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基本属性是,统一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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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基本属性是,统一是什么意思?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要先搞清楚什么是对立统一规律?如何理解对立统一之中的统一?下面我就来回答这两个问题。

一、什么是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的基本属性是,统一是什么意思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对立、统一是矛盾的两个属性。

二、矛盾的统一属性是指什么?

矛盾的统一属性就是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伴相生,缺一不可,从头至尾相互贯穿始终。

三、矛盾是怎么推动事物往前发展的?

矛盾一般都有内因和外因,在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下,推动事物往前不断地循环发展,旧的矛盾结束了,新的矛盾又马上代替旧的矛盾而存在。

四、举个例子来说明对立统一规律的作用。

比如,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的提高,人与人之间也就是生产关系之间也产生了变化,导致矛盾上升,发展到了奴隶社会;

奴隶社会奴隶主和奴隶是一对矛盾体,内在的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发展逐渐尖锐,外在的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平等,众多因素导致矛盾上升,推动社会发展到了封建社会;

同理,封建社会又发展到了社会~主义~社会。这就是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发挥的作用,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具有普遍性。

五、在工作家庭中也是对立统一规律在起作用。

一个单位,人和人之间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新旧交替,循环往复,组成了既相互因利益而争斗,又相互协作、相互依存的,和谐统一的复杂的人际关系,直到一个人调走,暂时减少了矛盾关系,也就是人走茶凉。

另一个方面,在一个单位里,有了工作人员,还需要管理人员,也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也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地矛盾关系,推动着企业发展进步。

在家庭里,夫妻之间,既是相互独立的个体,又有着建立好共同的家,共同教育好孩子的统一性,也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地矛盾关系。

世上万物都在对立统一规律之中运行,对立统一规律具有普遍性,是根本的事物发展规律。

当然也可以用正反、阴阳等等去认证、分析,在此不再累述。个人观点,不妥之处望见谅,请加关注互动探讨、学习、提高。

矛盾是什么意思?

矛盾就是两方互相对立,达不到统一,有意见。互相不服气。有次我和我的同事因一件事产生了矛盾。这次是年终评先进,他让我选他,我没有选他,而是选的别人,他就对我有意见,见面也不和我说话,产生了矛盾。后来一直对我耿耿于怀。

什么是矛盾的对立简述?

矛盾,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矛盾”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关系。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正是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对立”的关系,所以它们才能够构成矛盾。

从广义上讲,如果两件事物在一件不存在时另一件一定存在,那么这两件事物就有矛盾。

矛盾的三大定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规律。辩证矛盾不同于人们思维中出现的逻辑矛盾。辩证矛盾即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对立和统一(即斗争性和同一性)是一切事物矛盾具有的两种基本属性。

1.内外因关系

内因即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它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所以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的进程,但它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简言之,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属于事物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则是事物的个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之间的关系。

3.矛盾的不平衡性

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指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主要矛盾是在一个矛盾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则是在一个矛盾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其地位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主要方面,指在主要矛盾或者非主要矛盾中,其对立的双方中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一方;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则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一方。一般说来,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的性质。非主要方面对矛盾总体的变化、发展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也会互相转化。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在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中,辩证的否定是决定性的环节。

事物运动的总体过程,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从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的进程。否定之否定是普遍存在的事物周期性发展过程。否定之否定的整个进程,是一个无限前进和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循环往复”、“原地踏步”的过程。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三、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量变和质变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同时,量变和质变是互相渗透的:量变中渗透质变,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质变中渗透量变,这是指质变过程中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事物存在的根本属性矛盾性?

事物存在的根本属性是运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运动是指宇宙中一切事物的变化和过程。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之中,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事物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存在,没有运动就没有事物。

运动是事物的固有矛盾推动的,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不作任何运动、不发生任何变化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暂时处于一种不显著的变动状态,这叫静止,但这只不过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总之,运动是无条件的、绝对的,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是固有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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