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网站,广电总局是不是真的要限制外籍明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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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网站,广电总局是不是真的要限制外籍明星了?

广电总局早都应该剥夺外籍艺人在中国工作的权利,这批吃里扒外,自私自利的的外国移民,污染了社会意识形态,带坏社会风气,毒害青少年的心灵,应该把他们通通驱除回国籍国。

他要求按此前约定获取片酬你怎么看?

一直想针对演员高片酬的问题写点东西,演员高片酬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并且诟病的事,每次提及,五味杂陈,不知是羡慕,愤概,感叹、悲凉、吃惊、抑或是麻木。今天我就借问主的问题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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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说该拿8000万还是5000万

先要为广电的限薪令赞一个。

其实,个人认为限薪就是保薪了。5000万什么概念,可以在北上广中心区域买一座300一500平米的大豪宅,这仅是明星拍一部电视剧的酬劳,也就是说,一年花若干个月拍一部电视剧,剩下时间就可以潇洒玩乐了。再接接代言、广告,不要太好过哦!这日子还不舒服吗?还不满足吗?如果还不满足,那让那些辛勤劳作,天天忙碌,为生活奔命,风里去雨里来赚血汗钱的人们何地自容,情何以堪,恐怕血都要冷了,心都要死了吧。

5000万,我都觉得太高了。不就是演了一部戏吗,为国家和社会做了多大的贡献?一些人演戏还不敬业,用替身,抠图像,台词念数字、耍大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这样轻松应付后,银行帐上就多了5000万,这钱也未必太好赚了吧,怎么不上天啊?

我们都应该反思一下,是什么造成了演员这个行业今天的现状。有人说是市场经济,有人说是资本运作,有人说是洗钱,但不管哪种情况,如果不加以管束,最后必然造成混乱无序,势成气候,尾大不掉的状况。

十年前,一集电视剧5万元可以请个好演员,而如今动辄就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物价增长的速度也望尘莫及吧。

投资人就这么有钱?就这么傻?大把大把的钞票就给了演员明星?投资人不傻,他们的钱投入后是必须要有回报的,不管电视剧卖给电视台还是卖给视频网站,其投入产出比都是可观的,演员的片酬对他们来说也许不算什么。

但即使这样,也不能肆意增加演员的片酬。有人说,这是市场行为,演员或明星拿多少是市场的事,很正常,与自己无关。

但我要说,说这样话的人要么智商欠缺,要么情商不足,就象鲁迅笔下那些麻木的旁观者。且不说演员或明星的过高收入有失公平公正,就说百姓的生活吧,都与之有相关的。

下面我来论述下这个问题

投资人要赚钱吧,电视台和网络平台要赚钱吧,天下没有白做的生意,这钱哪里来?

不错,广告收入,企业在电视台和平台上做广告,这是成本,企业也要赚钱吧,那么这笔支出又哪里补来?当然,一种方法就是转到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和销量上。东西畅销了,涨价了,老百姓买单。转了个圈,演员或明星的片酬最终还是老百姓给的。

不是说演员明星不可以赚钱,但得有个度,需要管束。高片酬如果放任自流,任其畸形发展,

一是会增加电影电视剧的成本,而没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制作上,使得影片、电视剧的质量大大下降,粗制滥造,五毛特效,偷工减料,忽悠骗钱的片子会不断涌向市场,对影视行业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二是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一个演员,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戏子,拿那么高的薪酬,而对社会有真正贡献的人收入却不及他们的百分之一,这是绝对不正常的。而且,演员明星们纳了多少税?甚至还偷税漏税,让人心寒心酸。

三是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市场经济虽然有市场二字,但并不是没有调控的。一切都向钱看势必会让财富过于集中,资本是贪婪的,人心是不足的,为了赚钱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赚钱,不断增加片酬,只为了占有那些明星的流量,有没有考虑过在质量上下功夫?有没有拍一些真正有意义的,有正能量的电影电视剧?也许这些年,影视行业是发展很快,让许多资本都趋之若鹜,产生了很高经济价值,这也是演员片酬不断提高的原因。它让很多演员明星都发家致富、一夜暴富,但同时也出现了演员明星漫天要价,片场耍大牌,不敬业等诸多现象。我想,赚钱的同时也更应该要思考下社会价值吧!

市场宠着你,片方宠着你,脑残的粉丝宠着你,但公平公正的人心可不会惯着你。市场不代表混乱,市场不代表没有管束。

四是误导了社会的价值取向。让人觉得"万端皆下品,唯有演员高“,读什么大学都不如上影视戏剧学院,因为出来就可以赚大钱了嘛。

五是高片酬并不能保证演员明星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反而让他们中的某些人有资本从事诸如吸毒、嫖娼、包养小三、炫富、作假等的行为。

再一次为限薪令叫好,让狂热的市场冷静下来,让狂热的投资人冷静下来,市场或许会给演员明星们带来财富,让他们旱涝保收。但没有质量,诚意做支撑的影片电视剧会让投资人倾家荡产,血本无归,欲哭无泪,千万不要自己挖坑自己跳。醒醒吧,经过烂片洗礼的观众们再也不会为圈钱,洗钱买单了。

创作好的优质的电影电视剧作品,请从"向高片酬说不"做起!还影视市场一个健康、良性的发展空间。

最后总结一句话。

高片酬是资本涌入了影视,而资本又能赚到大钱造成的,试想,如果资本不赚钱,能傻到给那些人那么多钱吗?问题来了,资本为什么能赚钱?从什么渠道赚钱?钱最终从哪来的?搞清这些问题就知道为什么会有高片酬,为什么会出现乱象了!

#我是"流浪故纸堆"。关注我,谢谢!#

但是对于高片酬的明星是否真的有效呢?

演员的高片酬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流量艺人被批“德不配位”,拿面瘫脸出来糊弄观众,实力派们风评则好上不少,但这里也要划重点,绝大多数观众都认为这部分演员片酬不高,人又敬业,所以才值得声援。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不久前,一组王千源经纪人与剧组之间“扯皮”的截图流出,仔细看涉及到的片酬金额,居然高达六千多万,与大众印象完全不符,当然这部分还不是重点,由于签约后涉及演员片酬需要调控的问题,双方各持己见,引发热议。

大概过程就是根据调控意见,剧组认为不需要支付六千万,但王千源方则认为这是签了合同的,既然一开始定好价格就表示自己有这个市场价值,甚至还说出类似调控就是一阵风这种论调,若不能如约拿到钱,王千源也不会继续自己的工作。

事情的结局是为了避免更大损失,剧组选择支付了所有预定费用,但大概也是意难平,所以将整个过程发布出来,一些诸如演员要求五星级酒店的细节也包含在内。

其实站两边的人都有,支持王千源的观众认为剧组毫无契约精神,毕竟合同签在调控之前,好比买房,升降谁也不能准确预估,总不能每次有价格波动买卖双方都重新核算价格吧?而且对演员来说,一部作品除了片酬,能不能给自己带来更好的观众缘和更高的咖位同样重要,如今临时撤档时有发生,演员也是要承担风险的,定好的价格不该随意更改。

支持剧组的观众则认为王千源尽管算得上实力派,但六千万片酬也有些定价过高,先前整个市场都是如此,剧组签合同也属无奈,既然调控已经开始,大家各让一步才是情理之中,因“扣薪”罢演,这体现不出一个专业演员尊重舞台的态度。但绝大多数观众还是觉得“雨我无瓜”,片酬由市场决定,拿出好作品比什么都重要,找到彼此的底线自己解决问题就好,公开于双方都无益处。

前面说过,片酬的高关注度由来已久,除了高,娱乐圈自带的神秘属性也是原因之一,不了解才会好奇。如今绝大多数观众都已经做到能理智看待这个问题,投资方自有考量,如果回报与投入不成正比,正常市场规律下,他们也不可能轻易下手。

具体到王千源,翻看履历,《解救吾先生》、《钢的琴》等作品还是比较有说服力的,同时他也获得过不少国际、国内专业奖项的肯定,所以我们姑且认为六千万的定价还算合理。

以此为大前提,再加上合约早已签就,剧组方于情于理都该履行。但作为一名演员,尤其是之前风评不错的实力派演员,闹出这样的事难免影响自己在观众心中的印象,这部分的价值其实远远高于六千万,毕竟王千源走的糙汉子路线理应发展十分长远。

艺术确实很难用具体的钱数进行衡量,演员们应该尽量弱化这部分,把关注点多引导到自己的表现力上,否则看剧时观众总想着这个镜头值多少钱,难免出戏。

当然,演员都是团队合作,片酬也不是一人所得,或者王千源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点观众们无从猜测,但无论薪酬多高,从业者首先都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工作以外哪怕再奢靡,若角色设定为弱势群体,也要尽心尽力认真出演。

广电总局为什么要重罚湖南卫视?

其他卫视举报 广电下令 湖南卫视被迫重播

其一:有人举报快女超时(估计是其他卫视举报的)

因为早在2007年,广电总局就专门对选秀节目颁布过限令,其中规定“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举办、播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项,每项活动播出时间不超过两个月,播出场次不超过10场,不得在黄金时段播出,每场播出时间不超过90分钟”。超时这种事应该是扛不住了,其它卫视盯得紧,都是生死存亡的攸关事,大家都不斯文了,豁出去了

其二:庾澄庆未过审批就参与“快女”

其三:新还珠太长,2009年年中,广电总局曾要求播出的电视剧一般不能超过30集(四大名著及其翻拍除外)

总的来说,湖南卫视太火,而这次上述正好被其他卫视逮个正着 ,给举报了,广电只能”抢打出头鸟“

国家有哪些部门是监管网络游戏的?

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规定:“文化部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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