利结果,不敢不继续给他钱,这样算下来比正式一口价的律师多坑多少钱去了。

02该怎么防止律师忽悠呢?

如上面所说,容易忽悠当事人的律师都有上述特点,当然还有更多,不一一列举,总之就是一点,律师更多关注的不在案情本身,而顾左右而言他,你就要小心了。找律师是为了找法律服务,却总和你谈其他无关的事,就是一个大忽悠。

一、和律师谈委托时,多问案件情况分析,不要追问案件结果,由律师认真询问案情后,对诉讼应对策略给出一个方向。当事人不要开口就问这个案件会不会胜,能判决多少钱,除了案件事实基本没争议的,没有任何人敢对此给你承诺。

商谈以讨论案情为主,不要因为一个律师说不敢保证案件结果而放弃,而去找一个拍胸脯保证能赢的人,往往忽悠你的是后者。

二、学点法律知识,多懂点常识。首先我们要有常识,任何一个行业都有行业的行事规则,律师也一样会受到职业道德的约束,而规定要求律师要遵守执业规范,不得就案件结果作出保证和承诺。

三、委托代理合同认真查看,看看口头承诺的重点内容有没有写在合同里面,如果没写要求加入,如果没加就相当于他白说,那是忽悠无疑。

四、查看他的代理案件,现在文书都上网了,可以在裁判文书网看到律师的代理案件情况,看是否与他的口述成绩一致,这样也可以验证一个律师的人品。

五、自己了解一下自己案件情况的法律规定,通过网络查询相关法规,初步了解一下,对案件情况有个基础认识,看律师能否从法律角度解答你的问题,有的律师可能连法律关系都搞不清楚。

六、在委托合同上写明只能由律师本人出庭代理,有的律师接受案件后会私自将案件转给其他律师办理,如果没有征求你意见就这样做,可能会损害你的实际利益,所以写明只能他本人代理,防止忽悠到手案件再低价转让,辜负你的信任。

结语

当事人在有法律服务需要时,请律师需要货比三家,现在律师太多了,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执业能力不足,职业道德低下比比皆是。可以通过自己熟悉的政法类亲戚朋友探探律师的虚实,法律从业人员交集很多,往往对当地的律师都有不少了解,这样可以减少被忽悠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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