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扮演者,电视连续剧武松潘金莲扮演者?
甘婷婷
甘婷婷,中国内地当红女星。2005年以后拍摄多部影视、广告作品。因在中越合拍片《河内,河内》中的出色表现,夺得2007年度越南金风筝国际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更因出演新版《水浒传》潘金莲而成为话题人物。2010BQ红人榜年度风尚新人奖。中文名:甘婷婷外文名:BOBO国籍:中国民族:汉出生地:安徽芜湖出生日期:1986年2月5日
潘金莲的饰演者有哪些?
牟霞,山东青岛人,中国内地女演员。山东艺术学院1979级学生。在山东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参演电视剧《武松》(后成为电视剧《水浒》的一部分),饰演潘金莲。后来还参演过《孔子》等影视剧。
武大郎和潘金莲是如何被误会几百年的?
潘金莲是大家闺秀?武大郎一表人才?原来我们误会了武潘几百年!
这样的说法并不是这几年才出现的,根据我有限的调查手段发现,这种说法大约在2010年出现在网络上,经过这几年的发展,越来越有鼻子有眼。
具体说法是这样的:1946年在河北清河县一座明朝的古墓被人挖出来,这座古墓的主人正是武植,也就是武大郎。根据对碑上铭文的解读,他虽然没有出生在富贵家庭,但是他崇文尚武,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中进士,担任山东阳谷县令,并不像小说中描述靠卖炊饼为生,而是造福地方的父母官。而他的妻子潘金莲也并非是小说中描绘的狠毒、淫荡的形象,而是一位名门望族的千金小姐,她知书达理,和武植恩恩爱爱,还生有四个儿子。
那么既然这二人历史上的形象是这样,那为什么在水浒传中这二人被那样演绎,以至于潘金莲成为后世荡妇的代表,武大郎成为窝囊男人的代表呢?网上流传的说法是这样解释的:武植在做官之前曾经受到过一位好友的资助,在武植考中进士当官之后,这位好友由于家中遭受火灾便投奔武植,并且想让武植帮他谋个一官半职,结果在武植家中待了几个月,虽然好吃好喝伺候着,武植却闭口不谈帮他谋差事的事,因此这位好友便认为武植不够朋友,为了发泄怨愤到处造谣,极尽恶意中伤侮辱诋毁之能事,附近州县的人都以为武植和潘金莲是武植好友造谣说的那样,这件事也因此就被施耐庵写进小说中流传到后世。武植和潘金莲就这样无端背了黑锅几百年。
这样看起来就真相大白了,武大郎因为得罪了小心眼的朋友,被这位朋友编排造谣,以至于背了几百年黑锅。然而真相真的是这样吗?
首先我们看一下水浒传原文中是怎样介绍武大郎和潘金莲的,武大郎出自水浒传第二十三回,武松打虎后当上阳谷县都头,在街上遇到哥哥,书中是这样介绍武大郎的:“原来武大与武松是一母所生两个。武松身长八尺,一貌堂堂;浑身上下有千百斤气力——不恁地,如何打得那个猛虎?这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清河县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年方二十馀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於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自从武大娶得那妇人之後,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里薅恼。原来这妇人见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FengLiu;他倒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那武大是个懦弱本分人,被这一班人不时间在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因此,武大在清河县住不牢,搬来这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此日,正在县前做买卖。”大家看清楚,这里确定哥哥武大,弟弟武松,并没有武植这个名字。
那么历史上清河县有没有一个名叫武植又当了阳谷县令的人呢?在今日的《清河县志》里,人们可以找到武大郎与潘金莲的传说。但据县志主编沈世远称,自明朝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清河县志》首次修志以来,先后经历了7次重修,其中都没有关于武潘的任何记载。只是因为当地民间传说甚多,在新编《清河县志》时,才以民间文学的形式收录了武大与潘金莲的故事。至于武大郎武植是否曾出任阳谷知县,沈世远说他曾先后两次前往阳谷县求证。翻看《阳谷县志》时,发现县志内记载的从宋朝到明朝的官吏,均无姓“武”之人。
其次施耐庵是不是听信谣言写了武大郎和西门庆的故事呢?咱们看一下施耐庵的生平。施耐庵出生于元朝元贞二年,卒于明朝洪武三年,洪武大家都知道,是明朝第一个皇帝朱元璋,施耐庵卒于洪武三年也就说明他的人生大部分都是在元朝,事实上水浒传的大部分内容也是成书于元朝时期。这也就是说施耐庵根本不可能听信明朝时期的谣言并写进水浒传里。
再回过头来看武植,上面的介绍中说武植被冤枉是在考上进士当上县令之后。而历史上明朝第一次科举是在洪武三年举行,没错,就是施耐庵死的那一年,而且那一年的科举并没有一个北方人考中,由此还引发了影响至今的南北榜按,这里今天不细说。而且查遍整个明朝的进士名单,都没有武植这个名字。
那么清河县武潘这两家几百年不通婚又是怎么回事呢?这个我无法考证,也许确实是有的,但是这个也不奇怪,比如说我们村南边有个长条形的土包,土包东边长了一棵老树,当地人传说这土包是一条龙的化身,那颗树就是龙角。所以在野外的树被砍光了的年代也没人敢去动那棵树。我想类似于这样民间传说影响当地风俗的事情,在中国一点也不少见。
综合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所谓武大郎和潘金莲被误会几百年,纯粹是后人牵强附会,这样的牵强附会又在今天的清河县正好有武潘这两大家族的巧合下显得比较真实。
如今的清河县,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不但重修了所谓武植墓,盖了祠堂和广场,还请来施耐庵的后人来赔礼道歉,给传说中的武植正名,大力宣传武松文化,旅游业搞得风风火火。管他真相如何,反正钱是挣到手了。
比较一下秋菊打官司和我不是潘金莲?
没有可比性!☝️是真实反映社会底层荒诞的现实批判主义电影,无论故事还是演员表演都堪称经典!一个是为得奖精心“杜撰”的所谓反映社会现实的伪批判性电影,无论故事还是演员表演都是满满的糟点,串场的“潘金莲”在不合理的故事架构下更显的荒诞没有说服力,注定是一部会被大众很快遗忘的垃圾影片!
广东市民潘金莲因名誉受损状告冯小刚?
潘金莲状告冯小刚:潘氏族人几百年侮辱该正名。广东增城市民潘金莲以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直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冯小刚、刘震云等九人告上法庭,此举也得到海内外潘氏宗亲的支持。21日此案庭审,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委托律师出庭,冯小刚方认为电影中的潘金莲,是指历史小说中的潘金莲,不同意庭外调解。此案将于4月19日宣判。
按照潘氏族人的说法,历史上潘金莲确有其人,并非“不正经的女人”,更不是荡妇,而是贤良温淑的大家闺秀、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可是,刘震云小说、冯小刚电影里的“潘金莲”,都属于艺术创作的虚构人物,与历史真实人物并不搭界,可谓是风马牛不相及。如果仅凭二者的名字一样,就认为侵犯了名誉权,显然是不通情理,将历史与艺术混为一谈,岂不是荒谬至极。
艺术创作有自己的规律和自由,创作者可以凭空虚构情节、人物,也可以根据历史资料改编,甚至还能以假乱真,对历史人物、事件添油加醋,重新加以演绎,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由于部分艺术作品,会因情节需要,借用历史人物的名字,或者以历史人物为原型,适当调整做新的人设,难免会给人感觉与历史人物差异太大。
也因此,这些艺术人物时常引发争议,大家将其与历史人物做比较,甚至引起部分人的投诉、后人的起诉等。诸如曹氏族人因“曹操”背锅、秦氏族人因“秦桧”抬不起头、马氏与梁氏祝氏族人的恩怨等等,都曾公开声讨、起诉过,要求给其先人正名,或者申请改姓等,均一度成为舆论焦点。但结果也都类似,均被司法驳回,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由此可见,潘氏族人关于“潘金莲”被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案,本身就太过荒诞离奇,缺乏现实基础,也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要较真,那也该历史上的潘金莲,去向施耐庵、兰陵笑笑生索赔,给他们小说里的“潘金莲”正名,毕竟这两位才是始作俑者。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话,不可能办到,也没有意义。
其实,古往今来几千年下来,无论哪一个姓氏,历史上和艺术作品里都涌现过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不能因反面人物的形象、名声不好,就认为族人蒙羞、遭到侮辱等等。我们要理性看待历史和艺术之间的差异性,心平气和接受历史事实,尊重艺术创作的自由权利,不要将艺术人物强加在历史人物上,那只会自讨没趣,暴露出艺术素养的薄弱。依我看,潘氏族人还是撤诉的好,回去提升下艺术审美水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