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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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税吗?

当然需要交税了,不然的话,大家就都去成立个体工商户,都不交税,岂不是乱套了!这个问题提了好几年了,很多税收政策都更新好几茬了,这几年间也相继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所以,我看有必要回答一下:

一、为什么有人认为个体工商户不用交税?之所以有人认为个体工商户不用交税,是因为在实务中,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因为没有账、会计核算不清,再加上其本身特点,也就没专职会计,所以,税务局对他们的征收管理方式都是核定征收,而且大部分都是核定征收里面的定期定额征收,就是一定时间交一定额度的税收,比如:一年交一次,一次2000元。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税吗

由于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不用向其他企业那样按月申报,这样的话,就给人造成一种假象,认为个体工商户不用申报纳税,其实不是这样的,个体工商户交税的频率小、金额相对少,并不等于不用交税;

二、个体工商户需要交哪些税?咱们国家目前有效的税种有18个,只要是个体户涉及到的,没有特别规定把个体工商户排除在外的,个体户就都需要缴纳。

因为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个体工商户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下面分别来说明一下:

1、增值税按照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缴纳增值税,个体工商户也不例外。

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比如:个体工商户销售收入103万元,应交增值税=103/(1+3%)*3%=3万元;

请注意:按照现行增值税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如果开具专用发票则不免税;

当然,也有部分个体工商户规模较大,认定了一般纳税人,那就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了,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缴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共三档税率,市、县、建制镇分别适用7%、5%、3%的税率,以上文提到的小规模纳税人交增值税3万元为例,如果所在地为市级单位,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7%=0.21万元;

3、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一样,也是以实缴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应交教育费附加=3*3%=0.09万元;

4、地方教育费附加这是也是附加税的一种,税率为2%,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3*2%=0.06万元

5、印花税印花税是一种合同税,按税目征收,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比如上述103万元收入,如果是销售货物的,税率为0.03%,应交印花税=103*0.03%=0.03万元;

请注意: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这三个税种,按照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6、房产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如果是自有房产,应按房产原值减除适当的比例计算房产余值,然后按1.2%缴纳房产税,按年征收。

比如:我们这里的减除比例为30%,如果100万元的房产原值,年应交房产税=100*(1-30%)*1.2%=0.84万元;

如果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是租来的,那不涉及房产税,房产税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缴纳,按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7、土地使用税由于大部分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是租来的,所以一般不涉及土地使用税,如果有涉及的话,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当地土地使用税的定额税率缴纳;

比如:实际占用土地100平方米,所在地土地使用税税率为10元/平方米,那么年应交土地使用税=100*10=1000元;

8、个人所得税这个税种应该算是个体工商户所交的税种里计算最复杂的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为: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税率如下表所示:

比如:经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40*30%-4.05=7.95万元。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以前很多个体工商户实行核定征收政策,现在已经有很多地方对收入达到一定金额的个体工商户,已经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那就和其他企业一样了,也是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这就需要个体工商户尽快建章建制,提前做准备,不要等到你的征收方式改变了,再临时抱佛脚,不然可能会吃大亏!

请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姓名可以过户给另外的人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是可以更改的。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没有“法人”这一说。根据您的意思应该是:如何办理经营者姓名变更。具体解释如下:

1、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换句话而言,个人经营的个体户是不可以改变经营者的,要是改变的话,只有重新办理登记;对于家庭经营的个体户是可以改变经营者的。

2、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扩展资料法人营业执照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核发的证明其具有合法合法生产经营权利的法定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内容有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期限。

以前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没注销我还可以再办吗?

可以,该店之前的个体执照不注销,还可用自己的名字办理新的个体营业执照。

根据新的管理规定,现在没有吊销的说法了,会被纳入异常经营名录。 如果是营业执照已经被吊销的话。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两种方式,尽管两者均导致企业法人资格的消亡,但其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权利,又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次,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另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于2011年9月30日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

该《办法》分总则,登记事项,登记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监督管理,登记管理信息公示、公开,法律责任,附则8章42条,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9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7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做账报税?

个体工商户即需要做账、也需要按照税法的要求报税缴税的,并根据个体户的经营规模来确定是采用复式记账还是简易记账。

一、按政策要求设置账目、登记记账和编制会计报表。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一般都很小,俗称“小买卖”,比如,早餐店、水果店、蛋糕店、理发店等小的店铺基本都是个体经营。而无论什么规模都需要建账、做账,只不过有的是规范的账表,有的是财务收支明细账。

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根据需要分别设置复式记账和简易记账,简易记账相对简单,一般以收支方式反映个体户的生产经营结果;复式记账则复杂一些,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一)设置复式记账的条件:

1、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2、经营规模

(1)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

(2)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

(3)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二)设置简易记账的条件:

1、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2、经营规模(1)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

(2)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

(3)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二、按税法的要求,按期申报纳税。

个体工商户主要缴纳的税种是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一般都很小,基本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不再享受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采用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对经营规模较大,且账目核算清晰准确的,一般采用查账征收,执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至35%),其征缴方式基本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对于经营规模比较小,一般会采用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包括两种方式,即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也就是当地税务机关会按照个体户预估的销售额、经营面积和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等综合信息,给个体户确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额度,或应税所得率。

个体户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申报,次年3月31日前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总之,无论多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都需要设置账目、登记账套,记录经营成果,还需要按照的税法的要求申报纳税;至于是采用复式记账、还是简易记账,以及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还需要根据个体户的经营规模等综合因素选择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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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个体工商户注册时的地址和经营地址不同可以不?

个体户、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场所与实际营业地点不一致是会被罚款的。1、如果是个体户,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根据《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上文的《条例》指的是《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2、如果是公司企业,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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