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是什么意思,最高法严惩性侵儿童犯罪?
我们先来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可以看出,比照前款罪名,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强制猥亵儿童,侵犯儿童身体隐私部分,侵犯儿童性羞耻的心理皆可认定为猥亵儿童罪。
我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对于猥亵儿童、强奸等性侵行为的案例举不胜数,目前为止,仅“猥亵儿童”一项罪名的司法公开案例就有1010个,因其涉及隐私,公开的案例就有如此多起,那么不为大家所知的呢?孩子尚且处于对于性好奇、稚嫩的年级。身心尚未发育健全,遭此迫害,且不论身体上的迫害,就今后其心里阴影都会挥之不去。本该幸福快乐的一生,在幼年时候就戛然而止。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中详细规定了“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淫秽下流的手段猥亵不满14周岁儿童的行为。刑法没有对猥亵儿童的具体方式作出列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认定。实践中,只要行为人主观上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侵害了特定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的,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网络环境下,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虽未直接与被害儿童进行身体接触,但是通过QQ、微信等网络软件,以诱骗、强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儿童拍摄、传送暴露身体的不雅照片、视频,行为人通过画面看到被害儿童裸体、敏感部位的,是对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
在2019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就发布性侵儿童犯罪典型案例答记者问最新发言中,介绍了性侵害儿童犯罪案件总体情况,当前,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性侵害儿童犯罪仍处于多发态势。以猥亵儿童犯罪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审结2962件,2018年审结3567件,2019年1-6月审结1803件。需要指出的是,性侵害儿童犯罪隐蔽性强,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不排除还有一定比例的案件尚未进入司法程序。
猥亵儿童的情形比较复杂,因为猥亵手段、情节千差万别,危害性大小各异,因此刑法规定,对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民法院根据猥亵儿童的手段、情节、后果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性侵儿童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也是全球各国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从我国司法实践和国际社会的经验来看,治理性侵儿童犯罪,需要秉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的原则。
希望我们能给予儿童更好的成长空间,不要让天使的翅膀蒙上尘埃,天使可爱的笑容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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