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战役是哪三大,十大架空历史战争小说北洋往事?
《覆汉》《回到明朝当王爷》《家园》,《宰执天下》《篡清》之《上品寒士》,《蚁贼》《明朝败家子》《赘婿》
为什么说足球是三大球第一运动?
足球成为世界第一运动当之无愧。
一、运动的综合性
足球的本身集合了人类各运动的特点,运动员之间的突然起动,竞跑争球,就像是短跑;守门员上纵下跳,横扑侧扑,就像跳的项目;那些柔韧性好的运动员一个倒挂金钩,鱼跃冲顶,像体操;两个运动员之间的合理冲撞,又有点像橄榄球的展现力与美。足球大范围跑步又像是田径;
二、大众化的普及
足球运动本身对参与者的要求不高是个重要原因。踢足球的运动员,高矮肥瘦问题都不大,不像其他运动。比如说橄榄球,块头小的肯定吃大亏;篮球运动更是“长人”们的天下。而足球则不同,这样就给全世界的所有孩子提供了做“巨星梦”的机会。
大众化的普及还有国家和地区,足球成员国和地区大概二百二十多个,远超其他运动,甚至在战火纷飞的地区也是群众热爱的运动。
三、不可预知性
足球运动比赛结果的偶然性是造成全世界球迷狂热的重要原因。因为在足球世界里,没有绝对的强队。曼联有可能被一支名不见经传的乙级队甚至是业余队“扳倒”。球星堆起来的巴西队曾经在奥运会足球比赛里就被那时还稚嫩的日本队击败。一九九六年,足球“第三世界”的朝鲜队曾经击败过意大利队闯进世界杯八强。所以,在足球比赛里,不到最后一刻,你永远不知道事情的结果。
四、足球的巨星
帅哥足球场上英姿飒爽的诸位大帅哥是造成足球运动成为“世界第一运动”的不可忽视的原因。足球的巨星在大场面的表现更是吸引全世界目光的保证。
五、球场的恢弘环境
球迷就像食客,有一道让人垂涎三尺的足球大餐,但是“吃”的气氛要好。热闹,大气,壮观,这些足球场都具备了。比起闷热闷热的羽毛球馆,比起小小的一张乒乓球桌,宽阔的绿茵场看起来是多么地气势恢宏和激动人心。足球场几万人山呼海啸的现场氛围和球迷的互动是其他运动无法比拟的。
六、门槛低
几万十几万的球迷没有什么门槛,只要你喜欢足球支持球队,就可以。球迷可能在家看球吃这花生米和喝着啤酒一起起哄就使参与了。想想高尔夫绝对不可能。
七,女球迷
作为场上靓丽的风景线,数千百名女球迷绝对是最好的风景。
八、争议性
足球最大的魅力在于它具有争议性。”一位有远见的老人说了一句有远见的话。这个老人是前国际足联主席阿维兰热。没错,如果足球比赛都是判罚得很“死”,很机械的话,那足球就失去了它巨大的魅力。各种话题争议持续几十年都为人津津乐道。
抗日战争十大巅峰之作?
长沙保卫战,台儿庄战役,徐州会战,昆仑关战役
中国近代史三大不平等条约的内容是什么?
中国近代史一共与外国签订了29个不平等条约。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了一系列的条约,一般认为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不平等的。 从条约的签订上看,是经过双方的交涉谈判、共同宣布的平等协定,但实际上两国的谈判总是经过了一场战争――早已腐朽没落的清帝国在 对外经济与国防上不是近代帝国主义国家的对手,一场战争下来中国政府很少能从战争中占到什么“便宜”,反而让其他国家取得战争的主动,迫使中国政府以谈判 为手段以避免更大的损失;中国政府的代理人往往在谈判时只有“接受”与“不接受”这样的选择,这些代理人作为一个专制帝王派来的代表,只能为了皇族的利益去签订这些条约。 中国的史学界大多将自1949年以前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840年―1860年) 这一阶段既是中国由君主专制社会走向半殖民社会的开端,也是列强在中国建立殖民体系的形成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南京条约》的签定标志着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建立与初步形成。《南京条约》又与《望厦条约》、《黄埔条约》构成了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中最重要的奠基石。通过这三个不平等条约,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三个资本主义国家:美、英、法三国在中国取得了如下权利: 1. 取得自由对外贸易的通商权与片面最惠国待遇。 2. 取得协定关税的权利。 3. 取得在华传教、租地建房的权利。 4. 取得领事裁判权。 5. 取得部分中国领土的占有权。 这些不平等权利构成了中国最早的不平等条约体系,无论是今后的租界、内河巡航、高额赔款都不过是上述权利的延续、发展与补充。 1853年在上海的一场小刀会起义令英国人取得了控制中国海关的绝佳机会;第一次鸦片战争后14年,英法为扩大在华权益再度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这场持续4年的战争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条约: 1. 中英、中法、中美、中俄《天津条约》、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 2. 中英、中法、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 这次战争带来的新的不平等条约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程度,欧美各国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条约特权: 1. 胃口大开的领土要求。 2. 扩大对外贸易窗口的要求。 3. 内河航运权。 4. 鸦片贸易合法权。 5. 内地自由行动权。 6. 劳工出国权。 这一时期的不平等条约大多围绕着贸易而进行,对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工业革命后生产力的提高带来了大量的商品,在本国市场销售商品取得利润不能完全满足资本家的欲望,因而就要开辟新的海外市场。所以各国采用的都是自由贸易的经济方针,政府制定的对外政策无不以扩大贸易对象,实现商品输出为主要目的。打开中国的大门,建立殖民地,要求五口通商、协定关税都是这一方针的具体体现。面对顽固不愿开放的清朝政府,各国就采用了先以武力手段迫使中国政府谈判,再取得交易特权与商品市场。 第二阶段(1860年―1919年) 在《北京条约》签订之后,清帝国进行了一场洋务运动的变革;在1860以后的一段时期内,清政府“内外祥和”,称之为“同治中兴”。但是,好景不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1876年因马嘉理案签订烟台条约。1883年,法国为侵略越南而挑起战争。在这场被称为中法战争的战争中,清军于马尾海战大败后在陆地战场上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此时清政府却主张趁胜求和。1885年李鸿章和法国公使巴德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法新约》。这场战争显示了洋务运动的成绩,更暴露了洋务运动的严重不足。 此时,日本正处于明治维新时期;他们制定了入侵中国的“大陆政策”,并通过不断扩军备战一步步实施他们的计划。在一切就绪之后,1894年,日本发动了日本称为日清战争的甲午中日战争。由于清政府的腐朽,战争迅速失败。1895年李鸿章和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订了《马关条约》 此后,列强在中国大肆划分势力范围,强占租借地,中华民族同外国矛盾日趋激化。以“扶清灭洋”为口号的义和团运动迅速在中国北方兴起(南方也有类似性质的运动,规模较小)。义和团运动在反侵略也极端排外,仇视一切外来事物;在华北四处杀害外国人与信仰基督教的中国人,烧毁教堂、铁路等 一切跟外国有关的事物。外国人纷躲入使馆避难。列强以保护侨民为名,英法美俄德日意奥八国联合起来,组成联军进入中国,在天津登陆后向北京进发。清政府则 以“义和团可用”,让义和团及清兵在北京围攻外国使馆,并向十一国宣战。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清皇室仓皇离开;并以政府之前是被义和团胁持为名,由李鸿章 出面跟列强求和。义和团则被中外联合剿杀。同时俄国更乘机占领中国东北。1901年,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同11国签订了《辛丑条约》。因为列强之间的矛盾,中国免于被瓜分。但条约对中国处以惩罚性的条款,包括容许外国在北京至天津驻兵,并对各国赔偿大额军费。李鸿章不久病死。这个条约进一步削弱清政府的统治。 第三阶段(1919年―1949年) 在这一阶段,在中国植根近80年的不平等条约体系开始遭到动摇:早先苏联宣布废除沙皇俄国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历来传闻如此,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苏联做到了这点,或者作出过这个声明。);国内民主意识与救亡图存观念日益上涨,大规模的群众集会此起彼伏。令当时的北洋政府受到极大压力。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展现出中华民族不甘于受人宰割的决心,其结果是远在法国召开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没有在破坏中国权益的《凡尔赛和约》上签字。此后不久,随着联俄容共的实现,中国国民党领导进行北伐。自1927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大陆上出现了持续不断的权力收回与“改订新约”运动,使得中国的民族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 这一时期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府虽不敢彻底废除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但已经对部分国家主权展开收回行动。其主要活动为: 1. 收回租界:包括1927年1月国民政府下令收回发生一三惨案事端的汉口、九江的英国租界;1930年10月1日收回英国占领的威海卫;1931年1月15日收回比利时在华租界。 2. 收回关税主权:改订新约运动的成果之一;1933年国民政府实行新税则,标志着中国基本实现了关税自主。 3. 废除领事裁判权与最惠国待遇。 但这一系列的活动并没有彻底让中国摆脱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状况,这是由于当时的中国国力依然不足以与世界强国对抗,政府害怕面对废除不平等条约后各 国可能做出的强烈反应甚至是动用武力;国民政府需要有外国的经济、外交上的支持,不可能接受被国际孤立的形势。因而在20世纪30年代后,不平等条约的体 系反而再次加强,但各国也已经不再采用武力威胁的手段,转而以一定的经济利益或一些对中国而言无关大局的利益来换取特权,或者先制造舆论优势渲染签订条约 的利益。如何梅协定就是日本先制造“华北独立”的事端,再通过舆论向外界诠释华北不设防带来的好处,最终使国民政府接受协定。 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由于中国与意、日为交战方,因此废除了在华的不平等条约。为了维持反法西斯同盟的稳定,1943年1月11日美国和英国分别与中华民国签署《中美新约》、《中英新约》,自愿放弃在同盟国中国的特权。 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其第55条公开宣布“对于国民党所订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一览表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1. 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2. 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3. 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3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4.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32年)4月27日,中国与英国,签约地点:北京) 5. 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31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6. 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27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7. 广州湾租界条约(或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25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注:广州湾今广东湛江市】 8.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注:威海卫今山东威海市】 9. 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24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10. 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11.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24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12. 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22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13. 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22年)6月3日,莫斯科) 14. 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21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15.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16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16.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1887年(光绪13年)12月1日,与葡萄牙,北京) 17.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2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18. 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19.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20.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11年)9月2日,天津) 21. 北京条约 a)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1月14日,北京) b)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5日,北京) c)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10年)10月24日,北京) 22. 天津条约 a)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7日,天津) b)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26日,天津) c)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8日,天津) d)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8年)6月13日,天津) 23.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8年)5月28日,瑷珲) 24.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4年)7月5日,上海) 25.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26.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27.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 28.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29.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 关于《尼布楚条约》:从历史上看,当时的中国与俄国,政治上是相互独立的,经济上也没有依赖,军事上也没有弱势。中国和沙俄的雅克萨之战是中方完全胜利。中国与沙俄在签订条约时,互相不受对方的军事压迫,双方处于完全自愿签订的《尼布楚条约》,所以《尼布楚条约》是平等条约。《尼布楚条约》不是割地条约,是中俄瓜分喀尔喀部族地区的条约,是清俄划分外蒙古的第一步。条约签订后,喀尔喀蒙古人不再有后撤纵深,迫不得已南依,逐步迁移到如今的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1917年,德国和奥匈帝国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而被废除不平等条约。1917年苏俄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事后未完全兑现,亦无退还条约中获得的领土)。1943年,美国和英国自愿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成为中国的敌对国失去他们的特殊地位,日本、意大利在中国的殖民地和租借地被全部剥夺。1946年,法国放弃其在中国的特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不承认以前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
中国历史上十大汉奸有哪些?
回顾历史我们都知道有个“汉奸”角色,世人皆嗤之以鼻,不过你知道中国十大汉奸有谁吗?为什么他们会成为中国的汉奸?他们做了什么坏事?那他们的下场究竟如何?种种疑问困惑着大家,那我们就一起来解开心中的困惑吧。
1.汪精卫--从志士到叛国者
汪精卫出生于广东三水。幼年接受家塾的传统教育,曾获番禺县试第一名,考取留日法政速成科官费生,赴日留学。其时正是资产阶级革命蓬勃兴起之时,汪精卫加入了革命派行列。1940年3月30日,汪伪国民政府“还都”南京,汪氏出任伪国民政府代主席兼行政院长,成为汪伪政权的主脑。
下场:1944年11月10日下午4时多,汪精卫因患多发性骨髓肿病在日本名古屋病死,终年62岁。
2.陈公博--汪伪政权第二号大汉奸、代理“主席”
自称“乱世能臣”的陈公博是一个富于多变的人物。他少年时就随父亲参加反清秘密会党的很多活动,决心推翻满清王朝的统治。青年时期,他参加中国共产党,是中共一大代表,尔后脱离共产党,参加国民党,从此便一生追随、效忠汪精卫。
大革命时期,他以国民党“左派”自诩。大革命失败后,他又成为拥汪反蒋的改组派代表人物。汪蒋合流后,他则成了蒋介石的座上客。抗战爆发后,他追随汪精卫叛国投敌,成为汪精卫伪政权的第二号大汉奸。陈公博一生在政治上变化多端,最下场: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汪伪政权日暮途穷。1945年8月25日,陈公博夫妇等人乘机秘密离开南京飞抵日本,10月3日又被强行引渡回南京,关押在老虎桥监狱。1946年2月,陈公博与陈璧君、褚民谊等三人被押往苏州狮子桥监狱关押。
下场:江苏高等法院在苏州道前街第一法庭对陈公博进行公开审判法官认为对陈公博应 “从重处断,以为叛国者戒”,并在判决书中指出:“陈公博通敌谋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6月4日,江苏高等法院奉命将陈公博在江苏第三监狱执行死刑。
3.周佛海--反复无常,三次叛变
中共一大闭幕后,周佛海准备同杨淑慧结婚。后因杨父反对,他带着杨淑慧于1921年11月再度前往日本就读。返回日本后,他实际上与党组织脱离了关系,不再从事党的任何工作。1923年毕业回国。不久,他应邀来到广州出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秘书,同时兼任广东大学教授。随着地位的变化,他与党的离心倾向日益加重,并散布对党的不满情绪。中共广州支部负责人对他进行了耐心批评和教育,帮助他认识错误。但他毫无悔改之意,后来竟公开声明与共产党脱离关系。
下场:一个来月后,在全国人民强烈要求“快速严惩汉奸”的压力下,周佛海被软禁在重庆,后来又被移交南京监狱。1946年11月7日,国民党南京高等法院判处周佛海死刑。由于蒋介石念其为重庆方面做过“贡献”,出面干预,才被减为无期徒刑,保住了脑袋。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因心脏病发作暴死在南京老虎桥监狱。
4.梁鸿志
1937年“七七”事变后,在日本侵略者的策动下,在上海组织维新政府,并担任伪行政院长,卖国投敌。1938年3月28日在南京成立伪中华民国维持政府,管辖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的敌占区和南京、上海两个特别市。任“行政院院长”,温宗尧任立法院长。“维新政府”成立后,立即与日本签订《华中铁矿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要纲》等一系列协定,使日本得以迅速控制华中经济,掠夺中国的资源和物资等。
下场: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梁鸿志携两妾、幼女逃往苏州。10月2日梁鸿志在苏州被捕,随即被解押上海,送到楚园里作了“楚囚”。在强大的社会舆论指责下,梁鸿志以汉奸叛国罪被判处死刑。11月9日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5.傅筱庵
被“两代义仆”朱升源连砍数刀气绝身亡傅筱庵,浙江镇海人,曾出任北洋军政府高级顾问,1927年当选上海总商会会长。北伐军进军上海之前,他十分的不看好蒋介石,认为北伐军打不过孙传芳的直鲁联军,于是他将宝押给了孙传芳。没想到孙的直鲁联军在北伐军的进攻下,一败涂地。他也因支持军阀孙传芳而被蒋介石通缉,被迫离开上海逃往大连。也就是在此时,他的内心已经在盘算着寻找新的靠山,并开始与日本人暗通款曲。通过杜月笙的斡旋,南京国民政府撤销了对傅筱庵的通缉,傅筱庵得以返回上海。
下场:1940年10月11日凌晨,国民党军统局策动跟随他数十年的亲仆朱升源,趁其宴游回来倦睡之际,用菜刀砍毙。
6.殷汝耕--华北第一个傀儡伪政权主席
殷汝耕,浙江省平阳人。早年留学日本,并通过日籍妻子与日本军政界取得了联系。回国后,在各军阀之间进行投机活动,后投靠国民党亲日派、新政学系首领之一的黄郛。1927年,殷汝耕以国民党政府驻日代表的名义,代替蒋介石与日本勾结、密谈。
下场:1947年12月1日,被枪决。
7.李士群
投靠日本却被日本人毒死 1905年生,浙江遂昌人。早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由上海美术专科学校、上海大学毕业。大革命失败后,曾留学苏联,肄业于东方大学。1928年回国,以蜀闻通讯社记者身份,从事地下活动。1932年被国民党中统特务逮捕,自首叛变,被委为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党务调查科上海工作区直属情报员。抗日战争爆发后,潜伏南京,1938年逃至香港,投靠日本人,后回上海为日本侵略者做情报特务工作。1939年任汪氏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务委员会秘书长、特工总部副主任。
下场:1943年被日本宪兵特高课毒死。
8.陈璧君--抗日头号女汉奸
陈璧君(1891--1959)广东新会人,生于马来亚槟榔屿乔治市(今槟城),女。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在槟城与汪精卫相识,遂入同盟会。宣统元年(1909年)追随汪去日本留学。二年,随汪回北京执行暗杀摄政王的秘密使命。1912年5月,与汪精卫正式宣布结婚。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 “九·一八”事变后,她积极支持汪精卫对日本妥协的路线。抗日战争爆发后,随政府迁往重庆。1938年12月19日, 随汪精卫逃往越南河内,叛国投敌。
下场:抗日战争胜利后,陈璧君于1945年9月12日被国民政府逮捕,1946年被国民党当局以汉奸罪判无期徒刑,终身监禁。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5月,由苏州监狱遣送上海提篮桥监狱继续关押。1959 年6月17日病死上海监狱医院,年69岁。
9.丁默邨
先是汉奸后又变成卧底,最后惹怒蒋介石被判死刑,看来中国十大汉奸个个下场都比较凄惨呢。
下场:抗战胜利后,丁默邨功过难定,因为他先是汉奸后又变成卧底,更糟糕的是后来他保外就医、游览南京的消息传开,蒋介石一怒,下令枪毙丁默邨。丁默邨最终在1947年5月1号被“通敌叛国”、“戕害军统、中统地下工作人员”理由判处死刑,执行枪决,时年46岁。
10.王克敏
王克敏原籍中国浙江杭县(今余杭),生于广东。字叔鲁。清末举人。1903年任留日学生监督,后改任驻日使馆参赞。1907年回国后历任直隶交涉使等职。辛亥革命后,任中法实业银行中方总经理。1917年任中国银行总裁,并一度担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1923年助曹锟贿选大总统。1932年起,历任南京国民政府东北政务委员、北平政务整理委员。1935年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抗日战争爆发后叛国投敌。先后任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和汉奸组织“新民会”会长、伪中华民国联合委员会主任委员。
最终下场:抗日战争胜利后,以汉奸罪被逮捕。1945年12月25日在狱中畏罪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