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死目攻略,双方的大使馆人员怎么回国?
国与国之间和人与人之间是一样的,从来没有独立的存在。通常,人与人交往靠的是互动,而国与国相交,那就只能人为代劳互动了。驻外大使就是代表这个国家与其他国家交往的人,他们住在相交国的国家大使馆,保持与相交国的各项事务通达。但是,一旦这两个国家友谊的小船翻了,开战在即,他们又该如何安全回国呢?
两国宣战不用怕,大使馆人员基本是安全的其实,我们通常不用担心这种问题,因为两个国家建交那是相互的,双方国家都会有人员驻守建交国,哪怕是两国宣战,但大使馆还是有一些特别对待的:比如建交国约见敌国一方的大使馆人员,以口头或者书面通知:某某小时之内撤离双方大使馆人员。
这就是一种礼仪,两国相交不杀使者,作为驻外大使就更加不能杀了,不然你在国际社会上站不住脚。于是,接到通知之后的驻外大使馆人员就会马上乘坐自己国家的车辆,或者是飞机撤退。这个过程中是会受到建交国放行与保护的,保证开战国大使馆人员的安全撤离,也就意味着保证自己国家大使馆人员的安全归来。
不过,有一点要说明一下,大使馆人员有时候是不会直接撤回自己国家的,比如受战争、气候等影响,大使馆人员有时候是没办法当即回到自己国内的。这个时候,暂时落脚于开战国的邻居之国,而且这个国家必须是在这场战争中保持中立的。这就是暂时的落脚,当战争或者通道开通之后,大使馆人员就会回到自己的国内了。
而且,我们必须明白这样一个事实,有时候两个国家哪怕宣战了,但大使馆还是会保持的,比如局部战争。如果两个国家只是针对某一地方起了冲突,但两个国家还要保持互动,就不能撤离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就拿我们国家与印度来说吧,也会就边境问题产生摩擦,但这肯定不会涉及到撤离使馆的高度。
两个国家相互撤离使馆的操作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它意味着两个国家的外交关系就此断绝。如此一来,那所涉及的就不只是大使馆人员了,那些侨民什么的都有可能受到波及。所以,两个国家开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有所摩擦也不意味着断交。这种情况下,大使馆工作人员就必须要冒着风险在该国继续工作。
当然,这种日子不是很好过的,因为大使馆作为敌对国的当地办事处,可能会涉及很多敏感问题。为了减少自己国家受损,一般会对对立国的大使馆进行严密监视的。只不过,人家要有国家风范,肯定不会用强迫、强硬的手法,而多采取秘密行动罢了。
这样的事其实在我国就发生过,当年日本一手制造了“七七事变”,两国关系已经水火不容。但当时国民政府的驻日大使许世英,因为两国并未断交,只得依旧留在日本。
直到1938年,中日战争彻底扩大,许世英才接到通知回国。而日本政府则无条件放行,毕竟他们国家也有外交人员在我国等待撤离。
两国交战不杀来使,但有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尽管我们都知道:两国交战,不杀来使。但这种说法只是一种君子约定,如果你遇上一个比较言而无信的国家,那后果可能就不是如此了。所以说,不能杀害外交使节,这只是一种国与国,或者说国际普遍认可的规矩,而真正约束它的法律与条文却从来没有过。
也正是因为如此,有时候驻外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安全还是很危险的。从近代历史我们就可以看到这样的操作:美日之战。
当时日本与美国并未断交,但他们趁其不备偷袭了珍珠港,而且后果相当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人顿时爆发了:将日本驻美大使野村吉三郎当即软禁起来。
日本肯定不会那么好说话的,或者说他们早就作好了十足的心理准备:直接将美国驻日大使格鲁也给看起来了。这还是比较克制的行为,两个国家都没将大使给投入牢中,不然的话,那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但两国相对,软禁了双方的大使,这对于人民是一件大事,国家不可能放任不管的。所以他们多方进行交涉,最后达成协议,直接交换大使。于是,美日两国的驻外大使同时被敌国遣返,从而安全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这对于两个大使来说虽然有惊无险,但却深深刺激了驻外大使们的内心:安全保障在哪里?
无独有偶,民国时期,苏联驻东北领事馆的大使不就被张作霖一声令下给抓起来了吗?而且,日本也对国民政府的外交人员进行过残害,比如济南惨案。对于日本来说,他们做过的此类事真心不少,只不过他们更善于用各种理由来掩饰自己。
有人说这算什么,美国在太平洋战争时,也将日本所有的日裔都给关进了集中营。没错,这就是战争状态下的在外人员,他们很可能因为战争而被波及。而且,像美国这样的国家,与日本是有一比的,想与他们谈什么仁义、礼仪,还是算了吧。
总而言之一句话,关键时刻大使们就要学会就地消失的本领。因为战争一旦爆发,任何一个敌对国的人都不安全,更何况是大使。但我们不得不说一句:出于国家形象,出于国际惯例,一个国家再怎么仇恨另外一个国家,也不应轻易将其驻使人员进行私自处理。毕竟,人家为着两个国家的利益而出使于外,你如何好意思对人家施行控制与加害呢?这未免太让自己的国家形象跌分了。
如今的国际法比较规范了,而且战争也相对少了很多。这个时代下的大使们虽然也会面临一定的风险,但总不似过去那样复杂。而且,不是我们国人自夸,各国驻我国内的大使恐怕是最安全的,完全没有安全风险。没办法,谁让我们国家就这样以“礼仪之邦”自居呢?我们不屑于做那种被国际社会耻笑的事。
古代有哪些让你瞪目结舌的事情?
有。一个很简单的伤害案,最终被官僚们上升到动摇国本的地步。
北宋登州阿云伤人案阿云是个小姑娘,父亲早死,母亲后面也死了。不到一年时间,1068年,叔叔做主将13岁阿云嫁给一个叫韦大的屠夫。可阿云不喜欢这个老光棍,也不满叔叔违反礼制强制自己出嫁,结果贪财的叔叔不断强迫阿云出嫁,绝望的阿云只好决心杀了韦大。某天晚上去韦大家将其刺伤,还断了一指。之后阿云被捕,13岁的小姑凉很快就交代了犯罪过程。经审理,知县将阿云按“杀夫”罪判死。
登州知州许尊是大理寺的外派挂职,提出异议:阿云母丧不满三年(25个月),此婚姻违礼无效,应以普通伤害案判决。
案件转到了大理寺和审刑院,两个中央机构以:违律婚姻,谋杀亲夫罪名判决阿云绞刑并申明,即便阿云杀的不是丈夫,但谋杀行为已经发生,且伤害了被害人,按照法律就是绞刑。
许尊再提出了异议:阿云被捕后如实供述应减刑。有宋神宗下达过的正式诏令作为依据: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
案件打到刑部,刑部却支持大理寺与审刑院的意见,裁定阿云绞刑。
按说阿云死定了。可许尊接着调回大理寺晋升大理寺卿。有了更大权力的许尊提出反对,说刑部不分青红皂白判死,违背罪行轻重有可疑之处,应从轻的原则并改判阿云为有期徒刑。
御史台官员纷纷弹劾许尊。许尊不服就要求案件交翰林学士们讨论。这个案件终于进入到皇帝视线。
宋神宗的影视形象
司马光与王安石开始了正面硬刚。争论的焦点直接转移了,讨论阿云是不是有自首的行为,是自首就不是死刑。不是自首自然要判决死刑。
王安石的理论来自宋神宗诏令,支持许尊意见。司马光坚持《宋刑统》条文,双方争论不下,越来越多的官员卷入,核心问题不是案件,再次转移争论的是:是祖宗之法重要,还是皇帝的诏令重要。
想一想,此时正是王安石变法推动的关键时刻,这么一个小小的案子立即就被官员们赋予了太多的政治味道。争论了一年多,宋神宗不耐烦了,下令以后这些疑难案一律归皇帝裁决。可这个命令被坚决反对,宋神宗只好废黜命令再发出诏书,支持王安石意见。
虽然支持司马光的人更多,可惜变法开始后不断有旧党被王安石驱逐,要求处决阿云的大臣逐步减少了,宋神宗就直接下发诏书承认许尊的判决。后又有大赦,阿云出狱,重新嫁人。
传言说,16年后司马光上台,下令重新逮捕阿云并判处死刑。但这是一个完全的流言,司马光确实在16年后废黜宋神宗法令,可并没有重新逮捕处死阿云。按照今天人的观点,肯定同情阿云。了不起就是个有伤害行为的杀人未遂。然而按照宋代刑法,哪怕阿云是谋杀常人,只要伤害了,也是绞刑。
不过,政治永远是高层的游戏。黄金荣为什么抛弃林桂生又和露兰春离婚?
首先说明,这件事与杜月笙没有多少关系,这件事对黄金荣而言就是一个人财两空和”绿帽子”的故事,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这个事情的大致经过。
露兰春是张师的养女,因为张师经常带着她拜访黄公馆,所以蓝露春自小就认识黄金荣,并且唤黄金荣”公公”。因为天赋过人,蓝露春成了上海滩有名的京剧演员。
就在蓝露春春风得意之时,一场灾难也降临到了她的头上。她万万没想到那个大她三十岁的黄家”公公”会对她不怀好意。在黄金荣的授意下,张师夫妇开始做蓝露春的工作。
自知难逃厄运的蓝露春提出了两个条件: 第一,要从林桂生手里接掌黄家全部财权;第二,自己是清白女儿身,既要嫁,就要嫁得风光,黄金荣要明媒正娶,要有龙凤花轿前来接迎。林桂生是黄金荣真正的贤内助,她也是黄黄公馆的真正掌权人,可以说黄金荣的发迹与林桂生有很大关系。对于这两点要求,林桂生绝不可能答应。
不过此时的黄金荣早已色欲熏心,竟然满口应允,而且还派了杜月笙去做林桂生的工作。林桂生听完两个条件后,彻底寒了心,她只要了五万元的赡养费就离开了黄公馆。
本来蓝露春还想着故意提一些苛刻条件,让林桂生阻挠黄金荣的荒唐行为,结果事情的发展大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不得已,蓝露春只得嫁入黄家。
不过蓝露春并没有认命,仍然憧憬着自己幸福的生活,而此时一个人闯入了她的生活——薛恒。薛恒是上海富商薛宝润的二公子,他早对蓝露春有爱慕之意,所以他经常往黄公馆跑。就这么一来二去,黄金荣就带上了一顶绿油油的大帽子。
为了逃脱黄金荣的魔掌,蓝露春开始了自己的出逃计划。她先是利用自己掌家的机会偷走了黄金荣的黑帐和结婚证,随后在一天晚上携款出逃。因为蓝露春手中握有黄金荣的全部秘密,黄难免投鼠忌器,打听到蓝露春的下落后,也只是托人带话让她回来。
尽管黄金荣尽力掩盖这件事,但消息还是不胫而走,弄的整个上海尽人皆知,当然各种谣言也是满天飞。身为黑帮大佬,面子自然是首位,黄金荣不得不选择了离婚,并以此换回了黑帐。
黄金荣真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尽管后来他曾请求林桂生回黄公馆,但林并没有答应。据说,再后来黄金荣在黄家大院的花园里种下了大量的桂花树,以此来怀念林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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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军阵亡超过10万人?
冯德莱恩无疑是欧洲最亲美的一派,所以她是支持乌克兰的,这位极端亲美派没有任何理由跟美国也好乌克兰也好唱反调,而且作为欧盟主席,也是公开讲话,她的论稿肯定经过几重手续,引用的数据也不是凭空想象,而且当时的语境也是指责俄罗斯给乌克兰带来多大的损失,所以欧盟准备动用被扣留的俄罗斯美元去帮助乌克兰重建。
另外冯德莱恩的原话是officers,翻译过来就是军官,即便是算上士官,十万以上军官加士官的阵亡,那士兵的数量大致也不会少于五万,甚至更多,毕竟军官士官通常数量比士兵少。至于受伤,国际一般采取阵亡受伤是一比三,即便扣除重复受伤,那乌军的伤亡也逼近四十万了。这还没算现在的乌方主力部队雇佣军,毕竟单单波兰自己公布的数据是阵亡一千多,伤数千,从波兰境内不少地方都扩张墓地来看,这数据可能低估了不少。
至于俄罗斯,西方一些军事爱好者和俄罗斯国内一些军事爱好者,根据俄罗斯方面官方的数据,以及讣告和领取抚恤金的数量,较真的甚至对双方公开的视频一个人一个人对照过来,得出俄军自身的阵亡人数接近一万人,加上瓦格纳以及东乌两个集团军,俄罗斯联军的阵亡人数在两万左右,伤亡比一比三的话,俄罗斯联军伤亡也接近八万,也不算小了。
狂犬病潜伏期有多久?
狂犬病的潜伏期大多数在3个月左右,超过半年者占4%~10%,超过1年以上者约1%;超过10年的很少。关注优萌狗帮,获取更多养狗资讯!
近十年来中国狂犬病的发病率及死亡率一直维持在每年超过2000人的高位,仅次于印度,居全球第二位。
狂犬病在2006年开始反弹达到高峰,而对狂犬病的思路和方式存在问题导致中国每年用于狂犬病防疫的费用超过100亿元,付出的代价世界第一,效果却是世界倒数第二。
对这种死亡率达100%的传染病的知识普及和夸大宣传,不但让民众陷入敏感恐慌,也让中国狂犬病防治陷入投入高效率低的尴尬境地。
目世界卫生组织通过翔实的研究证明,狂犬病病毒的潜伏期为2周到3个月,99%在一年内发作,超过1年已少见,潜伏最长为6年。
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据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931号专家技术报告》)。
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
被动物咬伤后应该在24小时内注射疫苗,可以有效预防;也可以采取十日观察法:是指被可疑的疯动物(狗或猫等)咬伤、抓伤后,将动物系留观察十天(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需要先注射疫苗再观察)如咬人的动物在10天内没有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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