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肉,少林寺传奇之十三棍僧吃人是第几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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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肉,少林寺传奇之十三棍僧吃人是第几集?

第二十二集楚帝来投奔王世充,得知他好吃人肉,妃子都被吓得不轻

吃人肉,少林寺传奇之十三棍僧吃人是第几集

我的团长我的团他们被困南天门时为什么不吃日本人人肉?

关于断粮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这不仅是在剧中乃至真实的当年的远征军战斗中,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

有人提出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吃日军的尸体.

我觉得有道理.

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生存下来很重要.

士兵突击里不是有野营训练吃青蛙还是蚯蚓吗?

所以他们有可能的话可以挖挖看有没有蚯蚓.

实在没有吃的.

同意吃人肉.吃那些刚死不久的日本人的尸体.

没办法,虽然“日本人肉是全世界所有生物的肉里面最难吃的!”

何书光不是有喷火枪吗?

烤熟了吃.

岳飞《满江红》里不就唱着: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逼急了就这样干~

他爷爷的小日本。

在《大国之魂》里写着,松山战役,鬼子也打得很辛苦。没有吃的最后就吃死人的肉。吃中/国/兵的肉,有的鬼子吃不下就饿死了。有的鬼子吃了,后来眼睛都变红了。

兰小龙编剧没有把这写出来,已经是仁慈了。

有一种专吃尸体的虫子叫什么名字?

叫尸蹩,外形类似龙虱科昆虫,主要以食用死尸腐肉为生。尸蹩的寿命非常长,就算不喝水不进食也能在墓穴中能生活上百年。每到繁殖期,尸蹩会钻进死去不久的尸体中繁殖,在人体内产卵。刚出生的尸蹩幼虫在吃了尸体血肉后,能迅速长大成为成虫。尸蹩依靠强大的繁殖能力,长期盘踞在地宫、金字塔等墓穴

古代战争时期的人吃人?

古代医学不发达,没有微生物的概念。什么细菌病毒的概念都不存在,没有任何记录任何证据是否产生朊病毒。

这部书给人的启示意义是什么?

施耐庵在创作《水浒传》时,面临着很多社会和伦理问题。这部书的主角毕竟是一群梁山匪寇,你不能把他们写得太好,写得太好太善良了,就会与我们的主流价值观相冲突,就会引发不满:

如果他们都是好人,而这些人却又纷纷落草,那朝廷又算什么呢?

更何况,这也与现实情况不符。事实上,那些落草为寇的好汉们多半都不是什么好人。

既如此,那么施耐庵就必定要将这批人写得“坏”一些;既然要“坏”,那么“一般坏”与“很坏”之间的差别就不是那么大,所以书中诸如“打家劫舍、陷害吃人肉”,灭门之类的事情便时有发生了

——其实,施耐庵对于好汉们“坏”的程度,进行了一定控制,比如书中对于女性的伤害是“有杀无辱”,从来都是让她们痛痛快快地去死,不会说是先辱再杀;凌辱女性的场面则几乎没有;针对孩子,也仅有李逵杀小衙内一例。

施耐庵创作这么一部作品,绝非突显坏人们的恶,而更多的是在展现普通大众生活中的无奈、辛酸、“被逼上梁山”……及至梁山“招安”,事实上都是在劝人重回正常社会,正如金圣叹品评时所说,“切莫为作者骗过”。

具体启示意义有很多,笔者暂列如下四端:

一、人到中年不如狗,切记戒急用忍,莫把好人往死里逼!

林冲原本生活得很幸福,人到中年的他,有一个好工作(“八十万禁军教头”),有 一个好妻子张氏。林冲既爱自己的工作,更爱自己的妻子,并且愿意为此而忍耐,这便是他之所以在“误入白虎堂”被高俅陷害后,仍愿意蒙冤刺配沧州的原因所在。

有人说林冲窝囊,但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中年人,有哪个不是他这个样子的呢?他能去刺杀高俅吗?显然,如此一来便是刺杀朝廷命官,必是死路一条。自己今天刺配沧州,忍耐一下,未来赶上朝廷赦免,还是可以安然回来,夫妻团聚的。

所以,两害相权取其轻,林冲为了自己的小家,为了妻子张氏而选择了忍耐,这其实是非常有情有意的。

林冲委屈求全,怎奈高俅一方将他往死里逼!先是在野猪林安排押送公人董超、薛霸结果他性命,又是火烧大军草料场,欲置其死地。常言道:“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林冲也只得发狠,结果了差拨、陆虞候、富安三人性命,自己也因而上到梁山之上……

林冲上了梁山,而高衙内却并未因此而捡到任何便宜,张氏没睡到,却逼到其上吊自杀,彻底断了念想,而自己也染上了“相思病”而未愈。真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回头看,又何必把林冲往死里逼呢?

林冲是被男人逼,而宋江则是被女人欺负。

宋江是个大善人,在担任郓城县押司期间就乐善好施,做过不少好事,比如他救助了在此逃难的阎婆母女。出于报恩,阎婆将女儿阎婆惜许与他为妻。此时的宋江三十多岁,而婆惜才一十八岁,正是一个女人欲求十分强烈的时候。

而宋江“是个好汉,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又无法在生理上满足婆惜的欲求,“因此不中婆惜的意”,以致其出轨了“后司贴书”张文远。就此,宋江表示理解,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想着以后顺水推舟成全他两人得了。

谁料想,出了变故!阎婆惜拿到了晁盖给的“招文袋”后,以此要挟宋江——“招文袋”里有封书信,其上记载有宋晁二人的交往信息,很容易成为“宋江勾结梁山贼寇”的罪证。故,对宋江来说,这是牵涉到身家性命的东东。

于是阎婆惜要宋江答应三件事:一是任由其改嫁张文远;二是自己的用度虽都是宋江供应的,却不许他日后来讨;三是“将晁盖给的一百两金子”给她。这三件事宋江都答应了,只是这一百两金子,手上没现成的,筹到以后才能给她。

未成想,阎婆惜竟在金子上不依不饶起来,硬要宋江马上给钱才肯归还“招文袋”。宋江被逼到不行,盛怒之下,拿刀捅死了她……

事后想来,阎婆惜出轨本就错在前面,现在竟借此相挟,真真是逼到宋江过份了。没把宋江逼死,反倒是丢了自己的性命,真的就不值了。

二、无论法律多么不公,都要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高俅身为“三公”之一,位高权重,要把林冲往死里治,还不是小菜一碟?可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林冲必死无疑时,却冒出一个孔目孙定,“只要救人性命”,一力与开封府维持,救下了林冲性命;

武松为张都监陷害而入大牢,本以为是死局,却冒出来一个叶孔目,一力救下武松性命……诸多梁山好汉遭遇官司时,偏偏有人站出来维护公平正义。施耐庵如此写,就是要你相信公道自在人心,而不致对社会失去信心。这也是比较积极的一面。

三、“色字头上一把刀”,特别是女性,不要轻易尝试出轨的滋味。

水浒中四大出轨女,均无好下场:阎婆惜被丈夫宋江刺死;潘金莲出轨西门庆,结果被小叔子武松杀害;潘巧云出轨感恩寺小和尚裴如海,结果被丈夫杨雄杀害;贾氏出轨李固,结果被丈夫卢俊义杀害。

出轨本身就会对家庭的另一半造成伤害,而其间又夹杂着重重阴谋诡计,是很难有善果的。

就此,可能有朋友会说,这里怎么只要求女性,男性呢?事实上,这四大出轨女的丈夫多是本份之人(比如潘金莲之夫武大郎、潘巧云之夫杨雄),并没有在外边乱搞男女关系。

是以,这种要求并不过分。

四、男人们之间的相处之道,要讲一个“义”字。

纵观梁山好汉们之间的相处之道,无非一个“义”字,比如鲁智深为保林冲周全,千里护送其至沧州;比如尽管很多人不满宋江的招安方案,但义字当先,竟没有一个兄弟背弃梁山而去的,甚至于为完成兄弟之义,李逵被宋江毒死而无怨,吴用、花荣甘愿自缢在宋江坟前,死后也要追随哥哥。

那你说这种义利观正不正确呢?

笔者觉得,问题不大,我们现代社会人的交往,不也应以“义”为主吗?而若是都以“利”为主,则会导致很多社会乱象。

总之,水浒并非部分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部完完全全的“黑书”,而是有他积极的社会启示意义存在的,并不愧为四大名著之一。

大家以为然否?

参考:《水浒传》

(网图、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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