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女遗事,是谁为谁所写何意思?
【原创问答】
“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是李叔同(弘一大师)参悟《华严经》而写的偈语。
在此有必要向大家说说李叔同的传奇人生,因为这两言偈语就是他的真实写照。
李叔同是我国近代新文化先驱者、著名戏剧活动家、艺术教育家。他的前半生驰名于艺术教育界,是我国最早出国学习西洋绘画、音乐、话剧并把这些艺术传回国内来的先驱者之一。中年出家后成为南山律宗一代祖师,被誉为“民国四大高僧”。
李叔同生于1880年旧历9月20日,生长在天津一个家境颇为富有的家庭里。自小他就攻读四书五经,对于书法、金石尤为喜欢,在青少年时期就显示出了过人的才华,先是东渡日本留学,不仅学习了西洋油画,还进修了钢琴和作曲理论,并且组织了第一个话剧团体“春柳社”。1907年首次公演法国小仲马的名剧《巴黎茶花女遗事》引起世界轰动,这是中国人首次演话剧。
1910年李叔同回国。担任过图画、音乐教员以及画报主编等。他大力提倡艺术创作,传导西洋文学艺术,并且开创采用石膏像和人体写生的先例。在音乐方面,他利用西洋名曲创作了许多名歌,对青年学生灌输了新音乐思想,后来的著名音乐家刘质平、漫画家丰子恺等都成就于李叔同的培养。
相信大家都一定还记得李叔同所写的那首久唱不衰的《送别》诗词吧: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这就是李叔同当年在上海宣扬民权思想,提倡移风易俗,倡导男女婚姻自主新观念时所创作的“丰碑”词。
在杭州任教时,李叔同在一本日文杂志上看到有篇关于“断食”的文章,引起了他的兴趣。文中谈到断食是身心“更新”的修养方法,自古宗教上的伟人如释迦、耶苏都曾断过食。李叔同决心实践一下,经过17天的断食体验,他自觉身心焕然一新,从此以后他茹素读经开始学佛。
后来李叔同的好友马一浮、彭逊之在虎跑寺出家,这对李叔同的震动影响相当大,就在他艺术发展如日中天时,李叔同毅然摒弃了世俗,怀着“肩荷南山业,作将尽绵力,誓舍此身而启道之”的宏愿,于1918年8月19日在杭州虎跑寺正式披剃为僧,法名“演音”,号“弘一”。自此,弘一法师以振兴佛教,弘扬南山律宗为已任。这一举动,在当时引发不小震动与争议。
弘一法师出家后,发愿研习戒律,历时四载于1921年写《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一书,此书出版后,很受日本佛学者的重视。当时日本侵华的气焰嚣张,弘一居厦门万石岩,自题居室为“殉教室”。1937年他提出“念佛不忘救国,救国必须念佛”的口号,并说:“为护法故,不怕炮弹。身为佛子,于此时不能共行国难于万一,自揣不如一只狗子。”弘一法师的这种爱国爱教的精神,在当时受到了民众的广泛称颂。
弘一法师出家后,唯独没有放弃的就是书法艺术,他是把书法用来作为弘扬佛法与众生广结法缘的媒介,并且书风形成了一种淡无烟火气的独特气质。他晚年的作品澹泊宁静,有不落一丝尘埃的白贲之美。非书法大家,是无法表现出这种精邃玄微境界的。
弘一法师一生弘法济世,众所仰慕,更震撼人心的是他的道德品行。他持戒谨严,淡泊无求,一双破布鞋,一条旧毛巾,一领衲衣,补钉二百多处,青白相间,褴褛不堪,还视为珍物。素食唯清水煮白菜,用盐不用油。信徒供养香菇、豆腐之类,皆被谢绝,真正是“一物不遗,一丝不弃。”
他手书门联曰:“草藉不除,时觉眼前生意满;庵门常掩,勿忘世上苦人多。”
1942年10月13日,心迹圆明的弘一大师,习书最后墨迹“悲欣交集”四字,在安详中圆寂于泉州温陵,享年六十三岁。
写在后面的话:环顾当年,人们对大才子李叔同出家动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他的弟子、著名美术家丰子恺则提出独到的见解,他说:“我以为人的生活可以分作三层: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物质生活就是衣食,精神生活就是学术文艺,灵魂生活就是宗教。人生就是这样一个三层楼,懒得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物质生活弄得很好,锦衣玉食,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抱这样人生观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爬上二层楼的是专心学术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很多,即所谓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而爬上三层去的则是宗教信徒了,他们做人认真,不满足物欲与精神欲,他们还必须探究人生的究竟。他们以为人生财产是身外之物;学术艺术是暂时的美景;而自已的身体是虚幻的存在,所以他们不肯做本能的奴隶,必须追究灵魂的来源,宇宙的根本,这才能满足他们的欲望,这就是宗教徒。而弘一大师就是一层一层走上去的。”丰子恺的“人生三层楼”的说法,切合实际,振聋发聩,一扫世俗之人对李叔同出家因由的所有推测之说。
一个浊世公子,才华横溢的艺术家,最后成为律宗高僧。其为人可谓“绚丽之极,归于平淡”的典型了。弘一大师虽避世绝俗,而无处不近人情,在佛教许多宗派中,律宗是最重修持的一宗,所谓三千威仪,八万细行,弘一大师不但深入研究,而且一一实践躬行。
马一浮有诗曰:“苦行头陀重,遗风艺苑思。自知心是佛,常以戒为师。”读此可谓如见其人了。
记的唐太宗曾说过一句名言:“出家乃大丈夫事,非将相之所能为!”其实,弘一大师的人生求索,正应了他自已书作的那两句偈语:“不为自已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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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我自从会认字后不到几年,就开始读书。倒不是4 岁时读母亲教给我的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国文教科书第一册的“天,地,日,月,山,水,土,木”以后的那几册,而是7 岁时开始自己读的“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三国演义》。
那时我的舅父杨子敬先生每天晚饭后必给我们几个表兄妹讲一段《三国演义》,我听得津津有味,什么“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真是好听极了,但是他讲了半个钟头,就停下去干他的公事了。我只好带着对于故事下文的无限悬念,在母亲的催促下,含泪上床。
此后我决定咬了牙拿起一本《三国演义》来,自己一知半解地读了下去,居然越看越懂,虽然字音都读得不对,比如把“凯”念作“岂”,把“诸”念作“者”之类,因为就只学过那个字一半部分。
谈到《三国演义》我第一次读到关羽死了,哭了一场,便把书丢下了。第二次再读时,到诸葛亮死了,又哭了一场,又把书丢下了,最后忘了是什么时候才把全书读到分久必合的结局。
这时就同时还看了母亲针线笸箩里常放着的那几本《聊斋志异》,聊斋故事是短篇的,可以随时拿起放下,又是文言的,这对于我的作文课很有帮助。
时为我的作文老师曾在我的作文本上,批着“柳州风骨,长吉清才”的句子,其实我那时还没有读过柳宗元和李贺的文章,只因那时的作文,都是用文言写的。因为看《三国演义》引起了我对章回小说的兴趣,对于那部述说“官逼民反”的《水浒传》大加欣赏。
那部书里着力描写的人物,如林冲——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一回,看了使我气愤填胸!武松、鲁智深等人,都有其自己极其生动的风格,虽然因为作者要凑成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勉勉强强地满了一百零八人的数目,我觉得也比没有人物个性的《荡寇志》强多了。
《精忠说岳》并没有给我留下太大的印象,虽然岳飞是我从小就崇拜的最伟大的爱国英雄。在此顺便说一句,我酷爱古典诗词,但能够从头背到底的,只有岳武穆的《满江红》“怒发冲冠”那一首,还有就是李易安的《声声慢》,她那几个叠字:“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写得十分动人,尤其是以“寻寻觅觅”起头,描写尽了“若有所失”的无聊情绪。
到我11 岁时,回到故乡的福州,在我祖父的书桌上看到了林琴南老先生送给他的《茶花女遗事》,使我对于林译外国小说,有了广泛的兴趣,那时只要我手里有几角钱,就请人去买林译小说来看,这又使我知道了许多外国的人情世故。
《红楼梦》是在我十二三岁时候看的,起初我对它的兴趣并不大,贾宝玉女声女气,林黛玉的哭哭啼啼都使我厌烦,还是到了中年以后,再拿起这部书看时,才尝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个朝代和家庭的兴亡盛衰的滋味。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这一辈子读到的中外的文艺作品,不能算太少。我永远感到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从读书中我还得到了做人处世的“独立思考”的大道理,这都是从“修身”课本中所得不到的。
我自1986 年到日本访问回来后即因伤腿,闭门不出,“行万里路”做不到了,“读万卷书”更是我唯一的消遣。我每天都会得到许多书刊,知道了许多事情,也认识了许多人物。同时,书看多了,我也会挑选,比较。
比如说看了精彩的《西游记》就会丢下烦琐的《封神传》,看了人物栩栩如生的《水浒传》就不会看索然乏味的《荡寇志》,等等。对于现代的文艺作品,那些写得朦朦胧胧的,堆砌了许多华丽的词句的,无病而呻吟,自作多情的风花雪月的文字,我一看就从脑中抹去,但是那些满带着真情实感,十分质朴浅显的篇章,那怕只有几百上千字,也往往使我心动神移,不能自已!
书看多了,从中也得到一个体会,物怕比,人怕比,书也怕比,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因此,有某年的六一国际儿童节,有个儿童刊物要我给儿童写几句指导读书的话,我只写了九个字,就是: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1989年9月8日清晨国际扫盲日中国教师节前夕。
此文出自现代·冰心《忆读书》
珠子灯的故事梗概50字?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几个女佣人,穿了干净的衣服,头梳得光光的,戴着双喜字大红绒花,一人手里提着一盏灯;前面有几个吹鼓手吹着细乐。远远听到送灯的箫笛,很多人家的门就开了。姑娘、媳妇走出来,倚门而看,且指指点点,悄悄评论。这也是一年的元宵节景。
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灯体是八扇玻璃,漆着红色的各体寿字,其余部分都是珠子,顶盖上伸出八个珠子的凤头,凤嘴里衔着珠子的小幡,下缀珠子的流苏。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玻璃泡子挂在四角。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
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这些灯都不怎么亮(点灯的目的原不是为了照明),但很柔和。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无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里屋炕几上有一套茶具:一个白瓷的茶盘,一把茶壶,四个茶杯。茶杯倒扣着,上面落了细细的尘土。茶壶是荸荠形的扁圆的,茶壶的鼓肚子下面落不着尘土,茶盘里就清清楚楚留下一个干净的圆印子。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屋里一点声音没有。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汪曾祺小说中流溢出的美质,首先在于对我们民族心灵和性灵的发现,以近乎虔敬的态度来抒写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它在展示美与健康的人性的同时,也常常对人性的丑恶发出深沉的叹喟.《珠子灯》揭示的是封建贞操观念的零落.
温柔乡里是什么意思?
1).喻美色迷人之境。汉伶玄《赵飞燕外传》:“是夜进合德,帝大悦,以辅属体,无所不靡,谓为温柔乡。语媽曰:‘吾老是乡矣,不能效武帝求白云乡也。””宋范成大《乐先生辟新堂作诗奉赠》:“多情开此花,絶温柔乡。”《红楼梦》第一回:“如蒙发﹣点慈心,携带弟子得入红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享受几年,自当永洪恩,万劫不忘也。”阿英《关于<巴黎茶花女遗事>》:“何来亚猛冶游子,温柔乡里葡萄紫。”(2).指温暖舒适的境地。明杨慎《摩尼寒夜拥炉有怀冯定水》诗:“行炉特赠远行人,处处温柔乡里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