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我遇到个事儿,给人告,得去法院。这事儿说来也是让人头疼,我详细给大家唠唠。
事情是这样的,我那邻居,非要在他们家那块地上盖个啥违章建筑。这事儿本来跟我没啥关系,但他那施工队,不知道咋搞的,把我家房子给震出裂纹!你说这气人不气人?我找他理论,他还挺横,说这事儿跟他没关系。我一看,这讲道理是行不通,一气之下,我就把他给告。
立案、交材料、等通知,这一套流程走下来,我都觉得心累。本来以为这事儿就这么定,等着法院给我做主。结果,法院那边来电话,说我得先交诉讼费。我一听,还有这茬?也怪我,之前没弄明白这些道道,以为只要把材料交就完事。没办法,我赶紧去把这诉讼费给补上。
交完钱,我就等等,终于等到开庭的日子。传票上写得明明白白,几月几号几点,在哪儿开庭,我都记着。可到那天,我这心里突然就打起退堂鼓。我想着这官司打下去,也不知道啥时候是个头,而且跟邻居闹成这样,以后见面多尴尬。于是我就没去。结果,这事儿就大发。
法院裁定
- 裁定内容:因为我没按时到庭,法院那边就按我撤诉处理。
- 裁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还有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也提到,说是其他情形可以按撤诉处理。
这事儿闹的,我本来是想讨个公道,结果因为自己没搞清楚状况,又临时变卦,啥也没落着,还得自己吃这个哑巴亏。
这事儿也给我提个醒,以后遇到啥事,还是得冷静,不能冲动。还有就是,这法律上的事儿,咱老百姓还是得多解解,不然真到用的时候,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那可就麻烦。
不过话说回来,这事儿虽然没个结果,但我心里也算是放下。毕竟跟邻居和和气气的,总比天天吵架强。这房子裂纹,我自己花点钱修修补补也就算,就当是花钱买个教训。
大家伙儿以后要是也遇到类似的事儿,可千万别像我这样,一定要按规矩来,别怕麻烦,该问就问,该咨询就咨询,别让自己吃亏。
这事儿就说到这儿,我也得去琢磨琢磨怎么修我的房子。希望大家都能顺顺利利的,少些烦心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