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政所哪些款项做暂存款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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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政所哪些款项做暂存款入账?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五十六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211号科目 暂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临时发生的应付、暂收和收到不明性质的款项。 2.收到暂存款时,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退还或转作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或有关收入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清的暂存款数额。 4.本科目应按资金性质、债权单位或款项来源设明细账。第212号科目 与上级往来 1.本科目核算与上级财政的往来待结算款项。 2.从上级财政借入款或体制结算中发生应上交上级财政款项时,借记“国库存款”或“上解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转作上级补助收入数或体制结算中应由上级补给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补助收入”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本级财政欠上级财政的款项;借方余额,为上级财政欠本级财政的款项。 4.本科目应及时清理结算,年终未能结清的余额,结转下年。 5.本科目是往来性质的科目,如发生借方余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以负数反映。 有基金预算往来的地区,可按资金性质分设明细账。

道路安全法第79条第四款怎么处罚?

中国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七十九条第四款是酒驾,分为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

条款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政所哪些款项做暂存款入账

酒后驾驶的处罚: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的处罚: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款项已收到是什么意思?

款项已收到的意思是企业对外销售产品,购方需求量较大,预付部分定金,当购方支付五十万元定金时。

供货方给购货方写一资金收到条,其中写到预付货款款项五十万元已收到。经过一段时间产品全部送到购货方,并且购货方付清全部货款的尾款六十万元。

供货方给购货方写收到条,其中写到货款尾款款项六十万元已收到。

现金收条范本怎么写?

现金收条范本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收款人、金额、日期、用途、签字等。具体格式如下:

1. 开头部分:写上“收条”或“收款收据”等字样,并注明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收款的日期。

2. 金额部分:写上具体收款金额,可以用中文数字、阿拉伯数字或英语数字书写。如:500元、¥500、$500等。

3. 用途部分:说明此笔款项的用途,如购买商品、支付服务、还款等。

4. 签字部分:收款人和付款人都需要签字确认,并在上面注明姓名,并注明时间和签字位置。总之,现金收条范本的格式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调整,但必须确保囊括以上各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各条款项内容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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