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交,为什么他的儿子始终没有出现

天美资源网

头交,为什么他的儿子始终没有出现?

震惊全国的杭州女子失踪案,因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作案手段极其凶残,情节令人发指而引起社会的强烈舆论、谴责。记者不辞辛苦前往凶手老家进行采访,其中包括嫌疑人许某某的亲弟弟、老乡,及来女士的大女儿和前夫都相续发声,但唯独一个关键人物至今为止从未露面,那就是许某某的儿子。

杭州许某某杀妻案中,为什么他的儿子始终没有出现?从作案情节来看,许某某儿子很有嫌疑。

作案现场应该不在自己家中,可能另有他处。分尸如果是在家里卫生间,剁的时候血喷溅的到处都是,起码磁砖缝隙里是不可能清除干净的,警察肯定是能发现的。如果家里不是分尸现场,就有同伙的可能性了。分尸是很难不露马脚的,邻居也说没听见马桶声,应该不是从他家马桶冲走碎的部分,同住一个小区或者同住一个楼的同伙家是分尸的现场。

头交,为什么他的儿子始终没有出现

我觉得来女士丈夫和其儿子(可能还有其他家人)有作案嫌疑。30个小时内杀一个人,且作案没有动静、分尸没有血渍、更没有任何特殊工具。甚至连案发现场都无迹可寻,如果是在住的房子里,许某某是没办法一人一夜就可以将来女士肢解完成再冲下马桶,且将现场清理的毫无破绽。

就目前所掌握的线索,作案动机也锁定了许某某的儿子。

许某某与来女士均为再婚,许某某与前妻有一个29岁的儿子;来女士与前夫有一个女儿,29岁左右,已经结婚。记者在亲戚口中得知,许某某的大儿子结婚需要新房,许某某曾要求来女士将其名下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房产转给自己儿子,而来女士则希望将房产留给自己的长女。夫妻二人因房产归属产生矛盾,杀人动机应该还是经济问题。

从许某某儿子个人角度来看,他选择不出现也实属无奈之举。

举国上下都认定许父是为儿子婚房杀死继母,且作案手段残忍程度令人发指。这样的父亲不仅让他羞耻,更让他难以摆脱涉案嫌疑。

现在正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如果许某某的儿子站出来发声,他的生活将被卷入永无止尽的漩涡当中,连正常的人际交往都变得困难,更别提谈婚论嫁和好好工作了,所有人都会敬而远之,并带着有色眼镜来看他。

他选择沉默避嫌也很正常,只有不出现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一切交由公安警方处理,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大家有什么关键性的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感谢阅读!

家人亲戚朋友同事会怎么看我?

你爹妈的反应和你哥们的看待可不一样。幽默点,用湖北襄阳本地话回答你吧。

以下的“你”专指问主(强娃)本人。哈哈。

你的好哥们二嘎跟三石头两人碰到(遇见)了。二嘎子傻笑着,扯扯三石头的衣角,站在路边,嘀嘀咕咕的。

二嘎:听说没有?强娃子被警察逮起来了,关在派出所的黑屋子里。

三石头:听宝勇说了。

二嘎子:坏事搞不得,搞坏事,终究有露馅的一天。

三石头:强娃子就是个犟筋,不听好人言。以前我也劝过他的。他斗(就)是不听,现在好了,尝到苦头了。

二嘎子:能帮帮他吧?让他早点出来。

三石头:能帮他啥呢?还是去强娃家,一起合计一下,看强娃爹娘怎么说吧。

你老爹老娘知道你被抓,在庭院里吵起来了。

你老娘:这个鬼娃子,这个剁头的,憨二求,又在外边惹事喽。这回还捞着大事了。

你老爹:强娃个鬼头,斗(就)是属狗的,记吃不记打。三岁不打,长大了上房揭瓦。看你生的儿子是啥德性?

你老娘指着院墙边的桑树说:还埋怨起我来了?我一把屎一把尿,把强娃拉扯大,你做过啥好事?自己不正经,不上进,还能怨得着谁个?上学时候是个溜光皮,没学出个啥名堂,打工也没啥出息。

你老爹:好了好了,啰嗦个没完,啰嗦再多有啥用?赶紧想法儿弄他出来。

你老娘:有啥法子?你卖500斤稻谷去,变钱了,把那个砍头的弄回来。

你老爹:回来了关到猪圈里,先饿三天,再吊在房梁上抽鞭子。看我不收拾他,让他长记性,非抽他五百条血道子不可。

看完若笑了,

顺手点个赞。

谢谢!

华夏南山松鑫享版交一万能退多少本金?

可退保退费现金价值,只缴费一次退约3000元左右。南山松增额终身寿险是一份分期缴费,长期增值的保险理财,头几年退保不划算,损失较大。

古代有哪些酷刑?

电视剧里,我们并不能看到真正的历史上的酷刑,其实历史上,真正的酷刑,是非常恐怖的。下面我们列举一些令人难以想象的古代酷刑!

一、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用滚开的水往犯人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

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二、剥皮

历史上最爱搞剥皮的人是明太祖。

由于他是贫民出身,最恨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贪污,下场通常就是剥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对父子贪污,震怒之下,下令剥皮。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

这种刑法据说是三国东吴最后一代国君孙皓发明的,不过让他闻名天下的却是明太祖朱元璋。

犯人被从脊背下刀,然后将背部的皮肤从两边撕开,就如同蝴蝶一般,又称为“蝴蝶展翼”。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是将犯人埋在土中,在脑袋上开个十字形的伤口,将水银倒进去,因为水银的密度很高,很重,会将人体的皮肤与肌肉分离。

在洪武一朝,因为贪污而被剥皮充草的官员数不胜数,甚至连朱元璋手下的大将蓝玉也逃不过被剥皮的下场。

三、腰斩

电视上的包青天,开铡的时候我们看到的都是把人头塞进去,刀起头落,仿佛中国式的断头台。

但是根据历史上的记载,包青天那三把铡刀其实是腰斩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两段。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能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时间,而这段时间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李斯也是被腰斩的。

补充说明一点,据说明成祖要求方孝孺执笔草诏,方孝孺执意不肯,明成祖威胁要诛他九族,方孝孺厉声说:诛我十族也不怕!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算是第十族,一并诛却,当时株连数千人。

四、五马分尸

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不要以为这没什么,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

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要花多少时间我不知道,不过恐怕不是几秒钟就可以解决的。而撕开的时候,恐怕是血雨满天。

五、人彘

另外常听到的“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活生生的倒是没听过。不过历史上有一段记载,恐怕比大卸八块还惨。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六、凌迟

凌迟有被称呼为千刀万剐,这是中国古代刑法中最残忍,最血腥的刑法,当然能够享受这种刑法的人也不是一般的罪犯,一般都谋反啊,犯上作乱的,当然凌迟也分不同的级别,最低等的是八刀,又称为大卸八块,然后是三十六刀,一百零八刀,当然最恐怖的莫过于3三千六百刀。

据历史记载,明正德年间的大太监刘瑾就享受了三千六百刀的待遇,整个行刑过程长达三天三夜,到最后只剩下一副骸骨了。

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刽子手也要受刑。这是明朝的规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更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祯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叛国, 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七、虿盆

这是古老的殷商时期的刑法,在周朝创立之后就被废除了,据传说是商朝最后一位皇帝帝辛和宠妃妲己,所创,将犯人全身衣物除去,丢入深坑之中,坑洞中只有数不清的蝎子蜈蚣已经饥饿的无毒蛇,犯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一点点的啃噬。

七、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据《狄公案》记载,古代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体内穿入,押赴刑场处决。

八、抽肠

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钩,另一端缒着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钩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钩上,然后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钩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除了以上重刑,还有一些衙门里常用的惩罚手段,据说19世纪曾有英国人目睹了清朝衙门曾执行的这些刑罚。

他们将过程用画的方式记录了下来,算是歪果仁眼中的满清十大酷刑:

廷杖:让犯人趴在地上用棍棒直接重打,古装剧中最常出现的刑罚。

照面拍板:用木板直接在犯人脸上赏巴掌。

竹桥渡仙:在犯人小腿上放一根竹子,让两个人各站在两端。

石灰腌目:用石灰粉直接撒入犯人眼中将他弄瞎。

排木夹指:用木条夹住犯人手指,让人痛不欲生。

机架夹足:将犯人固定在刑架上,官差拉紧木条夹犯人脚踝。

悬空吊刑:将犯人悬挂在半空中,让他痛苦不堪。

挑断脚筋:直接用刀将犯人脚筋挑断。

6环首死刑:将犯人吊死,与西方的绞刑类似。

斩首:浅显易懂的酷刑,也是让犯人受到最少痛苦的方式。

总之酷刑就是各种折磨人的手段,其创意跟脑洞都可以称得上“恐怖至极”。其实除了上面这些刑法之外还有炮烙、刖刑、烹煮、活埋、沉河、射杀、穿铁……数不清的刑法,随着封建王朝的破灭,这些压迫人民群众的刑法也消失殆尽了。

第十年后可以每年领6000是否合理?

我是先看了好多评论之后才决定回答这个问题的。很多人把保险的功能和储蓄做了比较,个人觉得完全是不对称的比较,因为保险和储蓄的作用不一样,放在一起比较不公平。

还有很多说保险公司坑的,我不知道你们是买过保险被坑了还是听说过而已,不要再这个问题上纠结,从保险理财功能的角度来说,保险可以做到的是其他金融理财渠道做不到的事情,保险的功用有安全性,财产的指向性,合同的专属性,受益人的排他性。这些是其他的理财产品所不具备的,所以不要把保险和其他的放在一起比较,没有意义,保险就是保险。

至于保险的收益性也是有的,但是从短期的角度来说,他得增值功能肯定不是最强的,但是有一点是可以保证的,就是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的时候已经做了利益测算,并对未来的收益也有一个大概的预期,从长期角度讲,跑赢CPI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说想短期内通过保险获得多少利益,还是另请高明吧,保险实现不了。

回答问题如下:

保险是长期的规划,不是短期的盈利,现在你问十年之后给你6000合适不,我觉得合适。因为保险有一个非常大的功能就是合同约定,好多人说通货膨胀什么的,这些都是比较扯得事情。

通货膨胀又不是仅仅针对你,所以未来你能领6000肯定比那个没有6000可领的人更有幸福感,届时,你会觉得这个钱就像是捡的一样开心,而那个一毛钱也领不上的人基本上会在旁边说,要是我当初也买了就好了。

保险具有强制性,对于很多人来说很难在没有他律的情况下有存款,因为人的消费欲望是无限的,尤其是80后的人,对于储蓄基本没有什么概念。但是保险是合同,约定了缴费时间就必须在缴费时间内缴费,否则就会有损失,所以人们可以通过保险的强制性让自己有一个储蓄的习惯,存下一笔专属于自己的钱,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保险的受益人具有排他性,所有的保险都可以填写若干受益人,而且受益人的收益权是具有排他性的,一旦确定之后,保险公司只会将收益金发放到指定受益人的账户,其他人是无权干涉的,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财产纷争,保险可以合法的做到,其他的做不到。

保险具有长期收益性,现在的理财类保险都会和一个万能账户组合销售。理财保险返还的钱会直接进入到万能账户里面,万能账户都是复利计息,这个是写在合同里面的。而且万能账户都有一个保底利率,也就是无论未来保险公司是否赚钱,最差也会按照保底利率复利计算收益,而且现在各家公司的万能结算利率基本上都维持在演示利率的中档以上(4.5%),所以说收益还是不错的。在后期资金量越来越大,复利的功能也将显现其强大的功能。

所以保险就是保险,没有必要和别的对比,只要给自己做一个长期的规划就行了,不要太在意收益是多少,毕竟对于其他投资来说,保险有一个非常大的功能就是安全保本,不丧失现金价值,及时未来的收益不好,但是本金肯定是在的,如果做其他的投资,你能够确保自己的本金一直都在,而且是在十年之后,想什么时候拿出来就拿出来吗?

免责声明:由于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您通知我们,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qingge@88.com,深感抱歉,我们会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