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廿乱,不是夫妻的两人同住宾馆违法吗?
一位从业多年的民警朋友告诉我,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不是夫妻两入同住一个房间只要没有涉及到金钱交易,那就不违法。就算是情人关系,也就涉及道德的问题,但这几种特殊情况除外。
你知道嫖娼的法律后果及后续影响吗?
嫖娼被抓后,警察会打电话通知嫖客老婆,不要觉得这种做法不近人情,破坏夫妻感情。除此以外这些后果更严重,看谁还敢去嫖娼!
如今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人们从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慢慢开始转向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但是往往有那么一部分人,在追求精神生活过程中,总是喜欢在法律边缘来回“跳跃”,试探着法律的底线。
对于一些行为,明明知道是违法乱纪的,却抱有侥幸心理。比如卖淫嫖娼,这种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和伦理道德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一经被抓,面临的就是严重的处罚。但有些人会觉得:被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罚点钱,被关几天吗?有什么大不了的,社会中那么多人都这样做,就算扫黄也不一定能扫到自己的头上。
以前针对这个话题,我也跟大家科普过很多次法律法规了,在此向大家严肃地表示:与失足妇女发生不正当关系和交易,一旦被警方当场抓获,这个后果真的不仅仅是罚点款和关几天那么容易的了。
我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嫖娼被抓后,警方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
说得通俗点就是:如果跟失足妇女发生不正当关系被抓,警察会第一时间通知你的老婆和父母,甚至子女。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更严重的后果,看完后保准戒掉色胆,不敢再去找失足妇女!
以案说法: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小心会“中毒”!我同学就是一名警察,经常跟着组员们扫黄打非,抓了很多失足妇女和一些“失足妇男”。同学告诉我,其中有一名嫖客是惯犯,已经是三进三出了,无论警察怎么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依旧屡教不改,最后终于自食恶果。
这位男嫌疑人家里本有一位贤惠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但是他总是喜欢光顾一些足浴店、按摩房等娱乐性场所,每次同学们接到群众举报出警抓人时,总能看到这名男子的身影。
第一次被抓时是在一家非法经营的KTV包房内,女嫌疑人为MY女,两人被带回警局后对所做的事情供认不讳,于是同学按照规定要对该男子进行拘留10天的处理,随后同学就给这名男子的老婆打了电话。
半个小时后这名男子老婆含着眼泪急冲冲来到警局,但是这名男嫌疑人面对老婆却丝毫没有半点认错的模样,甚至还在警局大声责骂其老婆,把所有过错都推到他老婆身上,并十分嚣张的认为自己去找失足妇女只不过因为工作压力太大,需要宣泄压力,不觉得自己哪里做错了。
这次被抓后,这名男嫌疑人就成了局里的“惯犯”,2个月内进了3回警局。每次都是他老婆跑来给他送钱和换洗的衣物,同学告诉我,当时局里一些女警看到他老婆这种行为都气愤不已,也丝毫不明白她老婆为什么一次次能原谅这个多次身体出轨的男人。
在去年局里最后一次扫黄打非活动中,同学再次当场抓获这名男嫌疑人,因为是惯犯,当时被抓时,这男子已经丝毫没有任何惧意。当局里女警带着失足妇女去医院体检时,医生检查出这名失足妇女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和X传播疾病。
同学把这个检查结果告诉这名男嫌疑人后,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惊恐和悔意,崩溃地突然跪在地上大哭,恳求同学赶紧通知他老婆来警局,希望能让他也去医院抽血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感染上。
因为这次也是要面临15天的刑拘,所以同学按照规定给男嫌疑人老婆打了电话,通知她去警察局办理相关的手续。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次他老婆来得特别慢,时隔了快2个小时才来。男嫌疑人一看到他老婆来了,原本还痛哭流涕的脸上顿时变得恶狠狠地,朝他老婆大骂了一句脏话,责怪他老婆为什么来警局这么晚后,赶紧让他老婆去联系医院。
局里的其他民警们以为这回他老婆还是会向以前那样“逆来顺受”默默忍耐,谁知他老婆从包里掏出一份离婚协议,直接甩在这个男嫌疑人脸上,神情冷漠的对他说:我已经向法院申请了离婚,也向法院提出申请了孩子的抚养权,等你这次出来后咱们直接法院见。我手上有你一次次嫖娼的所有证据,如果你不同意离婚,这些证据我不但会向你单位举报,还会让你所有亲朋好友都知道,让他们看看你有多无耻!
同学告诉我,在警局经常能见到此类的事情,很多人在被抓后总会连连忏悔和道歉,希望法律宽大处理,但是真正能做到“知错就改”的很少。
因为很多人只是浅显地认为嫖娼不构成犯罪,在面临处罚时最多也就是罚款+拘留。因此才会知法却屡次犯法。这群人没有看到嫖娼背后的严重后果及后续影响,所以才会有恃无恐。
与失足妇女发生关系被抓后,将会面临哪些严重后果?在我们国家,嫖娼是不被允许的,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虽然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但一般不属于犯罪。但是,如果涉及以下情节,可能构成犯罪,会面临严重的牢狱之灾。
1、PC的对象是未成年人甚至是幼女(年龄不满14周岁),如果明知对方是幼女却依旧与其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来判。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传染性性病,还依旧要去PC的,以涉嫌故意传播性病定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除了罚款和拘留外,还有哪些后续影响?对于很多嫖娼惯犯来说,明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还是一次次地去犯,屡教不改。在这些人心里,似乎压根就没有考虑到这件事情后续会给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只是单纯地认为花点小钱就能出来,不会给自己的人生轨迹带来污点,实则不然。
嫖娼除了会面临法律惩罚外,还会带来以下的恶果!
1、为身体健康埋下了隐患。
看过沈腾主演的《夏洛特烦恼》的都应该记得影片最后一个桥段:当夏洛知道当年马冬梅救自己的真相后,就想回头去找冬梅,但是马冬梅已经嫁给了大春,过上了幸福平淡的日子。夏洛彻底伤心绝望后,日日去迪吧舞厅买醉,找很多陪酒女一起喝酒,最后被大春打伤后在医院查处了HIV病毒。
HIV病毒不需要我跟大家解释它的严重性,很多人为了一时的欢愉而不为自己的身体健康考虑,殊不知“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万一不幸感染上这种传染病,那后半生也就毁了,还会给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带来麻烦。
2、为婚姻生活埋下祸患。
很多人总是为嫖娼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比如工作压力大、夫妻生活不和谐、受同事朋友蛊惑、受外界因素引诱等。但如果自己本就心志坚定且没有这种想法,又怎么会出现这种事情,只能说嫖娼的人自己就没有把婚姻放在第一位,也没有家庭放在心里。
嫖娼被刑拘后,警察会例行通知被执行人的家属来警局,无论来的是妻子还是父母、孩子,都意味着这个家庭将变得不太和谐,没有多少妻子能零容忍自己的丈夫在外嫖娼,这种行为违背夫妻忠实的义务,一旦离婚,按照新出台的《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分割时,过错方将分到少分。
3、会影响自己孩子未来的一生。
嫖娼除了会影响夫妻间的感情外,更会影响孩子未来的一生。很多孩子小时候都会把父亲当做自己心中的“英雄”和榜样,男孩子会模仿父亲的一言一行,很多女孩子以后的择偶也都会按照父亲的样子和性格来找。
试想一下,如果孩子从自己妈妈口中或者其他亲朋好友口中得知自己心中的英雄父亲是一名嫖客,生活作风有问题,还被警察抓进警局,那对于孩子的打击该有多大?
孩子不但会在同龄人面前抬不起头,自己心中父亲的人设也就此破灭,甚至可能产生严重的恐惧、压抑等负面情绪,导致家庭安全感的降低,甚至影响到孩子未来的婚姻观。
4、甚至会造成财产的损失。
找失足妇女很有可能面临着“仙人跳”的局面。万一失足妇女和不法分子串通一气,给你上演一个“贼喊抓贼”的戏码,那可能会遭遇严重的财产损失。
有的人害怕被家人发现自己嫖娼,担心破坏家庭和睦,就算遭到了这些不法分子的敲诈勒索也不敢选择报警,这样正好正中对方下怀。
写到最后。世上没有后悔药,人要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不要等到被抓后,再来后悔。
借用人民日报当初点评某钢琴家的一句话:黑白琴键,不容涉“黄”,人生正道,不容走歪!
人一旦走了歪路,做了错事,在人生轨迹上就有了污点,这一辈子前途也就毁了,钢琴黑白键可以乱弹,但人生道路却不允许乱走“黑白路”。
不管是失足女还是嫖客,一旦被抓获定性处罚,那就是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了一个污点。虽然不会留下案底、前科,但也永远不会抹掉。
所以建议男人最好不要嫖娼,要懂得洁身自好,自尊自爱。
我爱上一已婚女人?
瑞君说回答:
你应该很果断的抽身而退,因为已经明确拒绝了你。如果你纠缠不放,人家老公也不是吃干饭的。
你爱上任何人,那是你的权利。但是,你爱她,难道她必须答应你?有点霸王条款的味道。
我就搞不懂,中华未婚儿女千千万,你不去爱,偏偏爱上有夫之妇。“爱”一定要约束在道德的范畴内,才是健康的爱。
破坏别人家庭,一定会受到谴责的。从任何角度你都不占理,哪怕你的爱似海深。如果破坏军婚,你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此劝告题主,悬崖勒马,为时未晚。
1,男人一定要懂得责任的重要性。
就算你死缠烂打追到了她,你能保证一辈子对她好吗?爱情是有保鲜期的,而且很短。当你从恋爱时的激情四射,回归到了平淡枯燥的婚姻生活。
每天面对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她又是二婚,到那时候,你能保证不嫌弃她?一回你喜新厌旧了,这个为了你,而离婚的女人就惨了。
感情受到欺骗不说,还要背负着抛夫弃子的骂名苟活于世。题主一定在想:那不可能,我会爱他一辈子的。别来这套,每个处在恋爱激情时的人都会这么想,也会这么说。
题主请您记住:世界上任何伟大的爱情,都抵不住时间对它的摧残。除非两人恋爱高潮时,有一方突然永远地离去。或许能给活着的一方造成爱情永恒的假象。
2,有所爱,有所不爱,应该克制住自己的私欲,不能打的“爱”的名义任其泛滥。
老婆永远都是别人家的好,这是已婚男人大部分的看法。难道因为隔壁老王的老婆好,我们就应该抛妻弃子的去追求她?我们可以内心意淫,而且还是那种悄悄的,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的。
但:绝不能转化为实际行动,因为我们内心有道德约束着,并且能坚定的控制住我们的欲望。
3,“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题主也应该听到过这句话吧。
从古至今的历史上,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两件事就是:杀父之仇与夺妻之恨。
在此我劝告题主不要玩火自焚,如果你要坚持下去,两大恨你必占一恨。题主您冷静的想想,她老公能放过你,在没有酿成悲剧之前,及时收手方为上策。虽然事情没有我说的这么严重,但危险的苗头始终存在。
爱是自私的,是没错。可是得到了这样的爱,题主你会快乐吗?
不要破坏别人的家庭了。你爱的人,已经是人妻了。你应该祝福她并坚定的放弃,那个女人不是你最终的归宿,忘了那个有夫之妇。
有时候执着是一种负担,放弃是一种解脱。
无论题主你爱她有多深,都应该放弃。如果不放弃的话,最后受伤的还是你自己,虽然有时为了自己心中的爱情,什么都可以不顾,但是,人的一生的目标就是自己过得幸福,假如自己爱下去会受伤的话,那违背了自己的初衷了。
题主一定会找到你爱的另一半,在不久的将来,你一定会为今天做出的这个选择,而感到庆幸。
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瑞君说,专注回答情感、两性、婚姻、家庭等问题。希望您在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有没有好看的男强女强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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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我看过的,希望你能喜欢~
你怎么看中大教授直播翻船引发的南海地产事件?
谢平台邀请!说实话看到这个新闻后,内心感到特别震惊。
首先回顾一下这起事件中山大学教授王晓炜直播事件,起源于他给学生上网课休息期间,忘记关闭微信聊天窗口。利用课间休息的10分钟分别与三个不同身份的女性聊天,被截图后发到网上引发舆论热议。因为聊天内容轻浮,被批有违师德,让人哗然。
引发舆论关注的原因这位王教授给其中的两位女性备注了“南沙地产8号”、“南沙地产10号”的网名。这不免让人浮现翩翩,难不成还有“南沙地产1号”、“南沙地产2号”、“南沙地产3号”、“南沙地产4号” ……,而且不排除还有其他有名号,没有名号的女子。
从聊天截图中得知,其中一名情人已经怀孕,王教授在回复女子的信息中先声明今天比较忙,没时间,然后还不忘关心“你肚子应该开始大了吧”,语言轻佻虚伪。
随后他又和其他情人约吃饭,甚至约酒店开房。种种迹象表明,这名教授俨然已经轻车熟路了。值得玩味的是,这位王教授很会包装自己,从他发的信息中,可以看出来话里话外,无不透露着关心体贴,俨然一副正人君子。
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7月9号,中山大学发布了将该教授做出了解除聘任合同的决定,并查实该教授的行为构成严重教学事故,且违背教师职业操守和师德师风。
这起事件的影响这起事件让我深受触动,我们常说“知识改变命运”,是因为知识分子往往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享受着优渥的生活,从而让我们误以为他们也都有着极高的道德素养。
然而现实却狠狠地抽了我们一个嘴巴:知识水平与道德素养不一定是成正比的。有些人饱读经书学富五车,思想道德却极其败坏,他们脑子里装的不是学术和科研,而是一些虚头巴脑的杂念。
我们常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为人师表,首先要学会做人,要有底线,如果连最基本的底线都守不住,何以胜任这个职业和这份工作?
最后,我觉得教师队伍是时候净化一下了,最近爆出来的负面新闻实在太多。品行不端、思想有问题的老师对学生的影响真的是太大了,特别是大学生!他们在不久的将来就要走向工作岗位,如果受到这些言论的荼毒,对学生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将是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