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的由来,魏字的由来和演变过程?
魏姓最早出于炎帝魁隗氏后人魁隗氏及与隗姓(大隗氏)后裔鬼方结合形成的魏部族,魏部族在巍(陕西兴平市马嵬坡)建立隗姓魏国。后为周文王所灭转封为姬姓魏国,周武王又移封姬姓魏国于魏城(山西芮城县古魏镇)。晋灭姬姓魏国,赐封给周武王之子毕公高的后裔毕万为邑。毕万后人魏斯(魏文侯)与赵、韩三家分晋,建立了魏姓魏国,成为战国七雄之一。秦灭魏国,魏人以国为氏,称魏氏。魏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四十四位的大姓,近570万人。
一、魏姓的起源
1、源于隗姓魏国
《潜夫论·五德志》曰:“有神龙,首出常羊,感任姒,生赤帝魁隗。身号炎帝,世号神农,代伏羲氏。其德火纪,故为为师而火名。
炎帝魁隗氏,名柱,生于华阳,长于姜水,初都于陈仓。其后人魁隗氏的一支族,未与炎帝魁隗氏东迁,留居于巍(陕西兴平市马嵬坡)。商代时期,又接融了西逃的一支同族隗姓鬼方人,建立了隗姓魏国。后为周文王所灭,隗姓魏国人以国为氏,称魏氏。
2、源于周文王初封的姬姓魏国
周文王灭隗姓魏国后,封姬姓周人在隗姓魏国之地巍(嵬),今陕西兴平市马嵬坡,建立了姬姓魏国。
《左传》(昭公九年)周景王命詹桓伯使于晋,向晋平公曰:“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
周武王时,又移封姬姓魏国(陕西兴平市马嵬坡)于河曲魏城(陕西芮城县古魏镇),仍为姬姓魏国。春秋初期,晋国晋献公灭姬姓魏国,其魏人以国为氏,称魏氏。
3、源于毕万后人的魏姓魏国
公元前661年,晋献公灭姬姓魏国(陕西芮城县古魏镇)后,将其地赐封给周武王之子毕公高的后裔毕万为邑。毕万后人建立了魏姓魏国,成为战国七雄之一。秦灭魏国,魏人以国为氏,称魏氏。
《元和姓繤》载:魏氏周文王弟十五子毕公高受封于毕,裔孙万,仕晋,封于魏,至犨、绛、舒,代为晋卿,后分晋为诸侯,称王,至王假为秦灭,子孙以国为氏。
《姓觿》、《姓苑》曰:周文王之子毕公高之后毕万,仕晋封魏城,因氏。
4、源于芈姓魏冉
战国时期,秦国大臣魏冉,为芈姓之后裔。秦武王去世后,拥立武王之异母弟嬴则(秦昭王)为王,魏冉曾长期任秦相,封于穰(河南南阳市邓州穰东一带),号穰侯,魏冉之族后裔皆为魏姓。
《姓氏寻源》载:魏氏,芈姓为魏氏者,秦之穰侯魏冉是也。
5、源于少数民族汉化改姓
(1)源于氐族:南北朝时期,孝文帝到洛阳后,向百姓征重税,民不聊生。秦州略阳(甘肃天水市秦安县)氐族人王元寿
扁字由来?
【字形】篆
【构造】会意字。篆文从户,从册(表示文字),会门户上的题字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扁。
【本义】《说文·册部》:“扁,署也。从户、册。户册者,署门户之文也。”本义为题署,即在门户上题字。《古会韵会》举要:“匾,不圆貌。”本义指平而薄。
【演变】扁,本义指①在门户上题字:皆~表其门,以兴善行。后泛指②匾额:粉刷一~,妄标日“通应庙”。引申指③物体平薄:有~斯石,履之卑兮|~平。用作动词,指④故意看低了:你别把人看~了。又读pian,引申为⑤小:一叶~舟。○“扁”为引申义所专用,匾额之义后另借“匾”来表示。匾,从匚从扁会意,扁也兼表声。读bian,本义指①平而薄:我却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槌不~、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引申也指②扁圆的竹器:那鸟雀就罩在竹~下了。借用作“扁”,现在又表示③匾额:光荣~。
【组字】扁,如今既可单用,也可作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户部。凡从扁取义的字皆与平薄等义有关。
以扁作声兼义符的字有:匾、编、藊、篇、偏。
以扁作声符的字有:遍、萹、煸、碥、褊、蝙、鳊、谝、骗、犏、翩、蹁。
称字的来源与演变?
称
汉语汉字
称,现代汉语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普通话读音为chèn 、chèng、chēng,最早见于秦系简牍中,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字。
“称”字基本含义为量轻重,如称量;引申含义为叫,叫做,如称帝。
在日常使用中,称多用作动词,表示符合、相当,如对称。
字源演变
“称”,初见于秦系简牍中,后来又在《说文》中发现,“称”字简体版的楷书从秦朝小篆演变而来。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未收录“称”字头,请参考“稱”字。
铨也。从禾爯声。春分而禾生。日夏至,晷景可度。禾有秒,秋分而秒定。律数:十二秒而当一分,十分而寸。其以为重:十二粟为一分,十二分为一铢。故诸程品皆从禾。处陵切
说文解字注
(称)铨也。铨者,衡也。声类曰:铨所以称物也。称俗作秤。按爯,幷举也。偁,扬也。今皆用称,称行而爯偁废矣。从禾爯声。处陵切。六部。广韵又昌孕切,是也,等也。铨义之引伸。春分而禾生。
上文云,以二月生。日夏至,晷景可度,禾有秒。谓其时禾乃有芒也。秋分而秒定。上文云,以八月孰,孰时芒乃定。律数十二。句。十二谓六律六吕也。十二秒而当一分。十二两字旧夺,今补。下文云十发为程,一程为分,十分为寸。然则十二禾秒而当十发,淮南天文训作十二蔈而当一粟。十分而寸。天文训作十二粟而当一寸。其㠯为重。以衡轻重也。
十二粟为一分。此粟谓禾粟。十二分为一铢。百四十四粟也。天文训曰:十二粟而当一分,十二分而当一铢,十二铢而当半两。衡有左右,因倍之,故二十四铢为一两。按金部铢下曰:权十分黍之重也。十分黍有譌,依此则当云十二分粟之重也。
许用淮南说,与说苑、律历志说异。故诸程品皆从禾。度起于十二秒,权起于十二粟。诸程品之字,谓称以下七篆也。此释称从禾之意,并释科以下六字从禾之意也。
谐音的来历详细?
谐音是利用汉字同音或近音的条件,用同音或近音字来代替本字,产生辞趣。
具体指:
1、谐协音律,
2、谐和的声音,
3、字词的声韵相同或相近,
4、一种修辞方法。宋宋庠《送上元勾簿吴昌卿》:逢吉旦兼暮,谐音埙且箎。
谐音广泛用于谜语之中。不过,谐音也易引起听讲者之间的误会。由谐音而衍生的游戏非常多种,著名的有日本的语吕合。
从一到十的中国汉字?
汉字十数字形成的本源,被我们盘问了上千年,争议一直没断,既然大家都承认甲骨文前四个数字“一二三
”在甲骨文时是“积画而成”的,这一原始数字初始阶段的共识,为什么没有在余下的六个数字上得到体现哪?这是因为“积画而成”的数字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并且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向简易省变的方式转化,这些障碍使得我们后人很难理解和认识甲骨文数字数理形成的真谛,但甲骨文十个数字本身与相关文字字形的音形义中肯定保留着让我们可以追溯其真源的线索与脉络。
数并非是客观存在的事物,然而万物又都有其数。现在人们所说的数是抽象数的概念,可以脱离事物本身,将数作为抽象概念加以统计计算,而不必依附于具体的事物。但是在人类认识形成数概念的初始,数是不能脱离具体事物而存在的概念,就如现在儿童刚开始学习数时是一样的,必须将其依附于某一事物,如两个苹果,三个梨,合在一起五个水果来加以认识。对于一的认识,也不是只停留在单独数量,而是指某一整体事物。比如天,甲骨文天字形,从一从大。一代表整个天的观念。
所以人类的数观念与数字的形成,可以肯定会体现或固化在人类的生产生活的遗迹文物与后世发展出的文字之上。
首先我们来看所谓“积画而成”的前四个数字是以相互平行排列的横直线段为数。即以一横作为数量的最小整数单位。
那么同理,
竖直线段“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
左斜直线段“/.//.///.////”
右斜直线段“\.\\.\\\.\\\\”
在人类认识与表现数的初始阶段,都应该是可以用来表示“一二三四”的数量形式。这在先古人留下的器物纹饰中是可以看到相同直线段的同理关系的表现形式。如图:
并且,这些看似简单的直线段,最初都是源于先古人对日月星辰光芒的拟构(原始神话思维)。可以说这些直线段的表现形式,从它们诞生之日起,就是观念形态,即抽象化的文字,即光线为一(直线)的观念。由此逐渐积累产生的原始观念的继承与发展,并在以直线为主要固化表现形式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甲骨文会意文字系统。
由此,我们还可以上述归结到●形的表现方式,即皆以相同形的递进关系,作为数量一的累计形式。
这种“以某种线段累积方式的”初级数理固化形式至少在陶文阶段还是存在的。所以,我们在认识和解读数字数理时,就不能够不考虑数字形发展变化的时间性,即历史进程。不同历史时期的数字形,不能够不加以辨别与考察就直接用甲骨文时期的数字形去套用识别。
唐代哲人刘禹锡在其《天论》中说:“夫物之合并,必有数存乎其间焉。”,即事物之间的结合与配合及其相互作用的时候,其中一定存在规律性的东西,汉字亦然。
当人类以固化形式表现火焰(光线聚合)观念时,形成了两斜直线组成的尖角(线状)形态,即四种区别最显著的线段形式, “∨”“∧”“>”“<”形。与之观念意义一致是三角形(线)状或(面)状形态,如:△,▲等形式。这有甲骨文为证。
甲骨文“火” 字形写作:
由两条斜直线组成的相连不交叉的“∨”“∧”“>”“<”形表示的就应该是数量二。在陶文和甲骨文数字中可以找到些线索和证据:甲骨文六写作
八写作“><”,皆是由“∧”“>”“<”这三个不同位置方向的两斜直线形所组成的,而甲骨文六所具有的明显笔划区分的刻划直线段恰恰是数量六,那问题来啦,如果“八”的数量在原始之时是数四,那又是怎么一回事哪? 合乎逻辑的解释只能是八是数量八的简省变化形式。其原始可以是“
”或 “>><<”或“WW”或“仌仌”或“<<<<”等不同表现形式。即数二的累积或递进形式。
那么按照共同的简省原则,三个数二组成的数六与四个数二组成的数八,它们共同可省略的数二是两个,也就是数四,即“><”部分。
这一共同简省形式在甲骨文中可以得到确证:甲骨文六(减省)写作“∧”(二),甲骨文八(减省)写作“><”(四)。甲骨文之所以能够保留六的原来的不省之形,是为了不与“∧”形的文字义“入”相混淆,甲骨文卜辞要经常性的记录“某入几(数字)”。而与“八”形相关的文字“分”“公”等组合字形,就不存在类似情况。
另外,半坡陶文阶段被学界认为是具有文字性质的所谓刻划符号表达阶段,其中有单体的“∨”形和∧形组成的十划陶文。
马家窑陶文有单体∧形与其他直线线段有规律的排列组合形式,被学界认为是数字的数列形式或是数字的卦画形式。(学界目前是以甲骨文六的简写形式释读为是数字六。这是有待商榷的问题。)
以及其他陶文皆有类似形。
并且有“二”与“∧”互换同意的证据存在。
如此,可以肯定“∨”“∧”“>”“<”这四形是可以用来表示数量的数字。只是学界没能从“历史进程”的角度与“逻辑思维”的方式去分析解读罢了。 “∨”“∧”“>”“<”这四形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积画而成”数字,从∧形所具有的一体(相连)属性上来说,其累积变化是与前面“即皆以相同形的递进关系,作为数量一的累计形式。”是相同一致的观念。在前面的基础上,甲骨文用“∧”(二)形和“><”(四)形来简省表示数量六和数量八这两个以数量二为递进关系的数字,是顺理成章和符合逻辑的举措。 须要说明的是这些简易省变方式的转化可不是如上面分析的那么简单容易就完成的事情,是经过很长时间的使用积累与思维提炼才能够达成的,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依类象形”的文字义。
∧形,甲骨文入字形,《说文》释入:内也。象从上俱下也。
<形,甲骨文>字形,《说文》释<:小水流也。《周礼》匠人为沟渠,耜广五寸,二耜爲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谓之<。按:二耜为一尺,为藕,为<。
><形,甲骨文八字形,《说文》释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
形,甲骨文六字形,《说文》释六:易之数,阴变于六正于八,从入,从八。
>><<形,《说文》释“>><<”:分也,从重八,象分别相背之形。
我们还可以从《说文》古文“数”, 甲骨文宿,甲骨文“寻”等字形的不同结构变化中取证,同时认识一下目前学界未识字形中的甲骨文“数”字形,了解一下甲骨文数字十的形成脉络:
甲骨文“十”字形写作丨,《说文》释十: “十数之具也。”。
学界认为甲骨文“寻”字形写作:
《说文》释尋: “绎理也,从工从口从又从寸,工口,乱也,又寸,分理之,彡声,度人之两臂为寻,八尺也”。
按:甲骨文
字形,即小篆
字形。甲骨文尋字形从寻,从
亦声。 《说文》古文
:一曰读若誓。
按: 从上举甲骨文寻字形所从
部分的不同变化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出由“∧”形所组成的递进累积形式,如按前面所论“∧”是数量二的数字,那么这些甲骨文
的不同变化形式,最终简省为甲骨文数字十的形式,相互之间的替代关系是合乎一定数理逻辑的。后世与
相关的对应文字的音形义也可以印证这一点。甲骨文“宿”字形写作:
《说文》释㝛:止也。从宀,
聲。
甲骨文写作:
或
或
,从人(或从卩或从女)从
会意,读若数,并与“数”所从娄的古文字形
相同,只是位置有所变化罢了。所谓宿者,即人休息之时数也,因其时数不定,故以十数为其具也。
甲骨文有
字形,所对应的就是后世楷书字体“数”。 古文字形写作
《说文》释数: “计也,从攴,娄声。”。对于甲骨文“数” 字形的确定,还可以参考金文“斅”字形:
;甲骨文“学”字形写作:
;《说文》释斅: “觉悟也,从教从宀,宀尚矒也。学篆文斅省。”。按:金文实际是在甲骨文基础上的增繁(解释)。 《说文》释教: “上所施,下所效也,
古文。”。 甲骨文教写作
,从攴从爻。即无“子”的“教”字。与甲骨文
,从攴从
。即无“女”符的“数”字,是相同的“简省”例。(其实这两个字形的甲骨文初文就是如此,非简省。皆为后世增繁。)
《说文》释爻:“交也,象《易》六爻,頭交也。”。 按:《易》者,八卦也,每卦六爻,爻者,其所计之数也。最早的爻画形式已经被考古出土的文物实证是数字组成的。
爻在甲骨文“寻”字形
中也有所体现。实际上爻就是由两个五构成的,现在我们都知道×形在数字中是用来表示数量五的字。但是我们可能并不了解或理解×形最初的意义所在,在先古人的原始观念中“爻”即光“耀”,×形是来源于先古人对日月星辰之光的拟构。与之相似的形式在仰韶文化陶器及一些早期岩画中多有出现。
从明显区分的程度上来看待,由两直线段交叉而成的形式,只有两个,即×与+。从刻写识别的角度上来说,这两个形只不过是两直线段交叉的不同变化的两种区别最显著的形。
从上面仰韶陶器纹饰中我们可以非常明确的看出来,它们是表达相同意义的同类形式,描绘的是闪烁着的漫天星星或是太阳神所产生出来的光芒。那么我们就很容易理解纹饰当中这些×与+组成所传达出的“很多”“数不过来” 意象观念。这是理解×与+的关键所在。
上面这个仰韶彩图纹饰中的×周边布满●符,更能够证明×符具有的“很多”观念。也就是说最初×与+的形义在先古人的原始(数理)观念中,一开始只具有“很多”的象征意义,后来才在已有的“积画而成”的“一二三 ”的基础上,用来表示五与七,以及九的一部分。
甲骨文五写作:×或
,从x在二之间会意,与之同音的甲骨文巫写作:
。与传统看法不同的是,勇者认为甲骨文巫从+在四(上下左右皆一也)之间会意,+亦声。+与×同意。
甲骨文龟写作:
,从其龟头+与×亦同意,皆其文也。
在黄龙县境内一处新石器遗址意外发现的刻画神秘符号的陶器残片。
从残损陶片纹饰分布在瓶口位置来分析,应该是圆形一圈,尚存小半圈,现用模拟图示,将缺损线条按直线延伸补足缺失,并用不同色标出。
由所存部分可知其相对平行的线条为5条一组,相邻部分存在交叉,推测整个图形应该是以变换八个方向,所画垂直线段,每个方向5条平行线,相邻部分交叉,共计40条线形成一圆周分布。在交叉部分就会产生与V,X,类似形,纹饰是古人有意刻画的阳光线纹,能够明确是一画为数量一的形式,据此交叉现象,透露出一些先古人的初始数字来源的脉络,最显著的线索就是×形式的出现,即在其五垂直线一组的数量形式,以及无论顺时针还是逆时针记数,其末位皆有(与另一组垂直线重叠造成的)交叉的×形式出现。
如此我们多少能够理解具有类同义“很多”的×与+代数的先后关系。即先以表多数义的×表示五,后以表多数义的+表示七。
至于剩下的最后一个比较特殊的数字九,甲骨文九写作:
按:传统上认为九是独体字,不可分离解释。勇者持有不同意见,认为甲骨文数字九,是从/(\), 从以会意。《说文》释以:用也。以上面与/交叉,形成五,单数始于一,生于三,交于五,成于七,穷于九也。故《说文解字》释九:易之变也,象其屈曲究尽之形。
至此,我们看到三个阶段形式结合形成的甲骨文数字,同时也了解了一些甲骨文其他字形的本义来源。
由于传统上或多或少的存在固有的一些错误认识,使得我们在理解现有甲骨文数字或文字字形时,还存在着很多障碍,不是简单几句话可以扫清的,感兴趣的朋友们会在勇者有关文字起源与其他甲骨文字形解读的介绍中更深入细致的去理解这些认识。
文语浅陋,简略不详,还望观者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