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啸的枪刺,解释寒风刺骨什么意思?
意思:天气寒冷,寒冷的风似乎能吹进入的皮肤,直达骨头,并带来阵阵刺痛。
“风”,普通话读音为fèng、fěng、fēng,最早见于商朝甲骨文中。基本含义为空气流动的现象;引申含义为表现在外的景象、态度、举止,如风景、风度。
在日常使用中,“风”也常做名词,表示风范、气度、韵致,如风表。
呼啸山庄哪个译本更好?
上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伦敦和纽约的顶尖出版社开始邀请克莱尔·莱顿为英美文学经典配插图,制作成新版本发行。莱顿的木刻插图版《呼啸山庄》便诞生于这一时期。莱顿创作态度严谨,孜孜以求细节的精准,她认为既然数学家可以被视作艺术家,何妨艺术家可以同样被视作数学家。为了给托马斯·哈代的《还乡》(The Return of the Native, Harper & Brothers,1929)创作插图,莱顿前往多塞特郡的乡间住了很久,身临其境地体验故事背景,“以便让自己与威塞克斯的土地融为一体”。创作《呼啸山庄》插图的过程同样如此,小说诡谲、神秘的气氛牢牢抓住了莱顿的想象,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仿佛“住进了画眉田庄,化作了盘尼斯吞岩边缘锋利的岩石”。
《呼啸山庄》插图在克莱尔·莱顿心目中,她一直把诗画双绝的威廉·布莱克视为偶像。不管是借助文字还是绘画,她笔下始终表达着这样的主题:在前工业化时代,乡间的男女老少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生气勃勃的景象与世界大战、经济萧条和农业机械化带来的混乱与动荡形成了鲜明对比。对她来说,创作木刻画并非只是纯技术层面的行为,而是一种精神活动,艺术家依靠黑白分明的图像“创造了光”。通过风格强烈的线条和色调,莱顿着力表达的是大自然的包容、人与土地间难以割舍的纽带和茫茫宇宙的神秘莫测。精湛的技巧和优雅的笔触让她成为业界翘楚,正如剧作家保罗·格林(Paul Green)说的那样,莱顿拥有一项罕见的能力,可以描绘出“活生生的土地上活生生的人的尊严与诗意”,欣赏过莱顿的《呼啸山庄》插图,想必我们对这句话会有更好的理解。
克莱尔·莱顿插图版《呼啸山庄》初版于1931年,是她移居美国之前的代表作。原书为十六开本,共收入十二整幅木刻插图,印制精良,对版画细部的还原度高。此次推出的中文版本即根据伦敦达克沃斯出版社(Duckworth)的初版制作。在这里,要特别感谢克莱尔·莱顿的文学和艺术遗产执行人戴维·莱顿(David Leighton)先生授予版权,并提供了非常有用的相关资料。文本采用杨苡先生的经典译本。杨先生的译本最初在1956年由平明出版社出版,此后历经多个版本变迁,风行不衰,影响了几代读者。
《呼啸山庄》
图书信息
策 划:草鹭文化
出 版:译林出版社
作 者:艾米莉·勃朗特
译 者:杨苡
插 图:Clare Leighton
图书介绍
通过三十多年的时间跨度,叙述了恩萧和林惇两家两代人的感情纠葛这样一个错综复杂、惊心动魄的故事。
这本书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故事描写了吉卜赛弃儿希刺克厉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不堪受辱和恋爱受挫,外出致富。回来后发现女友凯瑟琳已与地主林惇结婚,继而对地主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全篇充满了强烈的反压迫、求自由的斗争精神,又始终笼罩着离奇、紧张、浪漫的艺术气氛。
经典译本
写一个细思极恐的小短文?
我以为,我终于见到了完美的爱情!
刚认识他的时候,只是知道他走路的时候和别人有点不同,具体是什么原因我不清楚,因为刚来公司,我也不可能去问。
在公司一段时间后,我才知道原因,在他年轻的时候出了一场车祸,据说当时在生死面前徘徊了好几次,最终落到现在这个样子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最让人感动的是他当时的女朋友,当时不离不弃,一直陪伴着他,周围的人都说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因为爱情创造了奇迹。后来在公司见过他爱人一面,是一个非常有气质并且温柔的人,感觉得到他们很恩爱!那时的我一直为他们的爱情感动着。
事情的转折点在我到公司一年后,公司新招聘了一个助理后,那个助理刚来时间不长,公司就有风言风语说他和新助理暧昧地事情,其实我是感情至上之人,我不相信经历过考验的爱情会在现实中走向凋零。但是偏偏现实给了我重重一击,那次公司有一个大项目,因为这个项目我们弄到了很晚,当时他说送我们几个人回宿舍,我就坐在副驾驶,他的手机在两个座位的储物台上,送我们几个的路上,他的手机响了两次,两次都是我递给他的,第二次手机响,我清清楚楚的看到了那个助理的名字,虽然他很快的心虚似的匆忙挂了电话。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突然就不好了,这个事情我从来没有给别人讲过,但是我知道他们的爱情已经不完美了!
你读过哪些杀气腾腾的诗词?
诗词中的杀气体现的是作者的气魄和霸气,而不是才学。
一、南越杀汉使者,屠为九郡;宛王杀汉使者,头悬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独匈奴未耳!——苏武 《汉书·苏武传》这段话是苏武与匈奴王的对答,我觉得这是史诗,气概和杀气无一不足。汉武帝后期,苏武出使匈奴,单于以生命逼迫苏武投降,苏武不从,并说出了上面的豪言壮语。真的是杀气腾腾,动辄灭国灭种,匈奴终究恐惧,而苏武也保住一命。后面就是我们所熟知的“苏武牧羊”了,十九年后,苏武回到大汉,因为他立场坚定,持节不屈,汉宣帝其列为“麒麟阁十一功臣”。
二、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邱,潜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宋】宋江《西江月·自幼曾攻经史》读《水浒》最反感的人就是宋江,但真的很喜欢这首词,这首词出自第三十八回,宋江因杀了阎婆惜吃官司,不但政治理想破灭,更要刺配江州。一日宋江在浔阳一酒楼酒后提了上面这首反诗,也意味着宋江与统治阶级表面上的决裂。年轻的时候很喜欢“恰如猛虎卧荒邱,潜伏爪牙忍受。”这一句,会让人觉得困苦都暂时的,总有再起之时。不过“血染浔阳江口”对我来说杀气过重了。
(历史上宋江这个人物真实存在,打方腊也有记载,但这首词除了《水浒》外找不到出处,大概率是施耐庵为了丰富宋江这个人物所作。)
三、断头今日意如何,创业艰难百战多,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陈毅——《梅岭三章》这首诗作于一九三六年冬,当时红军主力长征,陈毅元帅在南方坚持游击战,但被梅岭被国民党四十六师围困。可以说当时是最危险,最绝望的时候,陈毅元帅的诗中有的只是气魄和杀气。
四、杀江南百万兵, 腰前宝剑血犹腥。 老僧不识英雄汉, 只顾哓哓问姓名。 ——【明】朱元璋《不惹庵示僧》1363年,朱元璋率军于鄱阳湖击败陈友谅的百万大军,正值意气风发之时,早有扫平宇内,一统天下的雄心。第二天他私访紫金山禅寺,主持见其煞气很重,问其姓名,朱元璋不答,在禅院墙壁上留诗而去。
五、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唐】黄巢《咏菊》这首诗作于黄巢科举落第后,通过咏菊来表达自己的理想。后来黄巢自号“冲天大将军”发动农民起义,直接导致唐朝灭亡,也经过多年辗转征战,进军长安称王,直到战死沙场。这首诗诗言志诗,也是预言诗。
还有像张献忠的“天生万物以养民,民无一善可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王维的“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李白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岳飞的“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等等。
这些豪气干云,杀气凛然流传千古,而作者也各个名震一方。若您心中也有了类似的诗词,欢迎讨论。
古代欧洲盛行的掷矛兵为何在中国没有市场?
这下面的回答没几个靠谱的,掷矛兵和弓弩手,在古代并没有什么优劣之分,在有些条件下,弓弩胜于标枪,在有些条件下,标枪胜于弓弩。蒙古等游牧民族也经常使用标枪,难道也是因为他们弓箭技术不过关?
虽然标枪的射程远不如弓弩,但是其威力巨大,在中距离内,对于敌人的杀伤力和震慑力远胜于弓弩,这就是其可以一直存在的核心原因。
中国古代并不是没有标枪兵,欧洲古代也并不是因为没有好的弓弩才使用标枪,用标枪来区分中西军事水平的高下纯粹是毫无根据的意淫罢了。
一、中国古代使用标枪也不少,经常屡立奇功在宋朝,名将狄青曾经奉命去请教西南蛮夷侬智高,结果这些西南蛮族利用山地和森林地形,不断用标枪打击狄青的部队,致使宋朝军队损失惨重,狄青之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其平定。标枪在山地密林地形的优势在此战中暴露无遗。
正因如此,在《武经总要》中,记载宋军将标枪作为常备兵器,为重步兵的标准配备。
到了元朝,蒙古人游牧民族的出身更是对标枪十分倚重,标枪几乎是蒙古骑兵的一项标准武器。
而在明朝,标枪则更是大放异彩,靖难之役中,朱棣面对建文帝的盾牌阵,弓弩对其无计可施,于是朱棣让人制作六七尺长的重型标枪,让勇士投掷,遭到攻击的建文帝部队只得落荒而逃。
戚继光也说;“藤牌无弃枪,如无牌同”在与倭寇的对战中,如果急切无法攻入,应该投掷标枪,趁敌人慌乱时,趁机冲进撕开阵型。此外,明朝的水师也多用标枪,在近距离的水上遭遇战中,标枪的威力不可小觑。
明朝不仅有弓弩,连火器都有了,不比弓弩强?戚继光时代,连鸟铳都有了,但戚继光依然认为标枪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并让其成为鸳鸯阵的标配,那些讽刺中国是因为弓弩发达才不用标枪的,难道你比戚继光还懂军事?
在合适的条件下,标枪自有其独到的优势,那些一味嘲讽西方因落后才用标枪的人完全是因为无知才口出诳语。不知道戚继光要是知道了,会不会气的吐血,难道他老人家的战斗经验还比不上一干键盘侠吗?
二、罗马人爱用标枪是因为没有好的弓箭手?完全错误说起罗马军团使用标枪,很多人立即就嘲笑罗马人是因为制弓技术不过关才使用效率低下的标枪。在共和国初期,这话或许有些道理,但是到了帝国时期乃至帝国晚期,复合弓早已传入了罗马,帝国占有大量的东部领土,完全不缺乏优良的弓箭手。
在帝国时期,罗马的辅助军团拥有大量的叙利亚弓箭手等使用东方复合弓的士兵,尽管召集到了充足的射手,但是罗马重步兵依然爱用重标枪,直到罗马灭亡,重标枪一直是重步兵的标配,罗马人不是傻子,标枪对于部队如果没有特别的用处根本不可能停留如此之久。
(罗马帝国军团并不缺乏使用复合弓的东方射手)
在帝国中后期,罗马人连骑射手和具装骑兵都能引进,连以重步兵为主的战术都能转变,没有理由认为他们因为传统才固守标枪,标枪之所以一直存在是因为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我们要弄清罗马人的主要敌人是谁,从共和国到帝国灭亡,凯尔特、日耳曼等蛮族一直是罗马的主要敌人,这些蛮族居住的高卢日耳曼地区森林密布,蛮族最喜欢的战术就是躲在密林里像罗马人发起突袭。所以当罗马人发现敌人时,敌人通常已经离得很近了,如此近的距离,你说是标枪方便还是弓弩方便?在森林遭遇战中,弓弩的射程优势无法发挥,而标枪威力大、操作简便的优势却大为凸显,不使标枪使什么?
除了方便在密林中战斗,标枪还有一个作用,那就是破盾,逼迫敌人放弃盾牌。
罗马人的标枪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插入敌军后会自动弯曲,很多人仅仅将其解释为防止敌人扔回来,但实际上,弯曲还有一个作用,那就是插在盾牌上再垂下来让敌人行动困难,逼迫敌人扔掉盾牌,这在盾兵普遍的欧洲,完全是适应当地情况的神器。
除了这些作用,重标枪还可以临时当做短矛来阻止骑兵,罗马人在面对安息人时经常这样做。另外,重标枪对于战马的阻滞惊吓作用也远强于弓弩。另外,标枪对于敌方阵型的破坏能力也远不是弓弩可比的。
(重标枪还可以临时代替短矛)
因此,罗马人使用重标枪完全是实用的考量,和什么没有弓箭一点关系都没有。另外,蒙古等少数民族也爱使用标枪,难道也是因为他们制造弓箭的水平不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