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十,清朝鼎盛时期有多少个朝廷命官?
朝廷命官一词最早出于《三国演义》,并在同时期的小说《水浒传》里也有借鉴。由于现代影视剧的传播,似乎但凡做个官都会被冠名朝廷命官,其实这个借鉴存在明显错误。我国古代的官和吏存在明显区别,且官员的品级没到一定级别并不适合用“命官”称呼。就当今学界对此称呼的定义来看,若非副省级以上的官员是够不到这个称呼的。
朝廷命官的指意在《三国演义》第二回《张翼德怒鞭督邮 何国舅谋诛宦竖》中写到“他是朝廷命官,岂可擅杀?”这里说的擅杀对象正是西凉董卓,董卓因怠慢了刘备,张飞欲杀之,这才有了刘备和关羽劝阻的这句话。董卓当时的身份为河东太守,太守乃秦汉时期郡守一级官员,汉景帝时更名太守,在郡县两级行政管理体制下,是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这个官称和两级行政管理体制沿袭数代。当然,在东汉末年,汉制下的州由监察区演变为行政区,随之而来的则是以州牧统领一地方军政,这个州牧比太守的权力更大,太守管民政,不涉军事,而州牧开始涉及地方军事。至南北朝时,以州分郡的潮流不可逆转,导致郡的辖境缩小,郡守权被州刺史所夺,但从行政管理区域来看,州与郡区别不大,至隋朝逐渐统一使用州来取代郡的称呼,刺史也彻底取代郡守,且有知州之称。到了唐朝,又于地方设府代州,知州的称呼也变成了知府,并收回军事权力,只管民政。(董卓插画)
知府发展到宋代开始涉及军事,这主要是由于宋朝的军事制度导致,由于宋朝的边境常年处于游牧民族侵扰之下,而宋朝中央禁军与地方厢军的战斗力强弱分化太过严重,于是中央朝廷便对边境知府下放军事权力,以便地方边境的防卫。至元朝,行省制度诞生,元朝廷废府设路,路的最高行政长官为“达鲁花赤”。明朝驱除鞑虏之后,恢复宋制,改官名为知府,但元朝所创立的行省制度被明沿用,于是这个府不再是中央朝廷之下行政级别,在它之上还有了省一级督抚(明初称布政使),清朝在行政管理上几乎也沿用了明制,实行了省、府、县三级管理制度。(东汉河东郡)
“河东郡,秦置。莽曰兆阳。有根仓、湿仓。户二十三万六千八百九十六,口九十六万二千九百一十二,县二十四。”——《后汉书.郡国志第十九.郡国一》而就《三国演义》中对董卓称呼来看,当时的河东郡下辖二十四个县,如果将董卓的河东太守等同于清朝的知府级别并不恰当。明朝时将府分为三等,除京府府尹为正三品外,纳粮20万石以上为上府,上府知府居从三品;20万石以下为中府,中府知府居正四品;10万石以下为下府,下府知府居从四品,明朝全国150多个府,居上府者不及四分之一,也就是不到四十位。回到东汉河东郡,当时辖区二十四县,人口接近百万,以东汉的人口规模来看,河东郡为大郡,放在明朝也顶最少两个府,涵盖今天山西省三分之一的领土,因此董卓的级别如果在清朝应当要比知府高,但又比巡抚低。
如果放到今天,一个省除了省会城市一把手能进常委,那么再挑选一位地市级干部进常委,董卓是不二人选。所以如果要给朝廷命官做一个定义,下限应当是市委书记兼省常委,级别上则为副省级,放在清朝最低也是个从三品的官员,并不是有了品级就能称为朝廷命官。
清朝的朝廷命官清朝的官制教汉人王朝复杂,在诸多环节不仅有满汉之分,还有宗室觉罗、功臣爵位与行政体系之分,且常有虚衔兼任。
清朝官员分文武两大系统,文武之中又有京官与外官的区别。京官文职首屈一指的则是虚衔三公,即太师、太保、太傅,基本上都用于追封给死去的功勋大臣或皇室贵胄。另有我们熟悉的“大学士”,即清初的“四殿二阁”,乾隆时调整定制的“三殿三阁”——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体仁阁大学士,皆属正一品,这些大学士在雍正之前代表着实际权力。顺治入关后,将皇太极时的中枢内三院更名为内阁,但仅仅三年之后又复名内三院。康熙九年(1670年)恢复内阁,以大学士组阁,此时的内阁虽然没有清初“议政王大臣会议”这般重要,但掌握了国家行政策令的票拟权,所以入组内阁的大学士是有实权的。但随着康熙南书房、雍正军机处的组建,内阁作用降低,大学士虽是满清重臣居之,但无实权,成为殊荣的象征,后来多被用以国之柱石的加衔。
京官正一品武官有两名,一为领侍卫内大臣,这个掌握着宫廷大内的禁卫军,是宫内安保的核心大臣,只能由满人担任,而且几乎都是领班军机大臣兼任。二为掌銮仪卫事大臣,这个是掌管皇帝銮驾的部门首长,顺治时规定由领侍卫内大臣或内大臣拣选补授,光绪中期才改由王、公及满洲、蒙古文武大臣内挑选,几乎也没有汉人担任。所以京官正一品文武大臣几乎都是死人追授、活人兼授,可以暂时不算作朝廷命官的人数。比如乾隆时的和珅,做领班军机大臣时,授文华殿大学士,兼领侍卫内大臣,文武正一品京职兼居一身。(和珅剧照)
正一品中的文职外官并无定职,清朝省直总督就是我们所说的封疆大吏,往往省直总督的人选都是朝廷内的重要大臣,在出京之时也就会兼授大学士、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协办大学士等虚衔,因此我们说正一品的文职外官通常就是指加大学士衔的外派总督。同理,加三少、太子三太、协办大学士、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的外派总督通通是从一品文职外官,加此衔的京官则为从一品文职京官。如李鸿章平定捻军后授任湖广总督,加授了协办大学士和太子太保衔,从正二品爬上了从一品。正一品中的武职外官有伊犁将军与绥远将军两名,伊犁将军为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正式成立,意在管理新疆地区,由满人、蒙古人出任;绥远将军是为了加强西北边防而设立,乾隆四年建成将军府,以满人、蒙古人出任。同样用于管理边疆地区的还有驻藏办事大臣,此官职无定制,在外派过程中一般加授尚书衔,品阶为从一品。
“侍卫处设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内大臣,从一品,各六人。”——《清史稿.职官志》从一品京官文职如上文所述,武职则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即俗称的九门提督,此职位虽在品阶上比不上领侍卫内大臣,但掌管的禁军防卫更多,是京城宿卫的首长。同样官居从一品的还有内大臣,这是宫廷大内的直接领导者,配合领侍卫内大臣完成宫廷大内的安保工作,共设6人。(紫禁城大内平面图)
武职外官则分为驻防将军、都统和提督,这个驻防将军是清朝分派八旗兵驻守各省而产生的官职,清朝全国共设驻防将军14人,分别驻守盛京、吉林、黑龙江、绥远城、江宁、福州、杭州、荆州、西安、宁夏、伊犁、成都、广州、乌里雅苏台。将军为旗兵最高长官,凡与总督同驻一省,如会同奏事,以将军领衔,实权虽不及总督,但地位高于总督。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五地为将军辖区,与省并列,规格上更高。与此同时,又设八旗都统,与将军府交错,成为旗的最高长官,主掌一旗之户口、生产、教养和训练。而提督全称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这里的官兵指各省绿营军,是为各省绿营军的最高长官。若以职能分,提督可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清朝在各地常规设置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广东水师、长江水师),其中台湾总兵或台湾镇所辖军队通常属于福建陆路提督与福建水师提督管辖。(将军府划分)
至正二品,京职文官有太子三少,通常用于官员加授,另有内务府总管,但此职位专涉皇室事务,与行政体系有所区别,暂不讨论。文职外官在名义上以各地总督为主,但往往做到总督了就加授很多高于本品阶的虚衔,惯例是兼右都御史,加兵部尚书衔,皆为从一品,但若统计人数,清设东三省、直隶、两江、两广、闽浙、湖广、陕甘、四川、云贵九大地方总督,另有漕运总督、河道总督亦为正二品,其中漕运总督至乾隆十八年降低规格,视为巡抚一级;河道总督有江南、山东、直隶三处;此两种总督在嘉庆之前亦加授兵部尚书衔,嘉庆之后是否加衔由地方总督定夺。(总督划分)
正二品武职京官有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清朝的皇家禁卫军主要由亲军营、护军营、前锋营、神机营及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前锋、骁骑三营等组成,其中的前锋营设统领两人,护军营统领两人,即上述的两类正二品武职。而銮仪使的前身是顺治元年承袭明朝的“锦衣卫”制度,后更名銮仪卫,前文的掌銮仪卫事大臣就是这个机构的长官,其下设銮仪使三人,满人两席、汉人一席。正二品武职外官则有副都统、总兵,其中副都统为都统之下设官职,总兵为提督下设官职,一般都设两人。而对于青海地区设立的西宁办事大臣常以副都统衔授任,所以也称副都统西宁办事大臣,亦是正二品。从二品文职京官包括各部院左右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文职外官包括各省巡抚和布政使,相当于各省省长。武职京官常指散秩大臣,即皇帝侍卫处的内大臣,是上文讲的定额6名内大臣之外享有的品阶;武职外官常指副将,即副总兵。(一等侍卫)
正三品文职京官如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外官有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武职京官有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冠军使、王府长史,这些皆有定额,如一等侍卫定额为60人;武职外官有城守尉、参将、指挥使。从三品文职京官有光禄寺卿、太仆寺卿;文职外官有都转盐运使司运使。武职京官有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武职外官有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在这些官职品阶之外,还有爵位品级,我们所说的超品就是于乾隆十六年形成的定制,规定功臣爵位中的公、侯、伯属于超品,如阿桂的一等英勇公,曾国藩的一等毅勇侯等;其下的子爵为正一品、男爵为正二品、轻车都尉为正三品。此外,宗室觉罗中的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皆属超品;镇国将军视同一品武官、辅国将军视同二品武官、奉国将军视同三品武官。
综上看来,如果以从三品之上算作清朝的朝廷命官,那么规模并不大,官员定额如同金字塔一般,越是高级别人数越少,由于正一品往往都是虚授头衔,所以真正的军政长官都处于从一品至从三品之间,且相互兼任的情况较多,如乾隆中期以后,四川总督兼四川巡抚、云贵总督兼云南巡抚等,所以粗略计算,清朝的朝廷命官加上宗室觉罗的爵位,即使在鼎盛时期,算上离退休老干部也应该就几百人。
参考资料:《清史稿》、《后汉书》
清军有多残暴?
清军入关之后最典型的两场屠杀:“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
“扬州十日”,书中记载的情况是“腥闻百里”、“城中积尸如乱麻”。而当屠杀结束之后,收敛出的实际总数达到了80万具。
嘉定三屠為反清人士皆揭竿而起,在嘉定组织了10万民众抵抗清军。当时已经归顺清朝的一位明将李成栋,则率领五千精兵前来镇压。10万民兵很快溃败,嘉定城破,李成栋率军在城内进行了一天的屠杀。
李成栋率军扬长而去之后,在大屠杀中逃至城外的幸存者,回到城中继续反抗,李成栋闻讯回到嘉定再次血洗,当时很多百姓都没想到李成栋回在此返回,在睡梦中就被砍杀致死,这就是发生在嘉定的第2次屠杀。
第3次屠杀发生在20多天之后,当时明朝在南方有南明势力,想要攻占嘉定城,城内百姓纷纷响应,导致城内的清军守军溃败出道。而李成栋再次领兵反扑,将守在城中的南明将领和城中的百姓屠杀殆尽。这就是所谓的“嘉定三屠”。
穿越明末覆灭后金小说?
有一部穿越类、明末争霸题材小说叫《窃明》,主角覆灭后金建立霸业,一统天下。
身负朝野海内之望,胸怀席卷六合之志。 战必胜、攻必取,中兴大明,开万世太平——英雄简在两帝之心。 言必行,行必果,名扬天下,收四海之心 ——流不尽的英雄血,杀不完的仇人头。 …… 率师伐国,执其君长问罪于前……吾胜而为王,汝败而为贼…… ……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朕之一生行事,无须向你解释。
如果有10个全副武装的现代军人及单兵装备回到明末加入锦衣卫?
题主这个问题的前提,是认为锦衣卫在任何时候都彻底终于皇帝的,但是在明末期间,这个前提可能本身就有些问题。
小编历来认为,一个王朝的灭亡,根本原因不在军事,而在政治。我们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军事是实现政治目的手段。
大明王朝到了李自成农民起义爆发之后,已经从根本上摧毁了国家实力,在这个时候,已经是军事斗争最尖锐的时候。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大明朝廷突然神兵天降,那么从军事方面来说,这支神兵或许可能消灭起义军,暂时维持大明王朝免于灭亡。但是你想过这个问题吗?这支神兵能真正忠于皇帝吗?在明末的大背景下,有哪只军队能够真正受皇帝领导的?如果这支神兵又被各种政治力量所左右,最后不但不能剿灭叛军,反而对朝廷发起致命一击呢?
所以,如果朝廷政治清明,有忠臣明君,那么即使遇上危机,灭亡的可能性也不大,但是如果有了奸臣昏君,即使天降神兵又能如何?何况你只说锦衣卫,锦衣卫只是一个皇家特工组织,其地位还在由宦官主导的东厂西厂之下,能有什么作为?所以明朝灭亡,不是因为军队战斗力不够,而是因为朝政腐败昏暗,它根本就是死于政治,而不是死于军事。在李自成起义攻略大半个大明江山的时候,大明朝廷的权力斗争仍然如火如荼连绵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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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京营废弛,在顺军面前的障碍只有边兵而已。顺军先横扫了北京西侧的宣府、大同两镇,又收降了蓟镇兵,然后趁着明朝调兵迟缓的时机,在仅存的辽西明军入援之前迅速攻破了北京。
从崇祯十七年顺军东征说起吧。以下日期为旧历,但为醒目起见,均用阿拉伯数字。
崇祯十七年1月1日,李自成在西安称帝,国号大顺,年号永昌。随即分兵两路发动了东征。事后看来,顺军的主力行军路线是从晋西南向北攻取大同镇,而后东上攻取宣府镇,最后经居庸关东下,攻取北京。而由刘芳亮率领的偏师则沿着黄河北岸进军,由晋南豫北进入北直隶南部,北上攻取大名、河间、保定诸府,断绝明廷的南逃之路。
1月8日,顺帝李自成率领权将军刘宗敏、丞相牛金星、军师宋献策等将相出发,东渡黄河进入晋西南,23日到达平阳府,知府张璘然献城。2月6日抵达太原府,山西巡抚蔡懋德据城防守,8日,巡抚标营将领张雄献门,城破,蔡懋德自杀。顺军在太原休整到16日,继续北上进取大同,途中在平武县稍遇抵抗,21、22两日攻克宁武,总兵周遇吉被处死。
1月初,毅宗已感到形势危急,1月19日提出调宁远的辽东总兵吴三桂部入关,但明廷忙于讨论是否放弃宁远、辽东善后办法等事务,迟迟没有发布调令。此时明廷并未判明顺军主力的趋向,认为顺军不会直捣宣、大边镇,而是要从山西东进冀南,到时仍可调宣、大之兵入援。只派了山西籍阁臣李建泰“代帝亲征”,从京营、厂卫、勇士营等处抽调了约3000兵力随行,前往山西督师。李建泰于1月26日出发,走到邯郸听说顺军刘芳亮部正在东来,遂回头逃入保定(北京城破后,他也投降刘芳亮)。期间他原来聘请的军前赞画(参谋官)山西文人傅山傅青主从太原赶来,请他援救太原,李建泰置之不理,倒是上书请毅宗南迁,但朝议久而不决。
3月1日,顺军抵达大同,总兵姜瓖献城,大同巡抚卫景瑗自杀。之后顺军进取阳和,宣大总督王继谟逃走,兵备道于重华出城迎降。6日,顺军抵达宣府城,宣府总兵王承胤(此人曾随袁崇焕在崇祯二年入援京师)早已投降,当即开城。宣府巡抚朱之冯自杀。宣、大两镇的迅速陷落,是出乎明廷预料的。不仅失去了两支重要的边军部队,还把北京的西北侧暴露了出来。
同一天,明廷才正式调蓟镇总兵唐通、辽东总兵吴三桂、山东总兵刘泽清等周边各路兵马入援。关外的4万明军在吴三桂和辽东巡抚黎玉田等人的率领下,与8、9万家属、民众一起撤离,于3月13日入关。吴三桂等人忙于安置民众,没有参加北京的战斗。刘泽清称自己落马伤腿,明廷只好赐银慰问,刘泽清见势不妙,劫掠了驻地临清后南逃到淮安。只有唐通率8000蓟镇(总兵驻地在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兵入援,先是按惯例屯扎在北京城下,之后自行前往居庸关驻防。
3月15日,顺军抵达居庸关,唐通和监军太监杜之秩投降,顺军遂攻入顺天府畿辅之地。16日,顺军攻克昌平,焚烧部分明陵享殿,总兵李守鑅自杀。当晚,顺军的侦察骑兵出现在北京城北的元大都土城墙附近。李自成坐镇沙河的巩华城(嘉靖朝建立的谒陵途中的行宫),由刘宗敏担任前线指挥。顺军的兵力不明,若从后来东征吴三桂时的兵力来看,李自成亲率5-6万,另有1万人留守北京,再加上先遣的白广恩、唐通的部队,则顺军兵临北京时不会超过10万。顺军系从“流寇”整编而来,据说军中每“精兵”一人,配有司牧、司柴、司器械等辅助兵二十多人,其战斗力并不如清军,但毕竟都是经过作战锻炼的队伍,远在明军之上。且连战连胜,士气较高。
明方的守城统帅是世袭勋臣总督京营戎政、襄城伯李国桢。毅宗又任命监督京营的司礼监掌印太监王承恩为九门提督,与李国桢共事。明军战力中,京营兵额虽然有十余万,但早已废弛,本来从各地卫所定期征调的班军,多已折成了银两或改为差往边镇驻守、修筑工事。驻京的亲军、京卫的军士,则或属老弱病残,或是请人代为点名,或被勋戚之家占去作劳役。自明末兵兴以来,京营从无战绩可言。按御史王章的说法,崇祯十七年京营账面有11万兵,但一半是死人,剩下的并无战斗力。
北京城内其它可动员的兵力还包括腾骧四卫营、勇士营、内操宦官、侍卫上直军、皇城守卫军、京城巡捕营等等。其中腾骧四卫营、勇士营这两支皇帝亲军,倒是曾在周遇吉、黄得功等将领率领下出外镇压民变立功,但久战损耗,此时已不闻有何表现。由于守城兵力不足,毅宗将宫中参加“内操”的宦官兵也派到了内城上。据说李国桢发京营兵5万在城外驻扎,而城上的守兵还有5万,一共也有10万之数,但其中实情如何,又无法确知了。
此外,之前历次蒙古军、清军入寇,明廷都会召集勤王兵防守。但此时北京城下没有任何的勤王兵力。3月29日北京陷落的消息传到淮安,很快传到南京。而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史可法于4月7日才北渡长江、准备勤王。此时他们还不知道毅宗已经自杀。
按惯例,北京城外应屯驻兵马,与来犯之敌在城下交战。17日,顺军开始攻城,城外的三大营兵一触即溃。顺军缴获了京营的火炮等装备,直接用于攻城。明军则只能株守城墙。城中后勤供应不足,守城兵每天只能吃到一顿饭。
此时,毅宗还希望做最后招降李自成的努力,与之前投降顺军的太监杜勋展开谈判。谈判未有结果,18日夜,顺军首先攻占了外城西面的广安门,进入外城。毅宗闻讯后丧失信心,将皇后周氏逼死、砍杀袁妃、公主后,与王承恩携手消失在宫廷众人视野中。后两人被发现自杀于煤山。甲申史籍中有说毅宗与王承恩曾在城中微服奔走、企图出城的,又说五更时他曾敲钟召集百官,无人应答,均不可信。前者缺乏可靠见证,后者不符合事实,19日早仍有明朝官员在准备上朝,并未全部逃散。
19日上午,顺军攻破内城各门,城内民众焚香迎接,贴出“顺民”字样表示归顺。经过两天的战斗,北京宣告陷落。这是1368年徐达攻克元大都后的第一次。李国桢被擒获,后被拷掠追赃而死。
就在顺军初入北京之时,沈阳的清廷也已决定出兵攻明。4月初清廷得到北京陷落的情报后,加紧动员全部兵力,4月9日由摄政王多尔衮领兵从沈阳出征,准备取道蓟州、密云破口而入。倘若顺军没有迅速攻陷北京,大概北京也会直接落入清军之手。
这一战中,顺军由皇帝亲征,大将刘宗敏指挥作战,士气高昂,一路上只遇到了轻微的抵抗。而明方则行动迟缓,坐等顺军逐一击破各重镇,京师保卫战仍由不懂军事的勋臣、宦官担任统帅。毅宗虽然关心战局,却足不出宫中,未能起到鼓舞人心的作用(对比是宋钦宗的开封四城巡回秀,虽然,也没啥用)。在这一过程中,可以看到不少明朝武将如姜瓖、王承胤、刘泽清、唐通等人已纷纷抛弃了明廷,以图自保。这也是继杨嗣昌与左良玉矛盾、孙传庭杀贺人龙之后,明末武将军阀化动向的进一步体现。等到了弘光朝,基本上就是军阀们实际决定着朝政了。
可见,如果明朝君臣齐心,量大顺军也无法顺利攻克北京,甚至清军都不可能入关!而在这样一个腐败昏聩的朝廷统治下,起义军攻克北京简直易如反掌,清军入关也是势如破竹。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就是明朝政治上早已经完蛋了,那些军事上的敌人,只不过是来收拾下残局罢了!
行刑人的收益怎么样?
行刑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刽子手,那么他们的工资收益怎么样?答案是很可观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要求心理素质过硬又要求技术工作能不高薪嘛。
刽子手的工资为什么高在封建迷信严重,讲究因果报应的古代,刽子手每天的工作就是杀人,古人认为刽子手是非常损阴德的,他们一生杀孽无数,身上戾气太重,常人怕沾上晦气,唯恐避之不及,更不会有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们。因此,很多刽子手洗手不干后,不得不隐姓埋名,然后孤独终老,无子无孙。
同时,心理素质要过硬,通俗点说就是心狠手辣胆子大。毕竟是杀人的事情,连杀鸡都胆怯的人断然是无法胜任的,另外诸如晕血等心理或生理上容易对行刑产生不适反应的人都不能担任。还有重要的一点,即刽子手必须是无信仰的人。封建社会的百姓大多迷信,但刽子手却万万不可如此,既不信也不必忏悔祈求的人,是做一个好的刽子手的基本要求。
当然你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还不够,普通人想要做刽子手也非常困难,别觉得砍头非常简单,一个合格的刽子手没有个三年五载是练不成的,至于掌握了“凌迟”、“千刀万剐”这样酷刑手法的大师级别刽子手更是屈指可数!
结合上面,所以极少有人愿意从事这份工作,同时一般人也做不了这职业。朝廷也只能把刽子手的收入定的很高来吸引人。
清朝皇帝笃信佛教,他们觉得刽子手杀这么多人实在是不容易,但人家毕竟是为自己卖命嘛,于是相关部门就三番五次地给他们涨工资,清朝的刽子手的工资应该是古代所有朝代最高的。到了清朝末年,刽子手砍一个脑袋就能拿到一块大洋,要知道当时普通农民家庭一年才花一块半大洋啊!这还只是官方的收入。难怪刽子手们行业有句俗语“三年不砍头,砍头吃三年”。
刽子手的灰色收入除了一个人头四个银元外,刽子手也有他们行业的灰色收入。就跟拿钱贿赂执行杖刑的人打得轻一点是一样的道理,有的家人为了让犯人死的痛快点,于是就给刽子手拿钱,刽子手拿了钱就会用尽平生所学,给犯人一个痛快——一刀毙命。
有的刽子手有绝活,刀很快,可以让犯人还没感觉到痛快就已经离开了。这样的刽子手会有很多生意找他,但是受刽子手一生砍头不超过100人的限制,也会很快换行了。
也有的刽子手收到钱是收到死刑犯仇人的钱,如果这样的话,犯人就惨了,一刀砍不死,三刀也砍不死,疼的专心刺骨。
还有一种是为了留全尸的贿赂,收了这样的钱,就得一刀下去砍死犯人,但是连着筋,不让头和身分离,还不让犯人痛苦。当然了,这样的技术活不是每一个刽子手都能做到的。
刽子手的行业规矩其中最大的一个规矩就是刽子手砍头一生不能超100,否则断子绝孙。所以大多数的刽子手当砍头砍到99个的时候,就会转行做屠户或者其他。
清末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就为了钱破坏了规矩,砍了300多个犯人的头,最后晚年无儿无女,凄惨而死,被百姓唾弃。
刽子手砍头前喷酒的场景,大家应该都有在电视中看到过。砍头前喷的酒可不是为了帅气,也不是为了给大刀消毒。刽子手砍头,也是害怕有冤魂不放过他们,所以他们也很害怕,于是就想起来办法,利用外物去隔绝冤魂找上他们,这个“外物”就是砍头前喷的酒。
这种酒不是平时饮用的酒,其构成包含了很多种类,其中就有乌鸦血和童子尿等等。都是能够保他们周全的东西。别看刽子手砍头时很凶,胆子看起来很大,其实下了刑场,他们也是普通的人而已。
看完是不是明白了刽子手为什么工资收入高嘛,简而言之就是刽子手既要求心理素质过硬,同时又要求一定的技术性,同时这职业结局往往比较悲惨,客观决定了这职业工资待遇是可观的,并且主观上还有其灰色收入来源。在清朝执行酷刑的刽子手更是高薪中的高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