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转正的正式工和编制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转正的正式工和编制有质的区别。转正的正式工一般指的是国企的正式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但是,他们是没有编制的,而编制只有体制内的职工才有的。而我们国家的编制只有两种,一种是行政编制,另一种是事业编制。而企业是没用编制的,这里指的是所用的企业都没有编制的。所以,转正的正式工就是企业职工,没有什么编制的,因为,这是两个概念的事情。
定员和编制的区别?
定员和编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定员是指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需要而核定的人员数量,这个数量,多了浪费,少了完不成任务;编制一般是针对公务员所在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来讲的,是指在定员许可范围内,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渠道,通过笔试面试招聘进到该单位的正式人员的一种待遇。
教师参编与编制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参编是事业编;而编制是行政编。
2、含义不同:参编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而编制指从事国家行政事务性工作,工资收入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由国家财政拨款。
3、单位规格不同:参编人员所在单位比党政机关规格低;而编制人员所在单位即党政单位比参编单位规格高。
谁能告诉一些政府里都有哪些编制?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司法局的编制是怎样的?
司法局是公务员编制,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受党委与政府领导,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
司法局的职责: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