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看守所和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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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看守所和拘留所?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还是非常大的,不仅体现在本质上,在待遇上也是有很大区别的。我当了三年内卫武警,整天和他们打交道,对看守所和拘留所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看守所羁押的是未决犯,已决犯,拘役和余刑很短的劳动犯。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看守所和拘留所

未决和己决也就是等待批捕判刑和已经判刑等待投改的,关进看守所在三十七天内如果不能被释放,那接下来的日子就漫长了,是没有准确日期的。

而拘留所最高执行期15天,合并执行不允许超过20天。

也就是说看守所的在押人员为了案子每天都是很煎熬的。

而拘留人员是没有这种思想压力的,进来时就已经知道了释放日期,只需消停地到了日期挥手说再见就完了。

在管理上看守所要比拘留人员严格的多,看守所是有武警部队驻守的,而拘留所是没有武警的。

即便有些地区看守所和拘留所是合并在一起的,在管理上也是有一定区分的,所内有单独的拘留号,不会混合关押在一起,所内一些严厉的惩戒措施大多只针对看守所那部分在押人员,对违犯监规的拘留人员基本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

看守所规矩严格,每天坐板,学习,劳动,吃饭都是有严格要求的,决不会过于随便。

而拘留人员就随便的多,虽然也重复看守所的那些程序,但大多靠自觉,身边即使有管理人员在场,只要不过份,管理人员也不会太过计较。

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劳动范围只限于监舍内,而拘留人员经批准后是可以走出监区的,甚至身边都没有管理人员,因为所方知道他们是不会脱逃的,更不存在暴力倾向。

看守所的在押人员的去留以及案件进展的决定权在办案单位,而拘留人员到期释放权在拘留所,不必再请示办案部门。

如果看守所和拘留所是分开设立的,那拘留人员就更宽松了,除了失去自由服从管理外,甚至可以三顿吃外卖,网上购物,家属接待,这些看守所的在押人员是享受不到的。

最重要的是两者在本质上的区别,看守所的已决犯是敌人,是终生留有案底的,对本人和近亲属是有影响的。

而拘留人员是内部矛盾,不会保留案底的,释放后对以后发展不会有任何影响,更不会影响子女参军,考学以及就业。

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的区别是什么?

按照违法行为的轻重缓急排序,

这三者的顺序应该是:拘留所、看守所最后才是监狱。

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三个强制性场所,任何一个都让你终生难忘,尤其是执行刑罚的监狱。

那么,这三个强制性执行机构,到底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里面羁押的又都是哪一类人员呢?

今天就带大家解析一下。

拘留所、看守所和监狱。权当义正言辞的给大家普了一次法,不客气!

违反行政法规的都送到拘留所,

包括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范畴的行为一般来讲,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行为人,

都会被公安机关进行强制“拘留”,

类似的行政拘留会被统一送往拘留所羁押,与后两种不同的是。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特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利,无需经过检察机关和法院批准。

一般行政拘留的期限多在7天、10天及15天,

像大街上喝多了闹事儿的、扰乱了社会秩序、妨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一般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只是一种行政类的强制措施,一般不会记入公民档案和记录。

如果被送进看守所说明你事儿大了,多半会被刑事拘留同时面对起诉和判决与拘留所相同的是,

看守所也是隶属于当地公安机关(监管处),一般由武警负责外围警戒安全,

公安干警负责内部管理和教育。进入看守所的人一般都是涉嫌触犯了《刑法》,

也就是被处以刑事拘留。

看守所也隶属于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纪律监察委员会,

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发现自然人有犯罪嫌疑,

需要侦查甄别,检察院,法院最后宣判为罪犯的犯罪嫌疑人所呆的地方,

也就是公检法审查期间,这一期间呆在里面时间长短是根据所犯罪行决定,

有些罪犯宣判后不到三个月的刑期,

就不送往监狱,在看守所执行刑期。

监狱是违法犯罪者的终点,只有认罪伏法安心改造,争取减刑早日走到这一步,

监狱和公安机关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作为一种国家强制性刑罚执行机关,监狱属于本省双管单位,

即: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两种管理模式。

送到监狱的人现在被称为“服刑人员”(以前叫犯人),基本上是法院判决完并不再上诉的人。

形象地说这里是违法犯罪人员的“终点站”,无论所犯何罪,不管刑期几何。

最终都将在这里进行改造,最终获得新生重返社会,

相信我,监狱不是一般人都去的地儿。

所以,是龙你盘着是虎你卧着,做人做事要低调一些,最主要的是要遵纪守法,不可冲动。

监狱是国家刑法执行的机关,犯罪了违反了我国刑法,就应受到应有的惩罚。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

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

这三个部门有什么区别?

监狱,是刑罚徒刑罪犯(有期徒刑)的执行监押机关(场所)。看守所,是刑事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末决犯)的临时羁押场所,它也是对部分已决轻罪犯(判决生效后,已决罪犯余刑三个月左右,各地会稍有不同)的刑罚执行的场所。由于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场所是看守所,所以现在存的拘留所,都是指收留违反行政治安处罚行为人的拘留所。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部门对案件当事人实施的司法拘留,由于人民法院并没有单独设立司法拘留场所,所以,也将其所司法拘留的人员借押于行政治安拘留所。上述三个场所,监狱由司法部厅管辖,看守所和拘留所则由各级公安机关管理。各级人民捡察院则向所在行政区上述三种监管执场所派驻检察员、检察院或检察组室负责检察监督工作。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拘留所和看守所主要区别如下:

一、拘留所和看守所两者羁押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

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二、拘留所和看守所两者法律依据不同

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拘留所条例》的规定设置;

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拘留所和看守所两者性质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

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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